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利權專利權專利保護發(fā)明專利發(fā)明專利
話說華夏大地,飛行器成為重要通行工具。在華夏飛行器市場中,形成二大巨頭,蜀漢公司作為飛行器的原始創(chuàng)造者及市場先驅,擁有華夏飛行器38%的市場份額;后來的曹魏公司積極進取,努力開拓,獲得了32%的市場份額。剩下20%的市場份額由大大小小的多家區(qū)域性公司或小公司瓜分,包括在江東洲的孫吳公司、在遼通府的公孫康健公司。
從2003年開始推出飛行器產品,為了保護自己創(chuàng)新,控制飛行器市場,蜀漢公司申請了大量的專利。截止到2016年1月,蜀漢公司先后申請了8454件專利,其中發(fā)明專利3855,實用新型專利4599。這些專利對于蜀漢公司保持市場 “老大”地位功不可沒。作為蜀漢公司知識產權主管的諸葛前驅,主導著蜀漢公司的知識產權方向及核心業(yè)務。
和蜀漢公司不同,在飛行器領域,曹魏公司是跟隨蜀漢公司發(fā)展的。在推廣自己飛行器過程中,曹魏公司不僅要避免落入蜀漢公司專利保護范圍,還要考慮用戶體驗,保證飛行器操控和安全性能,可謂歷盡艱辛。截止到2016年1月,曹魏公司共申請6459專利,其中,發(fā)明專利2645,實用新型專利3814。雖然曹魏公司專利數(shù)量少于蜀漢公司數(shù)量,但由于要繞過蜀漢公司的專利權或者要采取相應的措施控制侵權風險,蜀漢公司在專利方面的投入并不比蜀漢公司少。當然,在發(fā)展過程中,遭受了來自蜀漢公司多次專利攻擊,最終挺過“最黑暗”的時刻,不僅在市場上獲得“老二”的地位,也具備了對抗蜀漢公司的軟實力。作為曹魏公司知識總監(jiān)的曹跟要隨主導了曹魏公司技術研究及知識產權戰(zhàn)略方向。無疑,曹跟要隨的策略對于曹魏公司能夠把握市場先機,取得對抗蜀漢公司實力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作為小公司代表,孫吳公司市場主要局限于江東,但在蜀漢公司和曹魏公司兩大巨頭之下,能夠存在并占有10%有市場份額,也是讓人驚嘆。截止到2016年1月,孫吳公司共有900專利,其中發(fā)明專利272,實用新型專利678。在專利數(shù)量相關巨大的情況下,受到了來自于蜀漢公司和曹魏公司兩大巨頭一而再,再而三的攻擊。但目前,孫吳公司還在生產飛行器,還屬于飛行器市場的“老三”。作為弱小的“老三”,孫吳公司必有其生存理由和發(fā)展的特有原因。這可能與孫吳公司知產總裁孫偏利安執(zhí)行積極而靈活的知產策略相關。
(筆者注:上述專利數(shù)量及市場份額均為某行業(yè)真實數(shù)據(jù),為了避嫌,未使用真實公司名稱)。
上述三家公司分別代表市場的三種典型情形,專利天下分別邀請這三家公司知產主導人員,簡單介紹知識產權策略。
對于目前蜀漢公司,知識產權是武器,是市場競爭的武器。用知識產權可以捍衛(wèi)我們“市場領地”;一方面,可以威懾“市場領地”之外的企業(yè)進入我們“市場領地”;另一方面,可以對進入我們“市場領地”的企業(yè)進行清除。
“市場領地”與國家鄰地不同,“市場領地”具有周期性,會衰老,會更新,因此,“市場領地”本身是一個不斷更新的過程。對于不同階段的“市場領地”,可能需要不同的知識產權進行捍衛(wèi);因此,知識產權也需要不斷的更新,特別是專利權。為了保證對更新后的“市場領地”維護就需要提前更新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及KNOW HOW),也就是行業(yè)內所稱的“市場未動,知產先行”的道理。
對于我們目前來講,雖然屬于市場老大地位,但面對“市場領地”不斷更新,我們知識產權也要更新;同時要面對市場競爭入侵,通過知識產權鑄起壁壘,增加競爭對手進入的難度或延遲競爭對手進入“市場領地”的時間,進而獲取更大的利益。
隨著市場格局不同,我們方向也是不斷調整。
對于市場老二的曹魏公司,我們注意兩方面:一要保證領先于曹魏公司,時刻跟蹤曹魏公司技術研發(fā)方向和進展,保持知識產權保護走在曹魏公司前面,避免被趕超或抬起;二保持對曹魏公司威懾力,使“我公司侵犯曹魏公司專利的產品”少于“曹魏公司侵犯我公司專利的產品”,并保證核心產品繞過曹魏公司專利權,并通過技術攔截、外圍反超方式保持對曹魏公司的威懾力。在當前這個階段,不會再使用攻擊的方式打壓曹魏公司;因為曹魏公司作為的市場老二的位置,擁有足夠的反擊武器。此時,如果市場老大和老二進行實力比拼和對抗,不僅不利于我們利益的實現(xiàn),也容易被其他企業(yè)“坐收漁翁”之利。
但對于其他同行業(yè)務公司,一定要打壓的,一來這些公司不打壓,必然要發(fā)展,發(fā)展就要侵蝕我們的市場份額;二來這些公司反擊武器不太多,即使反擊,也不會造成實質的損傷。
市場競爭就是“欺軟怕硬”的時代,知識產權武器使用也是如此,要打就打“軟”的。受傷的總是“軟”的人。
不過再此聲明,如前所示,“市場領地”具有周期性和無限更新性,任何企業(yè)的任何創(chuàng)新只能“獨領風騷那幾年”,我們不會妄想永遠占用這片“市場領地”,因此,歡迎各方投資及創(chuàng)新者參與飛行器市場的開拓與創(chuàng)新。
作為跟隨發(fā)展的公司,有好處,也有不好處。好處就是:前面有路,后面有轍;方向有了,不再為發(fā)展方向而徘徊。不好的地方就是:前面雖然有轍,但先行的人也設置好陷井和老虎夾子,其目的在于“走自己的獨木橋,過河要拆橋”,就是不讓您走這條路。
作為跟隨者,我們可能沿著蜀漢公司的方向努力;但要注意,我們不能走蜀漢公司的“老路”,我們就需要做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對于市場推廣的飛行器產品,做好風險預警和風險控制。能去除(無效)的去除,不能去除的規(guī)避,不能去除也不能規(guī)避的認罰。
二是預先布局一些專利,以對抗風險。這些專利可能與自己的實際飛行器產品無關,但一定要與競爭對手的飛行器產品相關,以作為對抗武器;作為對抗性的武器,可以是前瞻性的專利,也可以是攔截型的專利;這些專利一定要預測或適應市場的更新。
作為跟隨發(fā)展者,最重要的是抓住對手的失誤?!叭魏稳硕紩惺д`”,大失誤大機會,小失誤小機會。我們就是抓住了蜀漢公司的幾個失誤才爭取到翻身的機會。
三是對于獲得市場份額,布局防衛(wèi)性專利,以捍衛(wèi)來自不易的“市場領地”,盡可能地減少自己的失誤;發(fā)現(xiàn)失誤時,要馬上彌補。
通過上述三個方面的工作,曹魏公司的“市場領地”越來越大,也獲得一些對抗蜀漢公司的知識產權,進而擁有了和蜀漢公司對抗的實力。
在飛行器市場中,我們目前只有10%份額。在當前知識產權制度環(huán)境下,作為市場老三,發(fā)展是難乎其難。在市場競爭中,我們是兩個巨頭的蜀漢公司和曹魏公司打壓對象;雖然二者沒有明確的聯(lián)手施壓意圖,但實際上已經成為兩大巨頭的打壓對象。
面對這種情勢,我們有我們策略。
首先,就目前制度環(huán)境下,任何一家企業(yè)不可能擁有所有的創(chuàng)新成果;這就給我們公司生存留下了空間,也給了我們發(fā)展的希望。
其次,創(chuàng)新是無限的,市場也不斷更新的。如果我們抓住產品更新升級的機會,我們也會有所突破,收獲我們的“市場領地”;2008-2009年間,我們就一項技術創(chuàng)新獲得了突破,當時我們有突破的機會,但我們也犯了一個錯誤,沒有抓住機會,白白喪失了大好的機會。以后,我們一定少犯這樣的錯誤!目前,產品升級換代加快,我們機會也越來越多!
再次,積極應對風險。針對兩大巨頭知識產訴訟,我們是本著積極的態(tài)度應訴的;通過幾輪訴訟,兩大巨頭的專利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穩(wěn)定,我們已經無效了80%的涉訴專利權。從這方面看,雖然花了些成本,但我們獲得了更大的空間,也會我們獲得“突破”爭取了更大的回旋余地。只要我們挺過這段被“打壓”的階段,我們一定可以實現(xiàn)“突破”。
以下三家企業(yè)發(fā)言,分別代表了企業(yè)發(fā)展的三個不同階段知識產權工作的重點。
這三個階段可能也是每家企業(yè)發(fā)展狀大的過程。無論什么階段,但可以確定,對于要發(fā)展\求上進的企業(yè)來講,在不同的發(fā)展階段,要有相對應的策略,以實現(xiàn)企業(yè)整體發(fā)展目標。
知識產權本質上是一個運營權利,知識產權本身只是給了您一種選擇,通過選擇知識產權,運營知識產權實現(xiàn)特定目的。
從國家層面上講,正是由于企業(yè)的突破與反突破,反超與反制,才促進了產品的更新升級,促進科技發(fā)展。希望更多企業(yè)實現(xiàn)突破,實現(xiàn)反超,實現(xiàn)中國創(chuàng)新,促進中國經濟結構調整和中國經濟整體升級。
來源:專利天下
作者:李兆嶺
編輯:IPRdaily.cn LoCo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本文來自專利天下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