來源:BERKELEYTECHNOLOGY LAW JOURNAL 編譯:中國技術交易所 原文標題:ROLES THAT INTERMEDIARIES PLAY IN THE PATENT MARKETPATENT
隨著時代的演進,專利已從原先單純的排他性權利防御工具開始進入商業(yè)戰(zhàn)略的視野,并因其逐漸成為可交易的商品而獲得了商業(yè)價值。很多投身于知識產權市場的公司經歷了史無前例的關于無形資產交易的探索。這個針對知識產權產生的新市場啟發(fā)了公司法律專家及相關商業(yè)人士的思維,他們開始創(chuàng)立新公司或擴大現(xiàn)有公司業(yè)務范圍來成為交易中間商,由此不斷刺激著專利交易的擴散。這些公司活躍于知識產權買賣雙方之間,并影響著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輔助市場。 專利市場中存在的中介機構大致可劃分為三類: (1) 經紀商brokers 他們?yōu)橹R產權的生產者與消費者搭建交易橋梁或創(chuàng)造交易機會。 (2) 防御型整合者 defensive aggregators 他們收購專利后再向其用戶提供專利的自由實施權并避免訴訟。 (3) 進攻型整合者offensiveaggregators 他們生產并收購專利,從專利許可或發(fā)起專利訴訟中獲得利潤。
A. 經紀商 BROKERS
經紀商在確立專利市場價值方面扮演著關鍵角色,他們的存在可減少交易信息的不對稱。他們協(xié)助知識產權的賣方尋找買方,詢得合理價格并完成交易相關程序。同時,對于某些善于投機的經紀商而言,他們可以利用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通過隱瞞或部分披露信息而在交易雙方之間謀利。然而,這一類型的經紀商隨著市場信息的公開與透明度的提升將逐漸減少,經紀商中的大多數(shù)將致力于構建良好的信譽以獲得長久的商業(yè)利益。 經紀商所從事的商業(yè)活動大致與專利制度的目標相一致,一方面是因為經紀商為發(fā)明人提供了安全保障,使其收獲更多的名譽和經濟利益。這種安全保障使得發(fā)明人能夠更加便利地通過其無形資產獲得現(xiàn)實收入,即使發(fā)明人在對其發(fā)明進行產業(yè)化的過程中因缺少商業(yè)模式或其他原因而失敗,發(fā)明人仍然可以在經紀商的幫助下,通過許可或出售其專利而收回部分投資。說明經紀商的行為與專利制度的目的相一致的另一原因是無形資產的價值確定尤為困難,經紀商可以通過相對穩(wěn)定的交易系統(tǒng)確定市場價值。對于專利而言,通??梢酝ㄟ^許可或交叉許可而獲得專利組合的價值,然而針對單項專利而言確定價值卻是很難做到的。進一步而言,一家公司假使要放棄其部分專利組合資產時通常會基于以下三個原因: (1)公司處境不佳,財務狀況緊張; (2)其計劃出售的專利資產與自身的核心業(yè)務并不相關; (3)其在某個領域的專利數(shù)量龐大冗余,需要進行削減以降低維持成本; 在第一種情形下,由于在談判中處于弱勢地位,如果沒有經紀商從中協(xié)助,將很可能以低于市場的價格出售其專利。在第二種情形下,欲出售的專利資產可能因固有偏見被認為是公司的“多余”資產而被市場貶低其價值,這時經紀商可以協(xié)助提供相對中立的價值評估。然而,確定專利市場價值的另一個問題是根據(jù)評估所處的環(huán)境條件不同存在價值判斷的差異,比如,該專利交易是于證券化目標或出售目的。這種情形下支持市場來進行價值評判。對于市場參與者而言,如果想要達成真正合理的市場價格,買賣雙方必須處于一個公開并充分自由的市場之中,買賣雙方出于完全自愿并合理掌握交易相關事實。 在如下一些情形下知識產權交易無法實現(xiàn)公平的市場估值: 買方迫于專利侵權訴訟的壓力被迫購買專利,或賣方因財務壓力被迫出售,雙方無法根據(jù)市場交易的通常價格對專利進行定價。即使在最佳情形下,一方確實掌握充足的市場信息,他也無法預測出每件專利的最終成交價格。除了因信息鴻溝而無法確定專利市場定價的因素外,其他方面的多數(shù)不確定因素都可以盡可能避免,只要交易雙方能夠在參與交易時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然而,由于多數(shù)知識產權交易發(fā)生的背景,買賣雙方的強制性都可能一直存在。因此,一個真正合理的市場價值也許永遠無法完全實現(xiàn),買賣雙方需要依賴經紀商的經驗來確定最可能接近真實市場價值并可達成交易的價格。由此看來,經紀商協(xié)助之下進行的估值對于專利交易市場的發(fā)展很有意義,經紀商的定價協(xié)助服務能夠大大增加專利交易達成的幾率。 除了提供估值協(xié)助外,經紀商還可以在談判中帶入其他有價值的第三方信息。雖然發(fā)明人比潛在買家更為了解專利的價值,但一個處理大量專利交易的經紀商可能會更為了解行情,這樣的經紀商可以在交易談判中引入大量相關經驗知識。如果沒有經紀商的協(xié)助,交易雙方將因專利市場嚴重缺乏透明性而陷入窘境。在此情形下,一個專利大買家(如進攻型整合者)可能利用其先前的交易經驗在談判中控制首次參與專利交易的賣家(如一個處于困境中的初創(chuàng)公司),他們往往缺少用于決策的重要信息。在這樣信息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經紀商對于確定合理的交易價格將扮演重要的角色。
以下是典型經紀商的例子: ? Inflexion Point Strategy(拐點戰(zhàn)略) 拐點公司幫助其客戶出售其專利組合,并為客戶基于防御目的的專利收購提供支持。拐點公司還對基于知識產權的兼并與收購及其他公司交易如公司分立等提供咨詢。 ? iPotential 該公司主要提供三類服務:知識產權組合資產管理、專利經紀和許可咨詢服務。iPotential公司為公司主動發(fā)起專利訴訟及應對專利訴訟提供咨詢,包括通過經紀服務收購防御型專利。 ? Ocean Tomo 自稱為智慧資本“投資銀行”,A self-titled “merchant bank” of intellectualcapital, Ocean Tomo提供與知識產權投資及保護相關的一系列服務。其作為投資銀行的稱謂是因為他們不僅提供交易的商品,還為客戶提供交易咨詢。類似地,Ocean Tomo提供專利經紀與估值及其他相關服務,包括侵權損失專家證言,基于專利估值的投資指數(shù),以及知識產權保險。Ocean Tomo也是國際上首先嘗試專利拍賣模式的公司,然而由于經濟衰退其拍賣交易發(fā)展緩慢,最近,Ocean Tomo將其拍賣業(yè)務出售。 ? PatentFreedom PatentFreedom致力于提供信息與咨詢服務該公司提供關于非專利實體(NPEs)的相關信息以增強專利交易市場的透明度,從而協(xié)助實體公司應對非專利實體公司發(fā)起的訴訟。其針對用戶提供的服務包括非專利實體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數(shù)據(jù)庫,這些公司持有的專利情況及訴訟歷史信息、主動監(jiān)視郵件提醒和最佳應對策略咨詢。PatentFreedom的創(chuàng)始人兼董事長Dan McCurdy曾擔任Thinkfire公司及企業(yè)安全聯(lián)盟(Allied Security Trust)的首席執(zhí)行官。 ? Thinkfire 這一經紀商提供多種服務,包括專利組合分析,潛在投資者盡職調查、專利許可及訴訟管理等。2005年,Thinkfire的執(zhí)行副總裁Peter Spours指出對于一家公司而言單純依靠內部專利申請是遠遠不夠的,公司需要通過專利收購來保持現(xiàn)有專利組合的市場適應性。因此,Thinkfire專門成立了經紀服務部門。
(未完待續(xù))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