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第31條顯示,原歸屬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審批”被取消。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而在2004年國務院的第412號令顯示,第328條才包含游戲作品,第329條中“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審批”與游戲無關。
新浪科技訊 8月13日午間消息,昨日國務院發(fā)布新一批行政審批調整事項,其中涉及一項與境外機構合作電子出版物的規(guī)定,被外界普遍認為是進口游戲今后將無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實際上,這純屬對政策的誤讀,前述被取消的行政審批與進口游戲基本無關。
昨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正式對外發(fā)布,根據(jù)這一決定,共計45項行政審批項目被取消和下放,其中第31條顯示,原歸屬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與境外機構合作出版電子出版物審批”被取消。
這一決定也被部分媒體理解為:“國務院宣布取消廣電總局審批海外游戲的職能”。
這純屬誤讀。
實際上,此次被取消的涉及境外電子出版物的規(guī)定,來自2004年6月29日發(fā)布的《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而上述被取消的行政審批,即是這份文件附件中的第329條,當時規(guī)定的實施機關是新聞出版總署,也就是現(xiàn)在的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同樣在這份2004年發(fā)布的文件附件中,第328條內容為:“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含互聯(lián)網(wǎng)游戲作品)審批”,實施機關同樣是新聞出版總署。
顯然328條才是與游戲息息相關的審批,而這一審批并未取消。
有游戲業(yè)內人士也對上述情況予以證實,確認進口游戲仍然需要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進行前置審批,整個流程并未發(fā)生變化,且進口游戲均采用328條規(guī)定的“授權”模式,而不是329條涉及的“合作”模式。另有知情人士透露,329條主要涉及光盤介質的內容。
來源:新浪科技 記者:舒石 伊凡 整理:IPRdaily 趙珍 網(wǎng)站: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IPRdaily的個人微信號已經(jīng)開通! 各位D友可添加“IPRdaily”的個人微信號:?iprdaily2014(驗證申請中請說明具體供職機構+姓名),關注小D可獲更多的實務干貨分享,定期私密線下活動,更有機會加入細分專業(yè),接地氣的知識產(chǎn)權圈實務社區(qū)交流群。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