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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帶一路”主要國家商標注冊和維權流程介紹(希臘)
為幫助我國企業(yè)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貿易中提前布局商標注冊、在注冊后選擇最為恰當?shù)木S權手段,避免在境外維權時“水土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委托北京君策知識產權發(fā)展中心組織開展了“一帶一路”相關國家中部分國家或地區(qū)的商標注冊流程、商標維權流程制度領域的課題研究。
為幫助我國企業(yè)了解希臘商標制度,為企業(yè)提供維權信息指導,中國商標網發(fā)布《“一帶一路”主要國家商標注冊和維權流程介紹(希臘)》,敬請關注。(注:課題研究數(shù)據(jù)采集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一帶一路”主要國家商標注冊和維權流程介紹(希臘).pdf
附:
希臘商標注冊和維權流程比較研究報告
一、國家概況
希臘地處歐亞非樞紐,區(qū)位優(yōu)勢顯著,戰(zhàn)略位置突出,不僅是海運大國,擁有全球規(guī)模最大的商船隊,而且歷史悠久,文化燦爛,自然風光秀麗,農業(yè)資源豐富,是世界性旅游勝地。作為陸上和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交匯點,希臘是共建“一帶一路”的天然合作伙伴。希臘不僅是與中方簽訂“一帶一路”合作諒解備忘錄的首個歐洲發(fā)達國家,而今已成為歐洲國家同中國開展互利合作和共建“一帶一路”的典范, 中希經貿合作動力強勁,前景廣闊。
2018年,中希經貿合作取得豐碩成果,雙邊貿易總額達70.6億美元,同比增長36.3%。其中,中國對希臘出口65億美元,增長36.8%;自希臘進口5.6億美元,增長31.2%。希臘成功參與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為加大希臘優(yōu)質產品輸華注入強勁動力。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4月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期間在兩國總理的見證下,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與希臘經濟發(fā)展部簽署《關于重點領域2020-2022年合作框架計劃》,新的三年合作計劃將兩國重點合作領域從交通、能源、信息通信領域進一步拓展至制造業(yè)和研發(fā)、金融領域,【1】兩國還將以北京2022年冬奧會為契機,加強體育合作,并繼續(xù)擴大雙方在教育、研究、創(chuàng)新等領域的合作。【2】
(表 1:2017-2019 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流量情況【3】)
二、項目基本內容
本研究項目將從以下幾點具體介紹當?shù)厣虡俗院途S權流程
(一)商標基本制度
(二)商標授權制度
(三)商標確權制度
(四)商標維權制度
三、各程序名稱說明
由于各國法律與制度各不相同,且各國官方語言不同。因此,某一程序在各國的稱呼亦有所區(qū)別。為了統(tǒng)一說明,也為了本項目的讀者可以更好理解相關程序,本項目對標國內商標制度,對所涉及的各個程序的名稱及其主要內容定義如下:
商標授權程序:為了獲得商標專用權保護,申請人向當?shù)刂R產權主管機關提出的相關程序,如商標注冊申請、對知識產權機關的決定進行申訴的程序,等。
商標確權程序:在商標授權過程中,通過行政申請的方式對商標權利的設立產生提出不同意見的主張,如商標異議、商標無效宣告,等。
商標維護程序:為了維護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性或及時性所進行的程序,如商標權利人注冊信息變更、商標專用權轉讓、商標專用權許可授權使用、商標專用權延展,等。
商標維權程序:商標權人為維護商標專用權而對商標侵權人采取的對抗性的民事侵權程序。
官方意見:知識產權主管機關對注冊申請?zhí)岢龅膶徖硪庖?,包括形式性的審理意見,如對商標或商品描述的修改建議等;以及實質性的審理意見,如引證在先商標權利駁回注冊申請的意見等。
商標復審:商標申請人針對知識產權主管機關的審理意見所予以的相應修改答復或提出抗辯意見主張的程序。
異議申請:在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期間內,第三人認為該初步審定商標注冊將侵害其個體權利或公眾利益,向知識產權主管機關提出的、要求禁止該商標核準注冊的申請。
第三方觀察意見:第三人認為商標注冊將侵害其個體利益、行業(yè)利益乃至社會公共利益,向知識產權主管機關提出的、要求禁止該商標正式注冊的意見。
四、希臘
(一)商標制度概況
1. 商標立法情況:
希臘現(xiàn)行商標法律為《第4679/2020號法律》,于2020年3月20日頒布,但因新冠疫情的影響,該法于2020年6月1日才正式生效。該法在商標保護方面做出了許多改變,如可注冊商標類型、商標注冊程序、商標使用的證據(jù)提供、商標行政保護程序和商標司法保護程序等。該法實行前希臘商標法為2012年4 月11日頒布,2012年10月11日生效的《第4072/2012號法律》。
希臘于2000年8月10日加入《馬德里議定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加入《馬德里協(xié)定書》。
2. 商標事務主管機構及主要職能:
3. 官方語言:希臘語 Ελληνικ?
(二)商標授權制度
1. 可注冊及不可注冊的商標類型
1.1 可注冊的商標類型
商標可以是能夠以圖形方式表示的,能夠區(qū)分某項企業(yè)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yè)的商品或服務的任何符號。商標尤其可以是文字,名稱,公司名稱,別名,插圖,設計,字母,數(shù)字,顏色,聲音(包括音樂用語),商品形狀或其包裝等。【4】
1.2 不可注冊的商標類型
法律針對氣味商標、證明商標、保證商標不接受注冊。
2. 商品分類依據(jù)及對商品描述的要求
商標分類基于第11版尼斯商品分類,接受尼斯分類的類別標題和類別標題中的商品/服務,接受歐盟共同通訊中的歐盟通用的商品描述慣例。
3. 商品類似的判斷標準
在評估商品的類似性時,應考慮與這些商品本身相關的所有相關因素,即:商品的性質,最終用戶,預期目的,使用方法,以及它們是相互競爭還是互補。其他因素包括分銷渠道,相關公眾和商品/服務的通常來源。【5】
4. 商標審理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
4.1 絕對理由:
4.1.1 以下標志不得注冊為商標:
不符合第121條要求的標志;沒有任何顯著性特征的商標;商標僅由用以指明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種類、質量、屬性、數(shù)量、地點、價值、地理來源或產品生產、提供服務的時間及其他商品或服務本身的特征組成;商標僅包括在日常語言中或在貿易慣例中已成為習慣的標志或指示;僅由產品性質決定的形狀構成的標志,或者為取得技術成果或使產品具有實質價值所必需的標志;違反公共秩序或道德原則的標志;具有欺騙公眾性質的標志,例如有關商品或服務的性質,質量或地理來源的標志。【6】
4.1.2 同樣,以下標志也不得注冊為商標:
旨在區(qū)分受歐盟法律、地理標志保護的葡萄酒或烈酒的標志,如果這些葡萄酒或烈酒沒有特定來源;
包含或由原產地標記或地理標志組成的標志,或根據(jù)歐洲法律注冊且涉及同一類型產品的標志,除非商標注冊申請是在農產品和食品的原產地名稱或地理標志注冊申請?zhí)峤恢蘸筇峤坏摹?span style="font-size: 14px;">【7】
4.1.3 商標不能是:
《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第6條第3款所指的希臘國家和其他國家的國家名稱,旗幟,標志,符號,標志和標記(第213/1975號法律,A?258號法律)以及本條規(guī)定的條件以及具有極大象征意義和特定公共利益的標志,尤其是宗教標志,表達方式和文字;違反誠實信用或惡意的標志。【8】
4.1.4 盡管有本款規(guī)定,但直到該商標的提出之日由于其使用而具有顯著性,該商標仍被接受注冊。【9】
4.2 相對理由:
4.2.1 .以下標志不得注冊:
如果標志與在先注冊商標相同,且該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與在先注冊商標受保護的商品或服務相同;如果標志與在先商標相同、與在先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類似,或標志與在先商標相似、與在先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標志與在先商標近似、與在先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的類似,導致引起公眾混淆的風險或與在先商標有關聯(lián)的可能性;如果與具有聲譽的在先商標相同或相似,并且在后商標的使用會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當?shù)乩迷谙壬虡说穆曌u或顯著性特征,或損害其專有權,或聲譽,則無論在后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是否與在先商標類似。【10】
4.2.2 在先商標是指:
在商標申請之前已通過國際注冊指定希臘或已經在歐盟注冊的商標,需要考慮這些商標的優(yōu)先權和在先權利;已注冊的國際商標或集體商標;《巴黎公約》第6條所指的在商標申請之日或適當情況下,就商標注冊申請主張優(yōu)先權的知名商標。【11】
4.2.3 不接受注冊標志:
如果與未經注冊的商標或貿易中使用的任何其他具有顯著性標志或功能的標志相抵觸,則以上標志所有人有權禁止在后商標的使用,但前提是以上權利是在在后商標申請注冊日之前獲得的,同時考慮任何優(yōu)先權的保護;如果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第三方人格的在先權利或知識產權或工業(yè)產權的在先權利;如果商標是申請人惡意申請的、可能與申請時在國外已注冊并使用過的商標產生混淆的。【12】
4.2.4 商業(yè)財產局,商標行政委員會或行政法院在商標審查的任何階段收到在先商標所有人提交的的書面同意(有或沒有附加條件),均根據(jù)本法第124條第1款消除了在后商標的注冊障礙。【13】
5. 商標注冊流程
6. 商標授權指南
6.1 注冊申請所需文件:
6.1.1 注冊申請書及包含信息
商標申請書中除包含商標申請繳費證明還須包含以下內容:商標標樣:法律未明確要求標樣形式;
申請人的姓氏,名字,住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對于法人,應標明公司名稱和所在地;
對于多個申請人,應任命一名作為代表;商標指定的商品/服務的列表,按類別排序;
商標申請日期以提交以上文件的日期為準。【14】
除以上文件外,申請人還須提供以下信息:
申請人簽字或由其代理人簽字;
如聲明優(yōu)先權,則需要提供申請商標在優(yōu)先權國的生效日期;如商標注冊申請由代理人代理,則須提供代理人的姓名、住址、電話、郵箱;
如商標注冊申請由律師提交,則需要提交簽字的委托書;
如申請商標是聲音商標、顏色商標、三維商標或集體商標,則申請時須注明;
如果申請商標使用希臘字母和拉丁字母以外的字符書寫,則應標注這些字符的希臘字母或拉丁字母音譯。【15】
6.1.2 委托書:
委托書須包含申請人名稱、地址、授權事項,委托書格式可以自行擬定。
僅需簽字的委托書原件,無需公證認證,不可延遲提交。
6.2 官方規(guī)費:
首類,318歐元/標,折合人民幣2546元;附加類,20歐元/標/ 類,折合人民幣160元
6.3 順利注冊周期:
法定期限:無相關法律規(guī)定
實際審程:約12-18個月
6.4 注冊商標有效期
商標有效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算
6.5 中文商標的特別提示:
希臘商業(yè)財產局采用EUIPO的方式,即將“非歐盟字母組成的商標”視為對希臘公眾沒有意義的象征性商標。非常簡單的漢字可以視為不具有獨特字符的簡單幾何圖形,例如圓形,直線,矩形或五邊形。
商標行政委員會(Administrative Trademarks Committee)將重點關注可能對商標產生視覺影響的主要元素,即“視覺上突出”的元素。標志組成部分的突出特征主要取決于其位置,大小,尺寸和/或顏色的使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視覺效果。正如 Matrazen 法院所指出的那樣,“在評估復雜商標的一個或多個特定組成部分的顯性特征時,必須特別考慮到每個組成部分的內在特性,將它們與其他元素進行比較。此外,可以考慮在復雜商標的排列中各個元素的相對位置。
上述規(guī)定表明,中文商標作為具有顯著性商標予以接受,但作為非文字商標而作為圖形商標進行審查,盡管中文商標在注冊申請時須標注這些字符的希臘字母或拉丁字母讀音。
7. 權利維護注意事項
7.1 注冊商標的續(xù)展
自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商標保護期限為十年。商標注冊續(xù)展申請,可以于商標上次注冊期滿前一年內提交;如在續(xù)展期屆滿后6個月內提起續(xù)展,須繳納寬展費,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支付法律規(guī)定的續(xù)展費,則該商標無效。
未續(xù)展的商標不會阻礙他人申請相同近似商標,除非當未續(xù)展商標的商標權人基于未注冊的相同/近似商標的在先權利提出異議,并證明其以相同或類似的形式使用未續(xù)展商標時,未續(xù)展商標才能阻礙他人申請類似的商標。【16】
7.1.1 續(xù)展期規(guī)定
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可續(xù)展,有效期屆滿后6個月內可繳納額外官費續(xù)展。
7.1.2 續(xù)展所需文件
續(xù)展申請書(當?shù)芈蓭煖蕚洌晃袝?/p>
7.1.3 官方規(guī)費
續(xù)展期官費:首類,90歐元/標,折合人民幣720元;附加類,20歐元/標/類,折合人民幣160元;
寬展期官費:首類,135歐元/標,折合人民幣1080元;附加類,30歐元/標/類,折合人民幣240元
7.1.4 續(xù)展特別提示
商標每十年續(xù)展一次,屆滿后6個月內為寬展期,如商標所有人未繳納續(xù)展費,則商標將歸于無效,已經無效的商標不會阻礙在后商標的注冊申請。
7.2 注冊商標的轉讓
申請中以及核準注冊的商標均可以轉讓。已注冊/申請中商標可以在全部或部分商品/服務上轉讓;商標轉讓與企業(yè)經營權的轉讓無關;企業(yè)經營權的轉讓應包含商標轉讓,除非有相反的約定或明確規(guī)定;轉讓須有書面協(xié)議,且只有轉讓申請備案才可以對抗第三方;如商標轉讓時正在被商標局、商標行政委員會、行政主管法院、國務部審查,轉讓人有權進行額外的訴訟(additional intervention);
商標申請人收到商標異議通知后3-6個月內如異議雙方未達成和解則異議雙方參加聽證會。如商標申請人在聽證會舉行之前通過轉讓取得在先商標(異議引證商標),則禁止注冊的在先阻礙被消除。商標申請人僅需出示核準在先商標(異議引證商標)轉讓的副本即可。【17】
7.2.1 轉讓所需文件
轉讓商標簽字的經過認證的轉讓協(xié)議原件,希臘大使館認證時間一般為59天;
受讓人簽署的委托書原件,無須公證認證。
7.2.2 官方規(guī)費
90歐元/商標,折合人民幣720元
7.2.3 轉讓特別提示
如申請商標因受到異議(基于在先商標權利)而無法注冊,商標 申請人可以考慮購買在先商標,官方會將商標轉讓行為納入考慮范圍。
7.3 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
商標權人可以在希臘全境或部分地區(qū)在全部或者部分商品/服務上許可他人使用。使用許可形式可以是排他性或非排他性的。在商標權人授權被許可人使用商標后,被許可人可以向官方登記許可協(xié)議。登記許可協(xié)議不是強制性的,但未登記備案的商標使用許可不可對抗善意第三人。
商標所有人可以針對被許可人違反許可合同中關于以下內容的任何規(guī)定,剝奪該商標授予被許可人的權利:許可的期限;許可商標的使用形式;獲得貼牌許可的貨品或服務的種類;可以使用許可商標的地區(qū);被許可人生產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的質量。
被許可人只有在商標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獨立提出商標侵權訴訟。但是,除非另有協(xié)議,否則如果商標權人在正式通知被許可人后未在適當期限內自行提起侵權訴訟,則獨家許可的持有人可以獨立提起此類訴訟。當商標權人提起訴訟時,被許可人可以參與并要求賠償其因侵權所遭受的損失。
商標許可協(xié)議的有效期或修改相應地在商標注冊簿中登記。商標權人在使用許可到期時的聲明會自動導致已在注冊簿中登記的使用許可無效。【18】
7.3.1 官方規(guī)費
90 歐元/商標,折合人民幣720元
7.3.2 許可所需文件
許可雙方在第三人面前簽署的經過公證認證的許可協(xié)議,或由許可雙方在希臘領事館簽署的許可協(xié)議;還需要由被許可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7.3.3 許可特別提示
被許可人在使用被許可商標時應遵守許可協(xié)議中的規(guī)定,以免商標使用許可權被商標權人剝奪。
7.4 注冊商標的變更
注冊商標變更登記不是強制性的,且變更登記沒有截止日期。及時進行注冊商標信息變更登記的益處在于在訴訟過程中出現(xiàn)使用證明問題時,注冊商標變更的官方記錄可以證明商標權人是使用該商標的實際個人或法人。
7.4.1 變更所需文件簡單簽署的委托書
7.4.2 官方規(guī)費無
7.4.3 變更特別提示
為防止在訴訟過程中出現(xiàn)證明問題,商標所有人在企業(yè)名稱、地址發(fā)生任何改變時需及時進行變更登記。
7.5 注冊商標的使用
商標權人應積極對注冊商標予以使用。如注冊商標連續(xù)五年未使用,則有因連續(xù)五年未使用被他人撤銷的風險。在面對商標撤銷提供使用證據(jù)時,各種能夠證明商標使用的證據(jù)均可接受。如發(fā)票、價目單、商品照片、新聞或媒體廣告、合同等,證據(jù)應當能夠體現(xiàn)商標使用的時間、地點和商品。證據(jù)的應以原件或經公證認證的復印件形式提供。
如果商標實際使用形式與注冊形式未發(fā)生實質變化的,例如未改變商標中的顯著性元素內容的,視為注冊商標的使用;在僅用于出口的希臘產品或包裝上加上商標,亦被認為商標已經使用;經商標權人許可使用的被許可人的商標使用行為亦視為注冊商標的使用。【19】
(三)商標確權制度
1. 商標異議程序
異議應在公告期3個月內提出,任何人可以基于絕對理由提起異議,包括商會和消費者協(xié)會;在先利害關系人,即在先商標所有人或在先商標的被許可人可以基于第124條(相對理由)向商標行政委員會提起異議申請。商標行政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及時通知異議人,并告知商標行政委員會將在3-6個月內進行審查。如果在這個時間內雙方達成和解共識,則異議程序被撤銷。異議人可在商標行政委員會審查前15天內提交異議補充理由。商標行政委員會根據(jù)所掌握的證據(jù)對異議作出決定。如商標行政委員會在審查后認為被異議商標在部分或全部指定商品/服務上不應被注冊,則商標被部分/全部駁回;如被異議人要求,異議人(在先商標所有人)應提交已注冊滿五年的異議商標即在先權利商標注冊5年內的使用證據(jù)或提交為什么沒使用的合理理由。異議人應在審查開始之日起20日內提供在先商標的使用證據(jù),期滿后,應將在先商標使用證據(jù)發(fā)送給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15日內提交質證意見。商標行政委員會應根據(jù)雙方的證據(jù)和論點在6-8個月異議案件進行審查。如果在先商標僅在部分注冊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則僅認定該在先商標僅在這部分商品或服務上注冊;如異議人不能證明其對在先商標進行使用或提交合理的不使用理由,則商標行政委員會駁回異議申請。如被異議人未答辯,則商標行政委員會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和理由進行審查。【20】
1.1 異議基礎
絕對理由;相對理由
1.2 異議流程
1.3 異議申請指南
1.3.1 所需文件:
異議理由(由當?shù)芈蓭煾鶕?jù)案情撰寫)、簡單簽署的委托書
1.3.2 官方規(guī)費:
異議申請:290 歐元/標/類,折合人民幣2322元
異議答辯:534歐元/標/類,折合人民幣4275元
參加聽證會:534歐元/標/類,折合人民幣4275元
1.3.3 審理周期:法定期限:無
實際周期:12-36個月
1.3.4 救濟途徑
當異議雙方對商標行政委員會做出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向行政法院(First-Instance Administrative)提起訴訟,仍不服的,可以向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2. 商標無效宣告制度
2.1 無效宣告基礎
絕對理由;相對理由;連續(xù)5年不使用
2.2 無效宣告流程
無效宣告:
具有合法利益的任何人有權基于絕對理由和相對理由向希臘商業(yè)財產局提出無效申請。無效申請由商標行政委員會(ATC)以聽證會形式進行審查。聽證會通常在提出無效宣告申請之日起3至6個月內進行。商標行政委員會在聽證會后5-9個月內做出裁決,針對該裁決不服的,可在雅典的民事法院就法律和實質問題提出上訴。
在先商標權人如果未在商標注冊的5年內使用商標則無權對在后商標提交無效宣告申請,除非在后商標的申請注冊基于惡意。如果在后商標所有人未進行答辯,則商標行政委員會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和理由進行審查。
撤銷5年不使用商標:
具有合法利益的任何人有權向希臘商業(yè)財產局基于連續(xù)五年不使用之由提出撤銷申請。撤銷申請由商標行政委員會(ATC)以聽證會形式進行審查。聽證會在提出撤銷申請之日起3至6個月內進行。如果在五年內未將商標真正用于商品或服務中,則商標權被撤銷。商標權人承擔舉證責任,如其未提交使用證據(jù),則商標被撤銷。商標行政委員會在聽證會后5-9個月內作出決定,如對該決定不服,可上訴至雅典行政法院。
提交使用證明的證據(jù)必須包括有關撤銷商標在其注冊的商品和服務中使用的地點,時間,程度和性質的說明。一般規(guī)則是,當商標用于真正的商業(yè)目的時,即使是最小程度的商標使用,也足以根據(jù)商品和服務以及相關市場建立真正的使用。使用的證據(jù)必須證明商標所有人認真地試圖在相關市場中獲得或維持商業(yè)地位,而不是僅僅為了維護商標所賦予的權利而使用商標。這些證據(jù)包括發(fā)票,宣傳冊,商品樣本,廣告費用等。商標行政委員會會評估整體評估提交的證據(jù)。必須考慮到所有具體情況,并且必須一起評估所有提交的材料,比如商標所有人在市場中的份額,指定商品的進口,他人向商標所有人提供必要的原材料或包裝,或指定商品的有效期。照片形式的證據(jù)需在希臘駐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認證。
2.3 無效宣告申請指南
2.3.1 所需文件:
無效宣告理由(由當?shù)芈蓭煾鶕?jù)案情撰寫)、簡單簽署的委托書
2.3.2 官方規(guī)費:
無效宣告申請:290歐元,折合人民幣2322元
無效宣告答辯:534歐元,折合人民幣4275元
參加聽證會:534歐元,折合人民幣4275元
2.3.3 審理周期:
法定期限:無法律明確規(guī)定實際審程:12-36個月不等
2.3.4 對中國企業(yè)的特別提示:
商標權人負有商標使用證據(jù)的舉證責任。商標行政委員會在因不使用而被撤銷的聽證會中的作用是根據(jù)當事雙方提供的證據(jù)做評估,其無法自行確認在先商標是否真實使用。提交使用證明的證據(jù)必須包括有關爭議商標在其注冊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商標的地點,時間,程度和性質的說明。商標行政委員會遵循 EUIPO的慣例以及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判例法。當商標用于真正的商業(yè)目的時,即使是最小程度的商標使用,也足以證明商品和服務在其相關市場上真正的使用。使用的證據(jù)必須證明商標權人認真地試圖在相關市場中獲得或維持商業(yè)地位,而不是僅僅為了維護商標所賦予的權利而使用商標(象征性使用)。
(四)商標維權制度
1. 審級規(guī)定
商標侵權民事訴訟案件三審終審;
一審管轄法院:對知識產權相關的民事案件,可向雅典和塞薩洛尼基的一審專門民事法院起訴;
二審管轄法院:對商標民事侵權訴訟結果不服的可上訴至上訴法院,二審法院會綜合考慮法律適用及案件事實;
三審管轄法院:知識產權相關的民事案件可以對二審訴訟結果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僅關注法律適用。
2. 商標侵權行為
違反第125條的規(guī)定,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他人商標的人,可以被起訴,要求其日后撤銷侵權行為并責令其賠償。【21】
第125條:
商標權人有權禁止所有未經他/她的許可的第三方對其商標的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且與注冊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相同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且雙方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類性并引起相關公眾混淆或認為雙方商標具有關聯(lián)性;與知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任何標志,并且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使用該標志將不公平地利用或損害知名商標的顯著性或其聲譽,不論知名商標指定的商品與服務是否與該標志相同或近似。【22】
商標權人有權阻止:假冒或仿冒產品僅通過希臘領土進口或轉口到另外的國家;在權利人生產的真品上加上其他商標,并打算以匿名形式傳播;從真品中刪除商標,并將其以匿名或其他商標的形式投放市場的侵權人。【23】
除了停止侵權行為外,商標權人還可以要求以下方面:從市場上撤回侵犯其商標權的產品(必要時可要求從市場上撤回侵權商標指定商品的原材料);撤銷侵權的商標或者從市場上永久刪除帶有侵權標志的產品;以及銷毀侵權商標指定商品。除非侵權人有特殊理由提出相反的主張,否則法院將命令執(zhí)行這些措施。【24】
3. 維權指南
3.1 所需文件:起訴書(由當?shù)芈蓭煾鶕?jù)案情撰寫);經公證認證的委托書,應當體現(xiàn)簽字人有權簽字的出處。希臘大使館認證時間一般為59天。
3.2 訴訟費用
法律對訴訟費用并無明確規(guī)定,每個案件的訴訟費用不同。
3.3 審理周期
法定期限:無明確法律規(guī)定
實際審程:一審:12-24個月;二審:12-36個月
3.4 商標侵權的賠償
商標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對商標侵權行為并無賠償?shù)囊?guī)定,商標刑事訴訟中,如侵權人故意使用的馳名商標,其可能被處以至少六個月的監(jiān)禁并處以至少6000歐元罰款。如果侵權人使用的商標和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高度相似,或者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失額很大或其行為有很大的商業(yè)規(guī)模,則侵權人將面臨至少兩年的監(jiān)禁和6000歐元至30000歐元的罰款。【25】
注:
【1】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中國駐希臘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李鋒(中國駐希臘大使館經商參贊):《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qū))指南-希臘(2019 年版)》“參贊的話”。
【2】李曉鵬、于帥帥(記者):《專訪:中希關系已成為不同國家間和平相處、合作共贏的典范——訪中國駐希臘大使章啟月》,載于新華社,可訪問http://finance.sina.com.cn/world/gjcj/2019-11-08/doc-iicezuev8049402.shtml。
【3】中國商務部:2017 至 2019 年度《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tǒng)計公報》。
【4】L. 4072/2012 (Publication 11-4-2012) 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1
【5】作為歐盟成員國之一,希臘參與了歐盟近似性工具的取材,可參考歐盟的數(shù)據(jù)庫
https://euipo.europa.eu/sim/search
【6】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3.1
【7】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3.2
【8】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3.3
【9】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3.4
【10】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4.1
【11】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4.2
【12】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4.3
【13】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4.4
【14】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35
【15】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36
【16】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48
【17】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31
【18】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32
【19】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5.2
【20】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40
【21】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50.1
【22】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5.3
【23】 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25.4
【24】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50.2
【25】Part 3 Chapter A Article 156
延伸閱讀: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商標局:希臘商標注冊和維權流程介紹!(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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