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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爆料,《狂飆》片頭涉嫌抄襲,好幾個鏡頭與2020年上線的奈飛紀錄片《無辜檔案》相似。本文作者從著作權法的角度對這次事件進行分析?!?/strong>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齊寶鑫
一、《狂飆》引熱議
2023年年初,眾多好戲連番登臺,以饗觀眾。其中,2023年1月14日在中央電視臺電視劇頻道首播的電視劇《狂飆》收獲了大量關注,其在豆瓣網的評分更是高達8.6分(2023年2月11日數據),一躍成為了爆款電視劇,成為了近期的“頂流”。
(圖片來源:豆瓣app)
然而“片紅是非多”,在劇情之外,《狂飆》這一現象級電視劇的片頭也引起了熱議。2023年2月10日,有新浪微博網友發(fā)微博稱:發(fā)現《狂飆》的片頭與奈飛公司(Netflix)2020年紀錄片《無辜檔案》(The Innocence Files)的片頭存在一定的相似性,進而引發(fā)了廣泛的討論。
(圖片來源:微博用戶影視葛二蛋)
有網友認為這是片頭制作工作的疏漏,也有網友認為《狂飆》的片頭與《無辜檔案》的片頭部分畫面存在一定的“雷同”。
然而引起這次熱議的根源問題還是知識產權相關問題。那么作為一名知識產權律師,就有必要從著作權法的角度對這次事件進行分析。
二、《狂飆》片頭抄了《無辜檔案》嗎?
“《狂飆》片頭抄了《無辜檔案》嗎?”并非法律上的表達,應當翻譯為:《狂飆》片頭的制作方是否侵害了《無辜檔案》片頭著作權人的著作權?既然是侵權相關問題,首先需要討論權利基礎問題。
(一)奈飛公司的《無辜檔案》片頭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依據作品起源國的法律確定作品的原始權利歸屬。如在(2019)京0491民初34858號案件中,北京互聯(lián)網法院認為:為確保著作權權利歸屬問題的確定性,應當明確,作品的原始權利歸屬適用作品起源國的法律調整。
具體到《無辜檔案》本身,其是由奈飛公司出品。若奈飛公司系《無辜檔案》的著作權人,根據法律規(guī)定,奈飛公司的作品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圖片來源:豆瓣app)
(二)如何判斷《狂飆》片頭是否侵權?
在明確了《無辜檔案》片頭權利基礎的問題后,下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則是如何判斷《狂飆》片頭是否侵權?
在司法實踐中,認定一部作品是否構成侵權,通常采取“接觸+實質相似”的方式來作出判斷。所謂“接觸”,通俗來說就是被指侵權的作品作者曾(或有機會)接觸過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實質相似”則是將原創(chuàng)作者的作品與侵權作品中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放在一起進行比對,衡量二者是否構成實質相似。
如在(2011)高民終字第31號案件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判斷作品是否構成抄襲,應當從“接觸”、“實質相似”兩個方面考慮。凡是依據社會通常情況,具有合理的機會或者合理的可能性閱讀或聽聞作品的,即構成“接觸”。“實質相似”則是從一般讀者的角度,兩部作品在思想的表達上構成實質性的相同或者近似。
結合網絡上的公開資料,根據法律規(guī)定及司法實踐分析如下:
1、《狂飆》片頭制作方是否存在接觸《無辜檔案》的可能性?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在先作品公開即具備接觸條件。如在(2021)京73民終1607號案件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接觸是指被訴侵權人有機會接觸到、了解到或者感受到權利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接觸可以是一種推定,權利人的作品通過刊登、展覽、廣播、表演、放映等方式公開,也可以視為將作品進行了發(fā)表,被訴侵權人依據社會通常情況具有獲知權利人作品的機會和可能,可以被推定為接觸。
根據公開渠道查詢,最遲于2020年4月21日即可通過公開渠道檢索到《無辜檔案》的片頭資料。因此,《狂飆》片頭制作方被認定為具備接觸《無辜檔案》片頭條件的可能性較大。
(圖片來源:嗶哩嗶哩網站用戶小貓咪字幕組)
2、我國著作權法對《無辜檔案》片頭的保護范圍。
在確認《狂飆》片頭制作方被認定為存在接觸《無辜檔案》片頭的可能性較大的情況下,需要進一步討論《無辜檔案》片頭的保護的范圍。
(1)首先,需要明確《無辜檔案》片頭屬于何種作品。
針對不同的作品,其具體保護的范圍存在一定的區(qū)別。因此,在確定我國著作權法對《無辜檔案》片頭保護范圍前,首先需要明確其作品的類型。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十一)項規(guī)定,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是指攝制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并且借助適當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的作品。
而《無辜檔案》片頭顯然是通過一系列有伴音的畫面組成的作品,且需要借助裝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因此,《無辜檔案》片頭屬于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即《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六)項規(guī)定的視聽作品)。
(2)其次,需要厘清著作權法保護范圍。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
在司法實踐中,往往依據“思想與表達二分法”的原則判斷保護的具體范圍,如在(2020)滬73民終57號案件中,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根據著作權“思想與表達二分法”原則,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必須是能夠被他人客觀感知的外在表達,即作品中抽象的思想本身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只有對思想的具體表達才受著作權法保護。
基于網絡上流傳的《無辜檔案》片頭資料,可以分析哪些屬于思想的范圍,哪些屬于表達的范圍。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討論:
①創(chuàng)作元素,一般屬于思想的范圍,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如在(2017)蘇民終236號案件中,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被訴作品在創(chuàng)作催眠情節(jié)時僅僅是借鑒了周浩暉作品的構思,根據“思想與表達二分法”,周浩暉作品中與催眠術相關的“咬人”“飛鳥跳樓”“摔水杯”等創(chuàng)作元素,運用金字塔理論的分析框架,通過由下至上的逐步抽象,最終呈現出的創(chuàng)作元素顯然屬于思想范疇,不應為周浩暉作品改編權所控制。本案中,周浩暉作品改編權能夠控制的僅僅是作品中“咬人”“飛鳥跳樓”“摔水杯”三個橋段的具體表達。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特定創(chuàng)作元素屬于思想的范疇。
②使用的鏡頭語言,即通過鏡頭拍攝選取的連續(xù)畫面以表達其整體思想。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鏡頭語言屬于表達的范圍。如在(2022)京73民終821號案件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電影作品的獨創(chuàng)性則體現在運用鏡頭語言拍攝和選取的連續(xù)畫面以表達其整體思想。
③視聽作品中人物表演、場景道具及劇情發(fā)展,屬于表達的范圍。如在(2022)京民再62號案件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類似攝制電影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其獨創(chuàng)性表達體現在以編劇、導演、攝影、演員等參與創(chuàng)作人員的獨創(chuàng)性勞動通過鏡頭語言所呈現的演員表演、場景道具、劇情發(fā)展等視聽畫面中。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在視聽作品中人物的裝扮及場景道具屬于表達的范疇。
④視頻中的音樂,屬于表達的范圍。但一般而言,音樂作品有獨立的著作權人,與視聽作品的著作權人不是同一個人。
(圖片來源:鳳凰網用戶—https://ent.ifeng.com/c/8NHut6VChF6)
結合司法實踐,就視聽作品而言,創(chuàng)作元素屬于思想的范圍,其他人可以使用;而通過鏡頭選取的連續(xù)畫面、作品中的人物表演、場景道具及劇情發(fā)展具有獨創(chuàng)性,屬于表達的范圍,其他人使用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權。
3、《狂飆》片頭與《無辜檔案》片頭是否構成實質相似?
《狂飆》片頭與《無辜檔案》同屬視聽作品。在明確《無辜檔案》片頭受保護范圍基礎上,可以進一步比對《狂飆》片頭與《無辜檔案》片頭,分析二者是否構成實質相似?
根據前述分析,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會基于視聽作品選取的連續(xù)畫面、演員表演、場景道具、劇情發(fā)展等方面判斷涉嫌侵權作品與在先作品是否構成實質相似。
(1)從創(chuàng)作元素來看,《狂飆》部分片頭使用了與《無辜檔案》片頭類似的照片分割對比、畫面色調對比的創(chuàng)作元素。但結合司法實踐及前文分析,該部分屬于思想范疇,抽象的思想領域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不能基于此認為《狂飆》片頭與《無辜檔案》片頭構成實質相似。
(2)從鏡頭語言來看,《狂飆》片頭從開始至最后選取的畫面分別為劇中主要角色前后對比、劇中情節(jié)相關物品對比、劇中主要劇情相關物品展示、正派及反派人物群像展示;所表達的整體思想為暗示劇情,體現以安欣為代表的正義力量與黑惡勢力的對比。而《無辜檔案》片頭從開始至最后選取的畫面分別為入獄前后對比、同一物品一側畫面崩壞的畫面、入獄前后對比;所表達的整體思想為公正崩壞導致普通人生活發(fā)生重大變故。二者連續(xù)選取的連續(xù)畫面顯然不同,所表達的整體思想亦不相同。
(3)從人物表演、場景道具及劇情發(fā)展來看,《狂飆》片頭涉及人物均與劇情相關,而道具均是象征主要劇情的道具,如網友爭議的“安欣職業(yè)照”畫面,象征著安欣從刑警到交警的坎坷經歷;又如網友爭議的“高啟強倒影”畫面,象征著高啟強從舊廠街魚販到黑惡勢力“大哥”的轉變;還如網友爭議的“黑傘生根”畫面,象征著劇情中在京海市生根的黑惡勢力存在“保護傘”。而《無辜檔案》片頭人物與物品均象征著公正被破壞前后的對比。二者的人物、場景道具及劇情均不一致。
(4)從所配音樂來看,網友討論的熱點不涉及配樂。且《狂飆》片頭旋律與《無辜檔案》片頭旋律顯然不同,二者不構成實質相似。
(圖片來源:鳳凰網用戶—https://ent.ifeng.com/c/8NHut6VChF6)
(5)此外,如涉案作品僅部分內容與在先作品一致或近似,但從整體上看,二者對信息選擇和編排存在差異,則涉案作品未侵犯在先作品的著作權。
如在(2020)京0491民初31660號案中,北京互聯(lián)網法院認為,原告主張的侵權廣告,確實使用了幾張與原告藏酒洞外景與內景一致的照片,有幾處文字表達存在近似,但從整體上來看,被告廣告在圖片、文字、信息的選擇和編排與原告主張的作品差異明顯,被告的廣告文案并未侵犯原告作為整體主張的匯編作品的著作權。
具體到《狂飆》與《無辜檔案》,通過對比《狂飆》片頭與《無辜檔案》片頭,時長83秒的《狂飆》片頭共計展示了27個畫面,其中存在爭議的畫面僅3處,爭議畫面總時長為10秒。此外,《狂飆》片頭在圖片、文字、信息選擇和編排與《無辜檔案》片頭存在明顯差異,從整體上來看,二者構成實質相似的風險較低。
綜上所述,基于當前網絡公開資料,根據現行中國法律,結合我國的司法實踐,《狂飆》片頭涉嫌侵犯《無辜檔案》片頭著作權的可能性較小。
三、“抄襲”與“借鑒”,傻傻分不清?
雖然,就《狂飆》片頭而言,侵犯《無辜檔案》片頭著作權的風險較低,但仍需進一步厘清“抄襲”與“借鑒”的邊界。即,根據法律規(guī)定和司法實踐,相似到何種地步,涉案作品會被認定為侵犯了在先作品的著作權。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應當通過不斷的抽象概括尋找思想和表達的分界線,抽象所得到的層級就像一座金字塔一樣,金字塔的頂端是最抽象的思想,而越往基座走越接近表達。一般而言,包含了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等細節(jié)的情節(jié),就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
如在“瓊瑤訴于正案”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對某一情節(jié),進行不斷的抽象概括尋找思想和表達的分界線的方法無疑是正確的,如果該情節(jié)概括到了“偷龍轉鳳”這一標題時,顯然已經屬于思想;如果該情節(jié)概括到了“福晉無子,側房施壓,為保住地位偷龍轉鳳”,這仍然是文學作品中屬于思想的部分;但對于原審判決所認定的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等細節(jié)的情節(jié),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且不屬于唯一或有限表達以及公知領域的素材。
本文討論了《狂飆》片頭是否涉嫌侵犯《無辜檔案》片頭著作權的問題,然而這一問題僅僅是文化創(chuàng)意行業(yè)中眾多知產問題中的一個。除此之外,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還涉及音樂、文學、攝影等各種作品,還可能涉及原作品權利人與改編作品權利人之間的糾紛、著作權人與鄰接權權利人之間的糾紛等各種問題,而每一種作品的每一個問題都可能涉及知識產權領域的問題,都需要基于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guī)從專業(yè)的角度進行判斷。
四、抄襲從來都不被允許,借鑒從來都被允許
作為一名知識產權律師,結合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特點,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1.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狂飆》片頭涉嫌侵犯《無辜檔案》片頭著作權的可能性較小。即,從著作權法的角度來說,《狂飆》沒有抄襲《無辜檔案》。
2.有人質疑《狂飆》片頭涉嫌抄襲,說明了大家對于這部國產電視劇的關愛,對中國影視行業(yè)的關愛,對中國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關愛。
首先,需要感謝這種質疑,讓中國的影視行業(yè),讓中國的文化創(chuàng)意能夠在質疑中成長。但同時,也需要對這份質疑從法律上進行分析。如未經分析直接認定《狂飆》片頭涉嫌抄襲,筆者作為知識產權律師,認為有必要從知識產權的角度予以分析與反駁。讓這部電視劇可以更加自信的“狂飆”。
3.雖然《狂飆》片頭未抄襲,但至少構成借鑒。抄襲從來都是不被允許的,借鑒從來都是被允許的。
知識產權就是“軟的”和“硬的”,即,文化創(chuàng)意和技術創(chuàng)新。不管文化創(chuàng)意還是技術創(chuàng)新,都是站在歷史的肩膀上,都是靠已有的人類文化滋養(yǎng)前行?!犊耧j》也一樣,無論是畫面表現手法,還是劇情設置,都是在汲取了全世界先進影視作品制作經驗的基礎上呈現出來的,適當的借鑒是可以被允許的。
(原標題:《狂飆》抄襲了嗎?)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齊寶鑫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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