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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自2020年首次提起訴訟以來,歷經5年時間,涉案金額高達5,106.766萬元?!?br/>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葛語
3月6日,深圳市南極光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以下簡稱“南極光”)公告稱,其與廣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盈光”)、開平市盈光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平盈光”)的商業(yè)秘密糾紛一案,已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再審審查。
該案自2020年首次提起訴訟以來,歷經5年時間,涉案金額高達5,106.766萬元,其案件結果引起廣泛關注。
1、指控非法竊取技術,法院駁回原告請求
2020年9月26日,廣州盈光及其子公司開平盈光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南極光挖走了其技術部門管理人員蔣某設,且南極光在明知蔣某設非法竊取情況下,利用兩原告技術秘密自行生產導光板,并通過申請專利非法公開兩原告技術秘密。
基于此,原告廣州盈光、開平盈光提出五項訴訟請求,包括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并要求南極光在權威媒體刊登聲明承認技術來源。
其中2020年9月29日,廣州盈光、開平盈光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交了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將原訴訟請求中的經濟賠償金額從最初的299萬元變更為5006.766萬元,加上連帶賠償兩原告合理維權費用100萬元,涉案總金額為5107萬元。
廣州盈光及其子公司開平盈光的訴訟請求
2023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2020)粵知民初3號:駁回原告廣州盈光、開平盈光的全部訴訟請求,并判定其承擔案件受理費29.71萬元。
一審判決后,廣州盈光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結果(2023)最高法知民終2468號:本案按上訴人廣州盈光、開平盈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2、再審立案,南極光出具承諾函
但案件未就此結束。
2025年3月6日,南極光發(fā)布公告稱:廣州盈光、開平盈光因不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作出的(2020)粵知民初3號民事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廣州盈光的再審申請,案號為(2025)最高法知民申3號。
公告強調,再審結果存在不確定性,最終影響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為準。
盡管案件尚未最終審結,南極光已通過多項措施應對風險。南極光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姜某明與潘某興針對該商業(yè)秘密糾紛案出具了《承諾函》,承諾若因敗訴導致南極光需支付賠償金或訴訟費用,將由其個人承擔。
這一承諾或許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投資者對公司業(yè)績波動的擔憂。
據了解,南極光成立于2009年1月4日,2021年2月3日于深交板上市,是一家以背光顯示模組為核心的手機零部件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è)。
目前,南極光暫無其它知識產權訴訟案件。該商業(yè)秘密案后續(xù)發(fā)展,我們將持續(xù)關注。
附:
(原標題:不服一審判決,再審立案!南極光5107萬商業(yè)秘密案新進展)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葛語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不服一審判決,再審立案!南極光5107萬商業(yè)秘密案新進展(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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