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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征集2023年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的通知。其中提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知識產權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要高度重視,加強協(xié)作,認真組織,廣泛征求,嚴格把關,確保質量。于2024年4月29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征集2023年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的通知
國知辦發(fā)保字〔2024〕1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知識產權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建立知識產權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的通知》(法辦〔2020〕441號)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最高人民法院決定開展2023年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征集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總結梳理2023年各地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工作開展情況,提煉典型經驗做法,挖掘一批“總對總”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案例,充分展示2023年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豐碩成果,發(fā)揮典型經驗和案例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推動在線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走深走實,推進構建中國特色“總對總”在線多元解紛新格局,為創(chuàng)新型國家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報送要求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會同地方高級人民法院,組織本區(qū)域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推薦上報工作。各地應對征集的經驗做法和案例進行初評,并出具初評意見,每個地方推薦1—2條典型經驗做法,每條篇幅800—1000字,并附案例1篇,案例篇幅不超過1500字。
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要突出主責主業(yè),重點選取涉及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等類型的知識產權案例,相關案例要求在2023年底前結案。要重點突出、主題鮮明,充分考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工作開展情況,總結提煉多元調解工作模式、調解技巧運用、調解方式方法等內容。要真實準確、示范性強,有效解決知識產權維權難、時間長、成本高等突出性問題,在專業(yè)性、創(chuàng)新性和可推廣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評定程序和結果運用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將委托專業(yè)機構對各地推薦報送的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進行初評。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三庭對初評后的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進行綜合評定,評出2023年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對于評出的典型經驗做法和案例,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fā)揮示范帶動作用。
四、有關要求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知識產權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要高度重視,加強協(xié)作,認真組織,廣泛征求,嚴格把關,確保質量。請于2024年4月29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
附件:2023年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典型經驗做法及案例(參考模版)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2024年4月9日
附件:2023年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典型經驗做法及案例(參考模版)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wǎng)站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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