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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中文商標的近似判斷:
一、一定會判定為近似商標的幾種情況
1.完全相同。
2.前加表示顏色或修飾性詞、后加顯著性弱的詞。
如:“金太陽”與“太陽”近似,“銀太陽”與“太陽”近似,注意“金太陽”與“銀太陽”不近似。
3.幾個漢字隨意變換順序,判定為近似商標。
二、字數(shù)不同,近似標準有細微差別
1一個漢字
讀音相同且字形相近,判定為近似商標。
如:“千”、“芊”;疊字與單字判定為近似商標,如“紅”、“紅紅”。
2兩個漢字
讀音相同且字形相近的情況:
若發(fā)生在首字,80%的可能性會判定為不近似,若情況發(fā)生在第二個字,80%的可能性會判定為近似。如“千記”與“芊記”一般判定不近似。“千記”與“千紀”一般會判定近似。(此類情況是在審查員主觀判定范圍,作此總結為經驗之談)
后加一個漢字的情況:
若增加一個漢字改變了商標整體含義,80%的可能性判定為不近似商標,若整體含義無差別或者只是程度上的差別,80%的可能性判定為近似商標。如“環(huán)拓”與“環(huán)拓人”一般判定不近似,“環(huán)拓”與“環(huán)拓王”一般判定近似。
加虛詞的情況:虛詞主要有“斯”“之”“爾”,虛詞加在兩個漢字之前,80%的可能性會判定不近似,如“斯環(huán)拓”與“環(huán)拓”不近似,“環(huán)斯拓”、“環(huán)拓斯”與“環(huán)拓”近似。
3三個漢字
增加一、兩個漢字的情況:
首字相同,在其他任意位置增加一個漢字,含義無差別的80%可能性會判定為近似商標,含義有差別的60%可能性會判定為近似商標。若增加的漢字在首字位置,一般不會判定近似。如“環(huán)拓人”與“環(huán)斯拓人”一般判定為近似,“環(huán)拓人”與“環(huán)球拓人”一般判定為不近似。
讀音相同且字形相近的情況:
若發(fā)生在首字,一般判定為不近似,若情況發(fā)生在第二、三個字,判定為近似的可能性大。如:“紅千研”與“虹千研”不近似,“紅千研”與“紅芊研”、“紅千研”與“紅千妍”近似。
4四個及以上漢字
(這里所說的四個漢字指的是四個不同的、有含義的實詞。若四個漢字是由疊字組成,或者后兩個字沒有顯著性,標準參照兩個漢字。)
四個漢字都是有含義的實詞:
其中三個漢字完全相同,有一個漢字不同,若首字不同,則80%可能性會判定為不近似,若首字相同,其他任意位置有一個漢字不同,則80%可能性會判定為近似。若首字相同,其他任意位置有兩個漢字不同,一般判定為不近似。
四個漢字,若增加一個漢字,即使是增加首字,80%可能性會判定為近似商標。
來源: IPRdaily
內容由環(huán)拓-知識產權資訊專家劉丹提供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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