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未經(jīng)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亞馬遜專利評估快速通道(APEX)旨在提供一個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br/>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胡海滔 中國貿(mào)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中國的跨境電商產(chǎn)業(yè)近年來蓬勃發(fā)展,已成為我國對外貿(mào)易中不可忽視的力量。據(jù)海關總署測算,2023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額2.38萬億元,同比增長15.6%。其中,出口1.83萬億元,同比增長19.6%。與此快速增長態(tài)勢相伴,中國企業(yè)在海外電商平臺面臨的知識產(chǎn)權風險也日趨突出。據(jù)統(tǒng)計,2023年中國企業(yè)在美涉及跨境電商知識產(chǎn)權糾紛案件1092起,其中95%的案件都是中國企業(yè)作為被告。
作為全球最大的電商平臺之一,亞馬遜(Amazon.com)匯聚了大量中國賣家,在美、英、日、德等多個主要國家站點,中國賣家的店鋪數(shù)量已超過總數(shù)的50%,而在平臺上可能遭遇的知識產(chǎn)權糾紛是中國賣家必然要面對的問題。亞馬遜針對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建立了一系列的規(guī)則和制度。具體到專利侵權糾紛,繼2019年推出針對部分用戶開放的測試項目“實用專利中立評估程序(UPNEP)”后,亞馬遜近年又推出了針對所有用戶開放的正式項目“亞馬遜專利評估快速通道(APEX)”,旨在提供一個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
一、APEX程序的概念
APEX是一個中立評估程序,由專利持有人啟動。專利持有人在亞馬遜平臺發(fā)起APEX程序后,亞馬遜將通知被投訴的賣家,被投訴的賣家如果同意參與程序,亞馬遜將委托一個中立的第三方評估者來審查專利侵權是否成立。如果被投訴的賣家不參與程序,商品則會被下架。第三方評估者將依據(jù)糾紛各方提交的書面意見來認定是否存在專利侵權,如果認定侵權成立,亞馬遜將下架被投訴的商品。
目前,傳統(tǒng)的美國專利侵權訴訟通常需耗費幾百萬美元、以及兩到四年的時間周期,而仲裁則可能需要花費幾十萬美元、且需要雙方都同意參加。與這些傳統(tǒng)的專利侵權訴訟或仲裁程序相比,APEX程序具有周期短、費用低的優(yōu)勢,為專利持有人提供了一個高效便捷的維權手段。對于被投訴的賣家而言,APEX程序也體現(xiàn)出其友好的一面,在第三方的評估結論做出之前,商品不會被下架。除此之外,APEX程序的整個過程是保密的,參與各方無需擔心該程序對其聲譽造成任何影響。
二、APEX程序的流程
專利持有人需持有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的商標,并將該商標在AMAZON’S BRAND REGISTRY備案,才具備參與APEX程序的資格。專利持有人持有的專利應為美國專利商標局授權的發(fā)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非美國專利、以及過期的授權發(fā)明專利無法用于APEX程序。另外,APEX程序只針對亞馬遜平臺上的第三方賣家的商品,不針對亞馬遜平臺上的自營商品。
為了使評估快速、有效且相對低價,APEX程序只限于一個美國授權發(fā)明專利的單個權利要求,并且APEX程序只考慮專利侵權問題,不考慮專利的穩(wěn)定性、以及專利的權屬問題。
APEX程序總體上可分為七個步驟,包括啟動步驟、款項支付步驟、書面意見提交步驟、評估步驟、決定做出步驟、款項處置步驟、以及決定執(zhí)行步驟等。具體說明如下。
第一步:啟動評估程序
專利持有人如在亞馬遜平臺上發(fā)現(xiàn)第三方賣家的商品侵犯了其所持有的美國授權專利的一項權利要求,可以向亞馬遜提交APEX程序的請求書。該請求書需指定賣家的涉嫌侵權產(chǎn)品,并且包含產(chǎn)品的亞馬遜標準識別碼(Amazon Standard Identification Number或ASIN)。專利持有人可以在請求書中指定最多20個ASIN。另外,請求書需包含專利的完整信息。
亞馬遜在收到請求書后,將在幾個工作日內審核專利持有人是否具備參與APEX程序的資格、以及所提交的請求書的完整性。如果審核通過,亞馬遜將通知售賣涉嫌侵權產(chǎn)品的賣家(可以是一個或多個),并要求賣家做出選擇:按要求填寫APEX請求書、并在三周內回復;或者,從亞馬遜平臺主動下架涉嫌侵權產(chǎn)品。
如果賣家不參與APEX程序、且未主動下架涉嫌侵權產(chǎn)品,則亞馬遜會在三周期限屆滿后從平臺上下架涉嫌侵權產(chǎn)品。
如果其中部分的或者全部的賣家選擇參與APEX程序、并按要求填寫請求書,則亞馬遜將從人才庫中挑選出一位合適的第三方評估者來完成后續(xù)的評估過程,亞馬遜本身不參與評估過程。選定的第三方評估者是一位在相關產(chǎn)品領域資深的注冊專利代理師。需要注意的是,亞馬遜將根據(jù)請求書中專利持有人和賣家所填寫的信息來挑選一位完全中立的第三方評估者,因此,參與各方應認真和完整地填寫請求書中的所有信息,包括完整公司名稱及其相關聯(lián)公司的名稱等。
第二步:支付款項
在選定第三方評估者后,亞馬遜將聯(lián)系專利持有人和賣家,要求參與方在兩周內各向第三方評估者匯款4000美元。每個參與方在匯款時應備注名字和APEX程序編號,并且在匯款后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第三方評估者匯款碼。
如果專利持有人未在兩周內向第三方評估者匯款,則APEX程序不再繼續(xù),并且賣家支付的款項將被返還。如果其中某個賣家未在兩周內向第三方評估者匯款,則第三方評估者將通知亞馬遜,亞馬遜將在平臺下架該賣家的涉嫌侵權產(chǎn)品。如果所有賣家均未在兩周內向第三方評估者匯款,則亞馬遜將在平臺下架所有賣家的涉嫌侵權產(chǎn)品,并且專利持有人支付的款項將被返還。
第三步:書面答辯意見
整個評估過程通過書面方式進行。在專利持有人和至少一個賣家支付款項后,第三方評估者將為參與各方提交書面意見的時間設定日程表??傮w來說,日程表的設定大致如下:
1、專利持有人在21天內提交初始書面意見;
2、賣家在14天內對上述初始書面意見提交答復意見;
3、專利持有人在7天內針對賣家的答復意見提交補充書面意見(可選)。
專利持有人在其兩次提交書面意見中總共可使用20頁紙(權項對照表和書面證據(jù)不計在內),并且每個賣家在其答復意見中可使用15頁紙(權項對照表和書面證據(jù)不計在內)。書面意見應使用8.5英寸×11英寸的紙張、英文書寫、以及雙倍行距,沒有其他格式要求。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書面意見對頁數(shù)的限制,因此,APEX程序僅適用于較為簡單的專利技術方案和權利要求,而不適用于過于復雜的專利技術方案和權利要求。
如果某一參與方未能按時提交書面意見,那么第三方評估者將做出不利于該參與方的決定、并沒收其款項,但是專利持有人可以放棄提交針對賣家答復意見的補充書面意見。
第四步:有限的評估過程
第三方評估者可以首先排除掉外形不相同的ASIN。在排除時,第三方評估者將通知亞馬遜、專利持有人、以及所排除的ASIN的賣家。專利持有人和所排除的ASIN的賣家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交APEX程序是否應包含所排除的ASIN的答辯意見,但是提交該答辯意見并非強制性要求。第三方評估者將考慮收到的答辯意見,并且最終決定是否排除掉該ASIN。之后,第三方評估者將通知參與各方是否排除了任何ASIN、以及排除了具體哪些ASIN。如果排除掉某個(些)ASIN將使某個(些)賣家不存在任何涉嫌侵權產(chǎn)品,則第三方評估者將向該賣家返還4000美元的款項,并且該賣家退出APEX程序。
第三方評估者將評估專利持有人在APEX請求日提交的涉嫌侵權產(chǎn)品清單中的產(chǎn)品。如果賣家在請求日之后更改了涉嫌侵權產(chǎn)品,則第三方評估者將基于此做出不利于賣家的裁決,并且亞馬遜將下架該賣家的涉嫌侵權產(chǎn)品。
在APEX程序中,賣家可以爭辯的第一個理由是其產(chǎn)品未覆蓋涉案權利要求的所有特征,因此不侵權。賣家可以爭辯的第二個理由是法院、美國專利商標局或者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ITC)已判定涉案權利要求無效。針對這一點,賣家不能向第三方評估者提供現(xiàn)有技術文獻,要求第三方評估者判斷涉案權利要求是否可以被無效。賣家只能通過法院、美國專利商標局或者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的相關決定來向第三方評估者說明,涉案權利要求已被無效掉。賣家可以爭辯的第三個理由是其產(chǎn)品在專利申請日一年之前已在售賣。針對這一點,賣家提供的證據(jù)應為第三方評估者能夠獨立核實的客觀證據(jù)(例如亞馬遜平臺上或時光機上的銷售日期等)。第三方評估者不接受賣家提供的關于銷售日期的任何宣誓書、聲明等。
在評估過程中,第三方評估者不考慮專利的穩(wěn)定性、以及專利的權屬問題,因此,賣家只能基于上述三個理由進行爭辯。第三方評估者不要求參與方進行證據(jù)開示,因此,侵權判定將僅基于可公開獲得的書面材料。另外,第三方評估者也不進行口審,專利持有人和賣家除了通過郵件(同時抄送其他參與方)響應第三方評估者的要求之外,不可私自聯(lián)系第三方評估者。第三方評估者將獨立考慮參與各方提交的任何信息,并且給予該信息適當?shù)臋嘀亍?br/>
第五步:做出決定
第三方評估者將在書面答辯意見階段結束后的14天內做出決定。決定分為兩種:
1、專利持有人可能證明了涉嫌侵權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
2、專利持有人不太可能證明了涉嫌侵權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
第三方評估者在做出上述第一個決定的情況下,無需提供任何理由給予參與方。第三方評估者在做出上述第二個決定的情況下,應簡要地說明專利持有人不太可能證明侵權的理由。參與方不能就該決定聯(lián)系或者質詢第三方評估者。
第三方評估者做出的決定是APEX程序的最終決定,并且亞馬遜針對該決定不提供申訴程序,除非參與方能夠向亞馬遜提供在無效或侵權方面與第三方評估者的決定相反的法院判決。
第六步:款項處置
第三方評估者如果做出決定:專利持有人不太可能證明了涉嫌侵權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則向賣家返還款項、并且保留敗訴的專利持有人的款項。
第三方評估者如果做出決定:專利持有人可能證明了所有賣家的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則向專利持有人返還4000美元的款項、并且保留敗訴的賣家的款項。第三方評估者只保留總共4000美元的賣家款項,如果有多個賣家被判定侵權,則4000美元在多個賣家之間均分,多余的賣家款項將捐贈給慈善組織。
第三方評估者如果做出決定:專利持有人可能證明了部分賣家的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但是不太可能證明了其他賣家的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則(1)保留專利持有人2000美元的款項,返還剩余的2000美元款項;(2)保留被判定侵權的賣家2000美元的款項(如果有多個賣家被判定侵權,則2000美元在多個賣家之間均分,多余的款項將捐贈給慈善組織);(3)返還判定未侵權的賣家4000美元的款項。
總而言之,不論何種情況,第三方評估者在做出決定之后保留的款項均不能超過4000美元。
第七步:決定執(zhí)行
如果第三方評估者做出決定:專利持有人可能證明了涉嫌侵權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則亞馬遜將在收到?jīng)Q定后的10個工作日內從平臺下架侵權產(chǎn)品。之后,如果專利持有人在亞馬遜平臺上再次遇到相同的產(chǎn)品侵權行為時,可以直接向亞馬遜提交已勝訴的APEX程序編號,而無需啟動新一輪的APEX程序。
如果第三方評估者做出決定:專利持有人不太可能證明了涉嫌侵權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則亞馬遜沒有義務從平臺下架賣家的產(chǎn)品。
如果第三方評估者做出決定:專利持有人不太可能證明了涉嫌侵權產(chǎn)品侵犯其權利要求,但是專利持有人在隨后的訴訟或仲裁中獲得有利的判決或裁定,則專利持有人可以將該判決或裁定提交至亞馬遜,并且亞馬遜將根據(jù)其政策和程序下架涉嫌侵權產(chǎn)品。
如果賣家在訴訟或仲裁中獲得判決或裁定,即涉嫌侵權產(chǎn)品沒有侵權、或者相關權利要求被無效,則賣家可以將該判決或裁定提交至亞馬遜,并且亞馬遜將允許賣家重新上架產(chǎn)品。
當專利過期失效后,亞馬遜也允許賣家重新上架產(chǎn)品。
可選步驟:達成和解或撤回侵權評估請求
在APEX程序期間,專利持有人和全部或部分賣家可以達成和解,或者專利持有人可以撤回侵權評估請求。
1、參與各方和解
如果在專利持有人提交補充答復意見的期限之前,專利持有人和其中部分的賣家通知第三方評估者:已就爭議達成和解,那么第三方評估者將終止針對該賣家的評估過程。如果專利持有人和所有賣家達成和解,則第三方評估者將終止整個評估過程,并且第三方評估者可以根據(jù)其付出的時間保留最多1000美元(在參與各方中均分),剩余款項返還參與各方。
如果專利持有人和所有賣家達成和解,并且和解發(fā)生在專利持有人提交補充答復意見之后、評估過程完成之前,則第三方評估者可以保留最多2000美元,其中1000美元來自專利持有人、1000美元來自賣家,剩余款項返還參與各方。
2、專利持有人撤回侵權評估請求
如果專利持有人撤回針對所有賣家的侵權評估請求,則第三方評估者將終止評估過程。
具體來說,當專利持有人在書面答辯意見階段開始之前撤回其針對所有賣家的侵權評估請求,則第三方評估者可以保留專利持有人支付款項中的500美元、并返還剩余的款項,而所有賣家支付的款項將全部返還。
當專利持有人在書面答辯意見階段過程中撤回其針對所有賣家的侵權評估請求,則第三方評估者可以保留專利持有人支付款項中的1000美元、并返還剩余的款項,而所有賣家支付的款項將全部返還。
當專利持有人在書面答辯意見階段結束之后撤回其針對所有賣家的侵權評估請求,則第三方評估者可以保留專利持有人支付款項中的2000美元、并返還剩余的款項,而所有賣家的款項將全部返還。
三、中國賣家的應對策略
在亞馬遜UPNEP程序和APEX程序已發(fā)生過的案例中,最為出名的案例是Tineco Intelligence Tech. Co. v. Bissell Inc.案。Tineco Intelligence Tech. Co.(以下簡稱Tineco)是一家中國公司,生產(chǎn)真空吸塵器并在亞馬遜平臺上銷售,而Bissell Inc.(以下簡稱Bissell)是一家銷售真空吸塵器的美國公司。Bissell在亞馬遜平臺上啟動了針對Tineco的侵權評估程序。根據(jù)規(guī)定,亞馬遜向Tineco發(fā)送了通知郵件,告知Tineco有三周時間做出選擇是否參與該程序。然而,Tineco忽略了亞馬遜發(fā)出的郵件,沒有做出應答。因此,亞馬遜認為Tineco選擇不參與程序,并且在期限屆滿后從平臺下架了Tineco的涉嫌侵權產(chǎn)品。Tineco處于非常被動的狀態(tài),只能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訴求包括請求法院無效Bissell的相關權利要求、以及請求法院確認Tineco的產(chǎn)品沒有侵犯該權利要求。非常幸運的是,亞馬遜未嚴格遵守程序的規(guī)定,并且在法院做出判決之前讓Tineco的產(chǎn)品在平臺上重新進行了上架。這避免了Tineco的銷售受到過大影響,因此,Tineco也在美國法院進行了撤訴。
然而,Tineco Intelligence Tech. Co. v. Bissell Inc.案之所以特別出名是因為它是一個例外。該案例提醒中國賣家,如果在亞馬遜平臺銷售產(chǎn)品的話,應當留意亞馬遜發(fā)出的關于APEX程序的通知函。如果收到了關于APEX程序的通知函,應當積極應對,切忌置之不理。從收到通知函開始,賣家有三周的時間決定是否參與APEX程序。在這三周時間內,賣家應當積極尋找專業(yè)的知識產(chǎn)權服務機構,評估其產(chǎn)品侵權的可能性、以及涉案權利要求的有效性和穩(wěn)定性。根據(jù)評估結果,賣家可以采取如下的應對措施:
第一種:選擇參加APEX程序,并在三周內告知亞馬遜;
第二種:向美國聯(lián)邦法院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主張自己未侵權;
第三種: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起專利無效請求;
第四種:盡快與專利持有人達成和解或者獲得專利許可,以使專利持有人撤回APEX程序。
其中,第一種措施適用于自身產(chǎn)品的評估結果是傾向于不侵權,或者涉案專利已被法院、美國專利商標局或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判定無效,或者找到了自身產(chǎn)品在專利申請日一年之前已在售賣的證據(jù)鏈。第二種措施也適用于自身產(chǎn)品的評估結果是傾向于不侵權,但是采取該措施的時間和成本均顯著高于第一種措施。第三種措施適用于自身產(chǎn)品的評估結果顯示為明顯侵權,但涉案權利要求的穩(wěn)定性存在問題,從而可以被無效掉。第四種措施適用于自身產(chǎn)品的評估結果顯示為明顯侵權,并且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的穩(wěn)定性較高。當然,即使在已采取第一至第三種措施的情況下,賣家也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的需要隨時和專利持有人聯(lián)系達成和解。
另外,在實踐中,無論是否準備參與APEX程序,都建議賣家在收到亞馬遜通知函的三周內先行答應參加,因為后續(xù)還有支付款項的步驟,如果不繼續(xù)的話,不交錢即可,而這樣做可以多爭取時間考慮或者處理相關產(chǎn)品。
以上是中國賣家在面對APEX程序時可以采取的應對措施。然而,從長遠的視角來看,中國賣家在海外電商平臺上售賣商品之前,應當充分意識到歐美國家對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力度,及時做好知識產(chǎn)權領域知識的儲備和能力的提升。一方面,賣家應當針對其產(chǎn)品有計劃地進行海外專利布局,在售賣或制造產(chǎn)品的國家及時提交專利申請,防止他人抄襲或繞開自身產(chǎn)品的創(chuàng)新性技術方案。另一方面,賣家應在產(chǎn)品研發(fā)階段委托知識產(chǎn)權服務機構做好專利自由實施調查(FTO),確保在平臺上架的商品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最后,賣家也應知曉并熟悉海外電商平臺專利糾紛解決程序的運行機制和規(guī)則,不僅可以在自己的專利被侵權時有招可施,更為重要的是積極地應對他人在平臺上的侵權投訴,委托知識產(chǎn)權服務機構提供專業(yè)的侵權分析和有效的答辯意見,避免因不了解游戲規(guī)則而處于被動。
四、小結
亞馬遜是中國跨境電商企業(yè)拓展海外市場的重要平臺,了解亞馬遜平臺的相關要求和規(guī)則是中國企業(yè)順利出海經(jīng)營的必修課。APEX程序因其低成本、快捷性及對專利持有人的友好,被大量的專利持有人作為首選的專利維權途徑。對于亞馬遜平臺上的中國賣家而言,應知曉并熟悉APEX程序的運行機制和規(guī)則。在知識產(chǎn)權國際舞臺上了解規(guī)則、遵守規(guī)則并善于運用規(guī)則,將有助于提升中國企業(yè)尊重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國際形象。
參考資料:
1、 https://www.goldsteinpatentlaw.com/amazon-patent-evaluation-express-apex/
2、https://www.patenttrademarkblog.com/what-is-amazon-apex/
3、 https://www.bakerbotts.com/thought-leadership/publications/2022/september/amazon-formally-adopts-neutral-evaluation-process-for-enforcing-utility-patents
4、 https://wjlta.com/2023/01/31/is-amazons-apex-the-top-option-for-patent-rights/
5、https://www.goldsteinpatentlaw.com/amazons-neutral-patent-evaluation-what-you-need-to-know/
6、 https://www.esqgo.com/amazon-law/amazon-seller-patent-infringement/?source=bing-organic
7、https://www.mondaq.com/unitedstates/trademark/1506414/amazon-patent-evaluation-express-apex-a-cost-effective-alternative-to-litigation
8、 https://aeonlaw.com/understanding-amazons-utility-patent-neutral-evaluation-proceedings/
9、 https://www.sternekessler.com/news-insights/publications/amazons-patent-evaluation-express-apex-program-has-declaratory-judgment-action-risks-for-patent-owners/
10、 https://amazonsellerslawyer.com/wp-content/uploads/2020/02/Amazon-Utility-Patent-Neutral-Evaluation-Procedure.pdf
(原標題:亞馬遜專利評估快速通道簡析)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胡海滔 中國貿(mào)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亞馬遜專利評估快速通道簡析(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領先的知識產(chǎn)權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chǎn)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chǎn)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wǎng)頁面瀏覽量已經(jīng)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wǎng):iprdaily.com 中文官網(wǎng):iprdaily.cn)
本文來自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并經(jīng)IPRdaily.cn中文網(wǎng)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jīng)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