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daily,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chǎn)權產(chǎn)業(yè)媒體
426.cn,60萬知識產(chǎn)權人的上網(wǎng)首頁
來源:IPRdaily
作者: 王文俊 知資通IPTOCAP
原標題:商標權質押擔保融資實務之商標質權設置常見問題
近年來,知識產(chǎn)權質押擔保融資成為企業(yè)融資新選擇。其中商標權質押融資更是發(fā)展的如火如荼。商標質押法律關系中的質權人,對商標質權設置、取得、行使等相關問題尤為重視。筆者結合以往承辦的諸多案例中,就有關問題分享如下,供大家交流參考。
一、商標質權涉及到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質權,從權利屬性而言,是一種從權利、擔保物權,用于擔保主債權的履行和實現(xiàn),因此與質權并存的就是相應的債權,從法律文書上體現(xiàn)為主債權債務合同和權利質押擔保合同。由此可以看出,商標質權涉及到的法律、規(guī)章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主要有:
第一、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通過并公布,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編總第十七章第二節(jié),就權利質權專節(jié)立法,其中第二百二十三條不完全了可以出質的權利清單,明確規(guī)定“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中的財產(chǎn)權”,可以依法設置權利質權。同時,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中的財產(chǎn)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辦理質權登記,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二、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995年6月30日通過并公布,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是擔保法律關系專項部門法,第四章第二節(jié),專門規(guī)定了權利質押。其中第七十五條、七十九條規(guī)定了商標權可以作為權利質押標的,以及質權登記生效的基本問題。
第三、商標質權登記專項規(guī)定
《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序規(guī)定》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根據(jù)《物權法》、《擔保法》、《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指定,就商標質權設置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做了專門詳細規(guī)定,該規(guī)章是商標質權法律從業(yè)者必備手冊,需要詳細、深入研究并在事務承辦中加以靈活運用。
二、商標質押融資擔保常見模式
商標質押擔保涉及兩層合同法律法律關系,即主債權合同法律關系和質押合同法律關系,涉及到的各方當事人分別為主合同債務人、主合同債權人、質押合同出質人、質押合同質權人,根據(jù)各方當事人身份的差異性,擔保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債務人與出質人為同一主體模式
(圖1)
A公司與B銀行簽訂《借款合同》,A公司將其所有的注冊商標權質押給B銀行,簽訂《商標質押合同》并設置商標質權擔保。在這種借貸雙方模質押擔保式中,A公司既是借款合同的債務人,也是質押合同的出質人,同樣B銀行既是借款合同的債權人,也是質押合同的質權人。
(圖2)
A公司與B銀行簽訂《借款合同》,A公司委托C公司(一般為融資擔保機構)為該借款提供第三方擔保,C公司與B銀行簽訂《保證合同》,C公司與A公司簽訂《質押合同》并設置商標質權反擔保。在這種第三方保證擔保融資合作模式中,A公司是主合同債務人、質押合同出質人,B銀行是主合同債權人,C公司是質押合同質權人。
2、債務人與出質人為不同主體模式
(圖3)
A公司與B銀行簽訂《借款合同》,A公司委托C公司與B銀行簽訂《商標質押合同》并設置商標質權擔保。在這種第三方商標質押擔保三方合作模式中,A公司是借款合同的債務人,C公司是質押合同的出質人,B銀行既是借款合同的債權人,也是質押合同的質權人。
(圖4)
A公司與B銀行簽訂《借款合同》,A公司委托D擔保公司與B銀行簽訂《保證合同》,A公司委托C公司與D擔保公司簽訂《質押合同》并辦理商標質權反擔保登記。在這種四方融資合作模式中,A公司是主合同債務人,B銀行是主合同債權人,C公司是質押合同出質人,D公司是質押合同質權人。
以上四種是商標質押擔保融資最常見的模式,還有其他一些復合類型,比如多個出質人共同為一筆主債務合同設置商標質押(反)擔保,同一組出質商標先后多次為不同主債務提供商標質權(反)擔保。
在實務中,專業(yè)機構專業(yè)人員可以根據(jù)融資擔保各方關系確定商標質權設置的具體方案。
三、商標質權設置過程中的細節(jié)問題
(一)關于商標質權設置時間。
企業(yè)融資的時間效率要求非常高,尤其是涉及到特定日期放款的融資案例,必須要想方設法在房貸前辦妥商標質權設置事宜。工商總局顧及借貸質押各方的關切,在商標質權登記專項規(guī)定中將商標質權登記辦理的法定時限設定為五個工作日,自受理商標質權登記申請的次日起算。
作為承辦機構的專業(yè)人員,質權法律服務提供者必須統(tǒng)籌安排各方面事宜,主要體現(xiàn)在:審核主債務合同與商標質押合同、依據(jù)合同制作商標質權設置文書、統(tǒng)籌協(xié)調各方當事人并制訂工作計劃。
(二)謹慎審核合同。
商標質權登記專項規(guī)定列舉了若干不予辦理質權登記的若干情形,主要有:
1、出質人名稱與商標局檔案所記載的名稱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關證明證實其為注冊商標權利人的;
2、合同的簽訂違反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3、商標專用權已經(jīng)被撤銷、被注銷或者有效期滿未續(xù)展的;
4、商標專用權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凍結的;
5、其他不符合出質條件的。
重點關注主從合同中關于質押擔保主債務金額、履行期限、質權登記擔保期限等基礎信息,確保合同之間在數(shù)據(jù)上的一致性和兼容性,及時發(fā)現(xiàn)并糾正不一致矛盾之處。在此基礎上,審核合同中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條款,發(fā)現(xiàn)并及時提出修改意見。
詳細查閱出質商標檔案信息,確定出質商標法律狀態(tài)、專用權期限、查封凍結狀況、許可轉讓狀況、被撤銷被無效被注銷狀況、商標續(xù)展期間、關聯(lián)商標、權利效力待定商標狀況等基礎性問題,而這些經(jīng)常出現(xiàn)問題的地方,務必確保選定的質押商標準確、完整(適用于出質人持有多件商標情形)。
(三)制作商標質權文書。
根據(j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身份證明、出質商標證書等基礎資料,制作商標質權登記申請書、委托書、商標估價協(xié)議(沒有商標評估報告)、有關聲明書、承諾書、其他必要文書,質權文書與合同內容一定要完全匹配,不能出現(xiàn)任何瑕疵,因此在正式定稿交付打印簽章前,務必詳細檢查,確保當事人名稱、出質商標號、債務金額(大小寫)、履行期限等基本數(shù)據(jù)完全正確,且前后一致。
(四)統(tǒng)籌各方當事人。
出質人或質權人,經(jīng)常會針對我們提出的要求,提出不同意見,或者按照自己單方面的理解,不甚配合,對此首先要堅持原則底線,依法依規(guī),詳細向當事人解釋有關問題,并將其思維引入到質權設置規(guī)則,不然要么代理工作沒法推進,要么代理工作存在瑕疵不能照常辦理。
四、小結
商標質權設置代理,是一項時間短、專業(yè)性強的非訴法律事務,商標權質押擔保融資實務中都會涉及,這要求承辦人員法律專業(yè)扎實,思維縝密,條理清楚,辦事效率高,迅速而不馬虎的完成當事人委托事宜,唯有如此方能贏得客戶的認可、信任。限于篇幅,有些問題沒有提及,提及的問題也沒有充分展開,水平有限,分享的內容難免有不妥之處,還望業(yè)內同仁賜教指正。
來源:IPRdaily
作者:王文俊 知資通IPTOCAP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投稿郵箱:Iprdaily@163.com
國際合作:judywu@iprdaily.com
市場業(yè)務:王夢婷 微信:AT510AN
426.cn合作:黃 坤 微信:mrhuang1994
內容合作:董 軍 微信:jundongder
大賽合作:周海峰 微信:feng412813
本文來自iprdaily并經(jīng)IPRdaily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jīng)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