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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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借助圖爾敏模型,呈現(xiàn)出更為豐滿的‘立體式’說理,使得邏輯分析和批判性思維更加適合于專利復審無效的需求。 ”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金永剛 朱鵬 陳琴 廣東君龍律師事務所
專利復審無效程序所針對的客體對象具有特殊性:復審程序針對的是被駁回的專利申請,通過復審以期改變而授權;無效程序針對的是已經授權的專利,通過無效以期改變而使該專利失效。因此,二者的客體對象均是經過官方程序已經給予了確定的權利形態(tài),而要再次通過官方程序來反向改變這種權利形態(tài),無疑充滿了挑戰(zhàn)。
在專利復審無效實務中,就其中的說理邏輯而言,不再局限于“三要素”(大前提、小前提與結論)的常規(guī)形式邏輯分析方法。而是積極借助圖爾敏模型,呈現(xiàn)出更為豐滿的“立體式”說理,使得邏輯分析和批判性思維更加適合于專利復審無效的需求。
1、圖爾敏模型簡介
圖爾敏模型(The Toulmin Model of Reasoning/Argument)是英國哲學家圖爾敏(Stephen Toulmin,1922-2009)所提出的一種用以揭示和評估對話人說理結構的方法。
在《說理的學問》[1]一書中,作者分別示出了圖爾敏基本模型和擴充模型。
如圖1所示,在基本模型中,包括第一要素:“主張”(Claim,簡記為C,舉例“你一定很喜歡喝醬香拿鐵”);第一次給出的理由(“我看到你點了一杯醬香拿鐵”)是第二要素:“根據(jù)”(Grounds或Data,簡記為G);第二次給出的理由(“人們喝東西總歸是挑選自己喜歡的”)是第三要素:“擔?!保╓arrant,簡記為 W);第三次給出的理由(“這是基本常識”)是第四要素,被稱為“支撐”(Backing,簡記為 B)。因此,“主張”“根據(jù)”“擔?!焙汀爸巍边@四個要素之間的結構關系,呈現(xiàn)為如圖1所示的基本模型。
圖1 圖爾敏基本模型
如圖2所示,在擴充模型中,新增了兩個要素:模態(tài)詞(Qualifier 或Modality,簡記為Q)與除外情況(Rebuttal或Conditions of Exception,簡記為R)。這兩個要素分別從不同角度表明“理由”對于“主張”的支持力度。
圖2 圖爾敏擴充模型
承接前述舉例,“你應該(Q)很喜歡醬香拿鐵,除非我剛才看到你點的不是醬香拿鐵(R)”。這里,增加模態(tài)詞“應該”表示他只是在“推測”(presumably)對方喜歡喝醬香拿鐵,而除外情況“除非我剛才看到你點的不是醬香拿鐵”則進一步解釋:盡管其中的G、W、B“一般情況下”都可以信賴,但(鑒于他沒有近距離“嗅嗅”,更沒有去“親口嘗嘗”)仍存在看錯的“異?!鼻闆r,所以他的“主張”仍只是推測而已。
相對于形式邏輯分析法,《說理的學問》中表明“圖爾敏模型的優(yōu)勢在于具有更為豐富的要素,因而也能更為立體化地呈現(xiàn)說理結構”,以及“更符合人類實際的認知進程,因而對于更多人來說是一條更為自然的探究路徑”。
因此,當面臨復審無效中的“批判性寫作”,“不能停留于用簡單直白的句式建構說理結構,而是需要在圖爾敏模型的基礎上設法讓你的說理有血有肉”,這就需要“特別考慮說理的情境所在,即你打算面對什么樣的受眾去說理?!?/p>
2、無效案例應用分析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2023年8月3日公布的第563247號無效決定書中[2],對名稱為“正極極片及電池”(專利申請?zhí)?01810696957.2)的發(fā)明專利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如圖3所示)。該專利涉及到鋰電池,屬于新能源領域,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圖3 第563247號無效決定書部分截圖
該無效決定采納的法律依據(jù)是專利法第26條第3款,即:說明書應當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xiàn)為準。
根據(jù)圖爾敏模型,無效請求人的“主張”(C)是:請求宣告本專利全部無效;“根據(jù)”(G)是:基于多個證據(jù)表明該專利“實施例的數(shù)據(jù)是虛構和編造的”、“實施例之間也存在相互予盾及不符合常理的內容”、“說明書中沒有任何過程數(shù)據(jù)可以印證數(shù)據(jù)的真實性”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不能實現(xiàn);“擔?!保╓)是:專利法第26條第3款。
如果按照形式邏輯的分析方法,可以認為這里的“擔?!保╓)對應的就是“大前提”,“根據(jù)”(G)對應的是“小前提”,“主張”(C)對應的是“結論”。應該說,這種說理邏輯結構已經實現(xiàn)了其說理功能。
但是,筆者從該無效決定中,發(fā)現(xiàn)無效請求人還提供了“證據(jù) 16: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 8842 號建議答復的函”。對此,專利權人“認可證據(jù) 16 的真實性、合法性,不認可其關聯(lián)性”。似乎到此為止,我們并沒有發(fā)現(xiàn)該證據(jù)具有怎樣特殊的作用。
不過,說理的爭議點往往集中在“根據(jù)”(G)要素上,即,一方視之為當然的東西,另一方可能不認為是事實。在這種情況下,無效請求人必須充分考慮當前說理所在的情境,尤其是要考慮裁判者(審查員)的知識背景,設法提供能被他們認可的事實證據(jù),而非只是自認為屬于事實的東西。
進一步查看后,筆者注意到該證據(jù)是源于全國人大代表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的《關于規(guī)范鋰電池行業(yè)市場秩序避免濫用問題專利的惡意競爭行為的建議》,在答復函中記載有“鋰電池等新能源產業(yè)是典型的專利密集型產業(yè),您提出的高質量專利布局是鋰電池企業(yè)創(chuàng)新保護的基礎,要嚴格專利審查,完善確權標準等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參考意義,我局深表認同,并已在實際工作中積極采取措施,不斷完善審查標準,提升授權質量?!?/p>
從圖爾敏模型的“根據(jù)”(G)要素來看,筆者認為該證據(jù)所起到的作用符合“特別考慮說理的情境所在,即你打算面對什么樣的受眾去說理”。當合議組面臨的這樣的證據(jù)說理時,勢必更為重視。并且,該證據(jù)中還表明“‘所提交專利申請存在編造、偽造或變造發(fā)明創(chuàng)造內容、實驗數(shù)據(jù)或技術效果,或者抄襲、簡單替換、拼湊現(xiàn)有技術或現(xiàn)有設計等類似情況的’列為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意在強調當下情境:務必要對鋰電池技術領域進行嚴格專利審查,對于非正常申請行為進行專向排查。該證據(jù)通過這種事實背景,有利于增強 “實施例的數(shù)據(jù)是虛構和編造的”等事實依據(jù)被審查員的認可度。
3、復審案例應用分析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2023年7月21日公布的第1326539號復審決定書中[3],對名稱為“電源芯片的封裝方法及相應的封裝結構”(專利申請?zhí)?02111584935.5)的發(fā)明專利,作出撤銷駁回的決定(如圖4所示),并且獲得了授權。該專利涉及集成電路技術領域,屬于當前國內重點發(fā)展的技術領域,具有較好的代表性。
圖4 第1326539號復審決定書部分截圖
可以看到,專利代理師在撰寫復審請求書的過程中,繼續(xù)堅持“主張”(C):權利要求1-16具有創(chuàng)造性;在“根據(jù)”(G)對應的事實認定中,詳細闡述了在前期審查過程中沒有提及的對比分析內容,突出強調了本專利申請的封裝方法和封裝結構在“提高電源芯片的功率密度、系統(tǒng)效率和散熱性能”的有益效果;“擔?!保╓)就是:專利法第22條第3款關于創(chuàng)造性的規(guī)定。
按照圖爾敏模型的基本模型,如何可以提高說理的有效性呢?為此,筆者認為應該對芯片封裝在集成電路技術領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技術難點,提供具有行業(yè)權威性的解讀,以增強合議組對該案關鍵發(fā)明點的切身感知,避免停留在“紙上談兵”而歸于常規(guī)設置。
為此,筆者提供了開源證券2021年推出的報告《集成電路產業(yè)鏈深度報告:制造、封測、設備、材料》作為支撐材料。其中記載有“集成電路封裝測試包括封裝和測試兩個環(huán)節(jié),是半導體產業(yè)鏈和集成電路產業(yè)鏈的下游。封裝是集成電路產業(yè)鏈里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具體過程是保護芯片免受物理、化學等環(huán)境因素造成的損傷,增強芯片的散熱性能,實現(xiàn)電氣連接,確保電路正常工作”,以及“未來發(fā)展方向一個是以晶圓級芯片封裝WLCSP(Fan-In WLP、 Fan-out WLP 等),在更小的封裝面積下容納更多的引腳數(shù);另一方向是系統(tǒng)級芯片封裝(SiP),封裝整合多種功能芯片于一體,壓縮模塊體積,提升芯片系統(tǒng)整體功能性和靈活性”。
通過該證據(jù)材料,實體性表明本申請在解決電源芯片內部有效利用空間和散熱性能方面,屬于集成電路封裝技術領域重點關注的內容,同時也代表了封裝技術發(fā)展的方向。根據(jù)圖爾敏模型,具有一定意義上的“支撐”(B)作用,在《說理的學問》中被稱之為“信念根源”。
4、應用啟示
專利復審無效程序要堅持客觀與主觀相統(tǒng)一??陀^是指專利申請、授權專利、對比文件、證據(jù)等事實基礎,主觀是指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發(fā)明人、代理師、無效請求人和審查員等行為主體??陀^事實的認定和審查結論的給出,需要行為主體對多種技術方案進行對比分析和結合啟示的探究,還需要基于專利法規(guī)對專利確權和專利權無效的程序法和實體法進行雙重應用。同時,各行為主體也存在對技術和法律的認知局限。
因此,好的說理邏輯就需要更加全面分析和適應受眾的認知特點。圖爾敏模型不僅可以幫助專利權人、無效請求人和代理師分析和評估他人的說理結構,更重要的是,在面臨復雜性挑戰(zhàn)時,專利權人、無效請求人和代理師可以據(jù)此有針對性地、有策略地寫出高質量的說理文件。
參考文獻:
1.張留華,說理的學問,人民出版社,2022.05.01
2.國家知識產權局,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第563247號),2023.08.03
3.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決定書(第1326539號),2023.07.21
(原標題:圖爾敏模型在專利復審無效中的應用分析及啟示)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金永剛 朱鵬 陳琴 廣東君龍律師事務所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圖爾敏模型在專利復審無效中的應用分析及啟示(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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