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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蘭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圖”商標糾紛案塵埃落定
超級“牛大碗”
記者從蘭州市商務局獲悉,備受市民關注的“蘭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圖”商標二審案終于塵埃落定。1月2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有關“蘭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圖”商標合法有效的判決。
蘭州牛肉拉面商標的來龍去脈
據(jù)了解,2007年,蘭州市舉辦首屆“中國蘭州牛肉拉面節(jié)”期間,蘭州市政府作為主辦方,蘭州市商貿委(蘭州市商務局的前身)作為承辦方,通過媒體面向全國征集了“蘭州牛肉拉面商標”圖案,共收到來自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參選作品449件。經(jīng)過有關部門、專家學者和行業(yè)代表、企業(yè)代表兩輪評選,初步確定了20件作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面向蘭州市民進行了投票評選,根據(jù)市民投票結果,選出4件得票高的作品,經(jīng)各方評議最終確定了商標及圖案。
2007年9月,蘭州商業(yè)聯(lián)合會作為申報主體,向國家商標局提起了“蘭州牛肉拉面”商標注冊申請。2010年3月28日該商標被準予注冊,并進行了公告,商標專用權期限從2010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自此,“蘭州牛肉拉面”商標正式注冊成功。
“蘭州牛肉拉面”商標糾紛風云突起
然而,就在蘭州市民在大街小巷牛肉面館美滋滋吃著自豪的“牛大”時,2016年10月10日,河北省滄州市個人王某某就“蘭州牛肉拉面”商標,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王某某提出異議的理由是:“蘭州牛肉拉面”商標作為普通商標卻含有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名稱,違反了《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此外該商標缺乏相應的顯著性,不應獲得核準注冊,因此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請求將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王某某所指相關規(guī)定,即《商標法》第一章第十條。該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而“蘭州牛肉拉面”商標中具有“蘭州”二字,這成為王某某提出異議的理由之一。
接到商標異議申請通知后,被申請人蘭州商業(yè)聯(lián)合會根據(jù)該條例中“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jīng)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的規(guī)定,以“蘭州”一詞在牛肉拉面中具有獨特的文化內涵,并非單純地名為由,向商評委據(jù)理力爭,請求商評委維持爭議商標注冊。
商評委經(jīng)審理后認定,爭議商標雖包含有“蘭州”名稱,但整體具有與“蘭州”地名相區(qū)別的其他含義,該商標并沒有違背《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但與此同時,爭議商標整體缺乏顯著性,不易被相關公眾作為商標識別,構成《商標法》規(guī)定的“缺乏顯著性標志不得核準為注冊商標”。最終,國家商標總局商評委裁定書于2017年11月30日作出裁定:“蘭州牛肉拉面商標整體缺乏顯著性,不易被相關公眾作為商標識別,因此對蘭州牛肉拉面商標予以無效宣告?!?br/>
持標人組織法律專家成功一審勝訴
此后,“蘭州牛肉拉面”商標注冊人蘭州商業(yè)聯(lián)合會、蘭州牛肉拉面行業(yè)協(xié)會負責人與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聯(lián)系,并委托馬翔商標律師團隊代理“蘭州牛肉拉面”商標行政訴訟案。在充分了解“蘭州牛肉拉面”商標的注冊背景、評審審查情況等案件相關事實后,馬翔律師團隊認為該商標對于蘭州市乃至西部地區(qū)的經(jīng)濟發(fā)展意義重大。一方面,“蘭州牛肉拉面”有“蘭州的城市名片”之美譽,是蘭州文化面向世界的代表;另一方面,包括蘭州在內的西部地區(qū)經(jīng)濟基礎本就薄弱,地方品牌的發(fā)展壯大更是不易,該商標對于拉面產業(yè)的規(guī)范化、品牌化、國際化將起到顯著支撐作用?;诖?,馬翔律師團隊為此案多方搜集證據(jù)。
2018年8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認為,爭議商標由漢字“蘭州牛肉拉面”、拼音字母以及圖形組成,蘭州牛肉拉面是甘肅蘭州的風味小吃,單獨考慮商標的文字與拼音部分確實缺乏顯著性。但爭議商標的圖形部分占據(jù)了爭議商標的大部分內容,其圖形具有獨特設計,使用在爭議商標所指定使用的服務上具有顯著性。且商標經(jīng)過長期、廣泛的宣傳,其整體顯著性被進一步加強。故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911號行政判決書,撤銷了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無效宣告裁定,使“蘭州牛肉拉面”商標成功維持注冊。如不服本判決,各方當事人可于判決書送達起十五日內,上訴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二審維持原判 商標訴訟塵埃落定
一審結束后,因商標評審委員會和王某某均不服原審判決,遂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30日受理該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2018年12月4日,雙方委托代理人到法院接受詢問。并于今年1月24日審理終結,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這意味著一波三折的“蘭州牛肉拉面”商標訴訟終于塵埃落定。
來源:蘭州晨報
記者:張繼培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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