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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
作者:王金華 北京市品源律師事務所
投稿原標題:“稻香村”商標之爭何時休?
2016年7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官方微信對外發(fā)布消息: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原告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稻公司”)訴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稻公司”)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原告蘇稻公司請求法院認定涉案商標為馳名商標,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停止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停止在糕點食品經(jīng)營服務中針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在其所有銷售糕點的直營店、加盟店和網(wǎng)店的牌匾、店招等宣傳標識中使用“稻香村”字樣;在糕點類食品的生產和經(jīng)營中規(guī)范使用“三禾北京稻香村”及“北京稻香村”的商標或商業(yè)標識,不得突出使用“稻香村”字樣;在《北京晚報》、《新京報》和新浪、網(wǎng)易、搜狐、騰訊四大互聯(lián)網(wǎng)門戶網(wǎng)站及被告官方網(wǎng)站上刊載聲明,以公開澄清事實、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4000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兩年前,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針對蘇稻和北稻商標異議復審行政糾紛再審案件作出再審裁定書,裁定駁回蘇稻公司的的再審申請。
如今,雙方之間商標紛爭再起,先是2016年4月1日,北稻對外宣布向蘇稻發(fā)起4起訴訟,索賠4000萬元。蘇稻沉寂三月有余,于近日向北京知產法院提起訴訟,同樣索賠4000萬元,可謂來而不往非禮也,于是才有了上面北京知產法院的微信公布。
從微信公布的內容看,蘇稻依據(jù)的法律及訴訟請求涉及商標侵權(包括請求法院認定馳名商標、反不正當競爭(包括知名服務的特有名稱、企業(yè)商號權)等多個??梢钥闯觯K稻這次是全面出擊,雙方劍拔弩張,火藥味十足,有種勢必打到最高院的感覺。
究竟蘇稻和北稻之間有何恩怨,歸根結底,還是要從“稻香村”商標說起。
1、稻香村起源
目前來看,對外宣傳屬于傳承老字號稻香村的,大致有蘇稻、北稻和保稻(保定稻香村),相對于前兩者,保稻知名度明顯不足。據(jù)三個公司網(wǎng)站宣傳所示,蘇州"稻香村"始創(chuàng)于1773年(清乾隆38年)。北稻自公元1895年金陵人郭玉生南菁北遷、落戶前門觀音寺,到1983年老掌柜劉振英勇?lián)厝巍⑿『锲D難復業(yè),再到現(xiàn)在第六代掌門人畢國才繼往開來、開辟發(fā)展新篇章,北京“稻香村”已在京城薪火相傳悠悠百年。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業(yè)有限公司始建于1917年。蘇稻和北稻,都曾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
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廠,在1982年4月2日和1988年5月24日,分別在“餅干”、“糕點、果子面包”上申請了第184905號“"和第352997號“” 商標,兩件商標分別于1983年7月5日、1989年6月30日被核準注冊。
2000年12月28日,兩商標經(jīng)核準轉讓至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業(yè)總公司,2003年3月24日,兩商標無償轉讓至保定稻香村新亞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蘇州稻香村、保定稻香村新亞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新亞趣香食品有限公司簽訂協(xié)議,共同成立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yè)有限公司,2004年11月14日,上述兩件商標以55萬元價格,轉讓至蘇稻公司名下。
再后來,隨著稻香村品牌影響力的提高,有一個小插曲,2010年12月,保定市國資委以未經(jīng)評估、便將國有資產無償轉讓為由,將蘇稻告上法庭,企圖要回兩件稻香村商標。訴訟經(jīng)過兩級法院審理,最終認為蘇稻受讓兩件商標合法有效,至此,蘇稻成為兩件最早稻香村商標的合法持有者。從法理上來說,蘇稻對稻香村商標似乎更占優(yōu)勢。
2、蘇稻、北稻商標之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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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最早注冊的稻香村商標到手之后,蘇稻開始對稻香村品牌形象進行升級優(yōu)化,重新設計商標并確定扇形稻香村標志。2006年7月18日,蘇稻在餅干,面包,糕點商品上向商標局提出第5485873 號商標申請,該商標通過實質審查,于2009年5月20日進入公告期,按照規(guī)定,三個月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就能順利注冊成功。
2008年1月22日,蘇稻授權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標,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xié)議并在商標局備案。雙方合作貌似愉快,然而,在第5485873 號商標公告期內,北稻對其提出了異議申請,理由是和北稻公司的第1011610號商標構成近似,至此,蘇稻和北稻雙方商標之爭算是正式開始。
后來,蘇稻第5485873 號商標歷經(jīng)商標局異議、商評委異議復審、北京一中院一審、北高院二審、最高院再審多個行政及司法程序,最終于2014年被最高院裁定商標不予注冊,該商標案件持續(xù)6年之久。
3、蘇稻、北稻商標之爭升級
在北稻阻擊蘇稻扇形稻香村注冊的同時,北稻也沒有閑著,經(jīng)查詢,2010年3月9日,北稻在商標分類的多個類別向商標局提出了
的商標申請,這些商標經(jīng)過實質審查,于2010年底,在多個類別陸續(xù)公告出來。蘇稻對提出過異議等程序,但應該是沒有被支持,商標最終予以核準注冊,目前北稻是結合三禾標志使用商標,形式是。到此階段,蘇稻和北稻商標之爭進一步升級,雙方都想阻止對方注冊稻香村相關商標。
按照法律規(guī)定,筆者認為對于商標含有“北京“行政區(qū)劃名稱,難度很大,蘇稻異議成功率應該很高。但最終是該商標在多個類別被核準注冊,可以看出稻香村商標案件包含了其他各種因素以及歷史原因。
4、蘇稻、北稻商標之爭再升級
北稻在成功阻止蘇稻扇形稻香村商標注冊之后,于2015年先后多次向北京各區(qū)的法院進行起訴,北稻認為蘇稻扇形稻香村商標被最終裁定不予注冊后,蘇稻仍然繼續(xù)使用該商標,已構成對北稻商標的侵權。北稻還要求蘇稻在企業(yè)名稱和門店使用稻香村時,要明確標明蘇州二字,以示和北稻區(qū)分開來。
接著,2016年4月1日,北稻對外宣布向蘇稻發(fā)起4起訴訟,索賠4000萬元。而蘇稻也不甘示弱,隨即表示將對北稻申請的所有稻香村商標提出無效宣告申請,2016年7月22日,北京知產法院受理蘇稻的起訴,蘇稻向北稻索賠4000萬元,由此,蘇稻和北稻商標之爭進入白熱化階段,戰(zhàn)勢再一步升級。
5、商標之爭何時休?
當今社會,商場如戰(zhàn)場,企業(yè)為了爭奪市場可以窮盡一切法律或非法律手段。近年來,知識產權已然成為了企業(yè)關注的熱點,IP訴訟似乎成為了企業(yè)發(fā)展過程中的重要手段。稻香村之爭也許有著歷史形成原因,但不可否認也有人為因素的存在,無論對于蘇稻還是北稻,相關部門對于商標審查的標準,應該保持一致性,不應采用雙重標準。對于企業(yè)來說,更希望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研發(fā)出更好的產品、為民眾提供更優(yōu)質的服務,而不是為訴訟所累。在眾多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商標案件中,有很多案例可以參考,比如鱷魚案、張小泉案,同仁堂案。“稻香村”商標之爭仍在持續(xù)發(fā)酵,無論是法理還是人情,都希望案件有一個圓滿的結果。
來源:IPRdaily
作者:王金華 北京市品源律師事務所
編輯: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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