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關于第23987278號“姐夫李”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關于第23987278號“姐夫李”商標
駁回復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8]第0000143855號
申請人:北京聞遠達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國際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申請商標
申請人因第23987278號“姐夫李”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我委申請復審。
引證商標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與商標局駁回決定引證的第13753808號“姐夫”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在構成要素、整體外觀、含義及呼叫方面區(qū)別明顯,不構成近似商標。申請人與引證商標所有人所處地緣、行業(yè)領域具有一定差異,相應的服務內(nèi)容、服務對象亦有所不同,相關公眾能夠加以區(qū)分。申請商標在長期使用過程中顯著特征得到增強,并在消費者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不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在審查實踐中存在與本案情形類似的商標獲準注冊,本案申請商標具備可注冊性。綜上,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申請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證據(jù):關于申請商標的相關宣傳報道材料。
我委認為,申請商標為純文字商標,其完整包含引證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申請商標為純文字商標,其與引證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方面相近。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培訓、攝影報道等服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培訓、攝影報道等服務屬于相同或類似服務。申請商標若與引證商標使用在相同或類似服務上,相關公眾在施以一般注意力情形下可能會誤認為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存在關聯(lián),從而對服務來源產(chǎn)生混淆誤認。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申請人提交的證據(jù)不足以否定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商標審查遵循個案審查原則,申請人所述類似商標注冊情況與本案情形不同,不能成為本案申請商標獲得初步審定的當然依據(j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起訴,并在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nèi)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委。
合議組成員:孟令邦
龍俠
耿娟娟
2018年08月10日
來源:IPRdaily摘自商評委網(wǎng)站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投稿”請投郵箱“iprdaily@163.com”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chǎn)權媒體+產(chǎn)業(yè)服務平臺,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chǎn)權人,用戶匯聚了中國、美國、德國、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成長型科技企業(yè)IP高管、研發(fā)人員、法務、政府機構、律所、事務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萬產(chǎn)業(yè)用戶(國內(nèi)25萬+海外30萬);同時擁有近百萬條高質(zhì)量的技術資源+專利資源,通過媒體構建全球知識產(chǎn)權資產(chǎn)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獲啟賦資本領投和天使匯跟投的Pre-A輪融資。
(英文官網(wǎng):iprdaily.com 中文官網(wǎng):iprdaily.cn)
本文來自商評委網(wǎng)站并經(jīng)IPRdaily.cn中文網(wǎng)編輯。轉(zhuǎn)載此文章須經(jīng)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