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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王現(xiàn)輝 北京大成(石家莊)律師事務所 律師 高級合伙人 專利代理人 本文系作者向IPRdaily投稿,并經(jīng)IPRdaily編輯,轉載須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文章來源(微信:IPRdaily)。
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被控侵權人通常會在訴訟過程中提起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因為專利權的有效性的決定權在于專利復審委員會,所以一旦被控侵權人啟動了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則涉案專利的有效性將處于不確定的狀態(tài),因為專利法規(guī)定,在專利無效宣告啟動后,專利委員會宣告決定作出前,法院一般應中止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侵權糾紛的訴訟的審理。
訴訟中止,是指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因出現(xiàn)特殊情況,將已進行的訴訟程序暫時中止,待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再恢復訴訟的一種制度?!秾@ā返?5條規(guī)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guī)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我國的專利制度實行的是職權分離主義,即由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負責專利權有效性的審查,法院負責專利侵權的司法審查,只有在專利行政訴訟中,法院對于專利權的有效性才有最終的決定權。
因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進行實質(zhì)審查,而發(fā)明專利雖然在授權時進行了實質(zhì)審查,但是因一些主客觀的原因,也可能將不符合授予條件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授予了專利,因此專利法司法解釋規(guī)定了因專利有效性存在爭議時的訴訟中止,一般情況下,只要被告在答辯期內(nèi)向法院提出已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無效宣告審查的申請,法院應該中止訴訟,但一種不中止的情形即如果原告出具的專利權評價報告未發(fā)現(xiàn)導致實用新型專利喪失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的技術文獻的,法院可以不中止。
雖然對專利的有效性進行判斷并不屬于審理侵犯專利權民事糾紛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審理范圍,但人民法院在審查當事人提出的中止審理申請時,可以依據(jù)當事人所提交的有關已經(jīng)公開的技術文件,與涉案專利技術進行對比,并由此判斷涉案專利被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宣告無效的可能性,從而最終作出是否準許當事人中止審理的申請的決定。當然,這種判斷只是一種可能性判斷,只是作為人民法院決定是否中止審理的一種考量因素,對專利權的有效性并不發(fā)生根本影響。所以,人民法院針對當事人在答辯期間內(nèi)提出的中止審理的申請,既不能一概不予支持,同樣也不能一概予以準許。人民法院作出是否中止審理的決定,應當建立在對當事人所提出的對比文件是否會影響專利效力的可能性判斷的基礎上。
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被控侵權人通常會在訴訟過程中提起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因為專利權的有效性的決定權在于專利復審委員會,所以一旦被控侵權人啟動了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則涉案專利的有效性將處于不確定的狀態(tài),因為專利法規(guī)定,在專利無效宣告啟動后,專利委員會宣告決定作出前,法院一般應中止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侵權糾紛的訴訟的審理。
由于我國專利制度設置的原因,對發(fā)明專利采取實質(zhì)審查,而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則只進行形式審查,因此發(fā)明專利的穩(wěn)定性相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穩(wěn)定性要強,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對原告據(jù)以起訴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答辯期內(nèi)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申請時,法院會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 1條及《民事訴訟法》第136條第5項的規(guī)定中止訴訟。而對于發(fā)明專利或者經(jīng)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維持專利權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專利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是否中止訴訟。
來源:IPRdaily 作者:王現(xiàn)輝 北京大成(石家莊)律師事務所 律師 高級合伙人 專利代理人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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