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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梁永哲
原標題:新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之不規(guī)范漢字
新版《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經過數(shù)次的討論和征求意見后已經公布,該書是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的全體人員在審查商標及審理商標案件時必須執(zhí)行的標準,是商標事務所和申請人提交申請的參考書籍,其重要性和使用的廣泛性不言而喻。
本次修訂新增了聲音商標審查標準、審查意見書在審查實務中的運用標準、《商標法》第十九條第四款的適用標準、《商標法》第五十條的適用標準、《商標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審理標準、利害關系人的認定標準,并針對《商標法》第十條的部分修改對審查標準進行了相應修訂,同時刪減、新增了部分審查案例,豐富、完善了商標審查和審理標準的內容。
本文對新標準書中新增的,商標含有不規(guī)范漢字的準駁情況與大家進行分析,希望能夠對事務所及申請人今后申報商標有一定的幫助。
漢字是我國主要語言文字,無論是學習還是生活我們都離不開它,如今我們的生活學習中也不乏有很多不規(guī)范文字,比如商場里廣告牌上“雪糕”寫成“雪羔”、飯店里餐牌上“皮蛋瘦肉粥”寫成“皮旦瘦肉粥”,這些雖然都是很不起眼的錯誤,但是這些不規(guī)范用字對于還在學習中國語言漢字的未成年人來說容易是一種誤導,這樣的錯誤使用漢字的危害性是很大的?;诖?,審查標準中加入此種情形的適用亦是為了避免對大眾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誤導。
新標準書中列舉了兩個案例,都為缺筆畫的不規(guī)范使用。(見下圖)
那么平時申報的商標中還有哪些屬于不規(guī)范漢字的范疇,哪些又是可以獲得授權的,筆者整理了一些近段時間審查完畢的商標供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商標中含不規(guī)范漢字,被駁回的其他情形:
1、僅有文字的一部分,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
2、含自造字,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
3、含多筆畫文字,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
4、含共用偏旁部首文字,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
二、商標中含不規(guī)范漢字,但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予以注冊的情形:
1、文字的某一部分被圖形化的,不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
2、文字的某一部分含設計元素但沒有改變書寫筆畫,不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
3、文字的某一筆畫被設計為圖形化,不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
4、文字之間共用筆畫,不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
通過以上的案例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一些商標的駁回是因為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填寫申報材料時自己馬虎造成的,還有一些是因為申請人想讓自己的商標更加獨特、新穎,過度加入設計元素使消費者造成了對漢字書寫的誤導造成的,怎樣才能既有創(chuàng)意又不會被以不規(guī)范漢字駁回是我們值得注意的方面,希望以上案例對大家有所幫助。
漢字是我們的語言,是中華文化之載體,如果我們都不能正確的學習和運用好, 還怎樣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讓中華文化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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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永哲
編輯:IPRdaily.cn LoCo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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