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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導讀】
2014年12月29日,國家商標局發(fā)布通知說: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lián)盟各成員國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類第十版2015文本,簡稱NCL(10-2015)。以此為基礎,我國商標局對《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作了相應調整,此修改于201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商標注冊使用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每年都會有更新,新的商品和服務名稱都會加入注冊商標商品內容選擇范圍。及時的注冊新出現(xiàn)在分類表中的商品內容,以免被人搶注,造成不該有的影響。企業(yè)需要委托或者組織專業(yè)人士定期服務。14年老高寫過的“陌陌商標”被搶注案件,就是涉及到一個2014年才加入的新的商品內容“在線社交網絡服務”。
那么最新更新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里有會新添加那些產品內容呢?聽老高給你診斷一番,科技互聯(lián)網領域的發(fā)展速度不用多說,咱們首先拿它開刀。
選擇幾家具有代表性的科技互聯(lián)網企業(yè)作為示范,告訴大家該領域在新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發(fā)布后,需要盡快增補注冊那些類別的商標。
一、小米科技
關鍵字:手機,移動電源
修改后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表中的新增內容,對小米類企業(yè)的需求主要有:
1、關鍵字:手機 第9類0907組 090661“手提電話”改為“無繩電話”。 增加商品內容:“移動電話 090734,手機090734”。
2、關鍵字:電源 第9類0922 增加“移動電源(可充電電池)C090137”。
3、電腦 第9類0901 增加“計算機硬件 090732”。
2014年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已經有了”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商品內容,2015年新版《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增加”手機“商品內容,是不是區(qū)分智能手機和功能機的作用呢?筆者認為這顯然是針對移動互聯(lián)網興起進行的修改。新增加的”移動電源(可充電電池)“可以說是眾望所歸。近兩年可以說該產品已經風靡全球。之前注冊只能用”電池,蓄電池“這樣的泛概念,這次夯實了。
“計算機硬件 090732”這個商品內容的增加,也是更全面第對計算機零部件做了一個統(tǒng)籌,之前版本的都是有具體商品內容,如”微處理器,集成電路卡“等,新增加的“計算機硬件 090732”可以更加全面的覆蓋。
二、京東商城
關鍵字:電子商務,金融
修改后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表中的新增內容,對京東類企業(yè)的需求主要有:
1、關鍵字:電子商務 第35類 3503 增加“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 350120”。
由于商標注冊項目劃分的限制,以往電商在注冊商標時多以模糊注冊為策略,主要針對第9類(APP或計算機相關)、第35類(與銷售相關,包括為零售目的在通訊媒體上展示商品、替他人推銷、替他人采購)以及42類(軟件設計)等結合其他類別進行注冊。
第一次明確了網上購物和銷售行為的商標注冊內容。為電商企業(yè)提供了更加精準的商標注冊商品內容選擇。在2015年新的尼斯分類《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下,35類3503群組中新增“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項目將成為今后電商商標注冊的核心項目類別,電子商標,包括銷售實物和銷售服務,均可以注冊上述商品內容。
但遺憾的是,對于線下商超,此次更新還是沒有確定具體注冊的商品內容??磥頁Q需要等待。
2、關鍵字:金融 第36類 3502 C360003“陸地車輛賒售(分期付款)”改為“陸地車輛賒售(融資租賃)。 C360004“通訊設備的賒售(分期付款)”改為“通訊設備賒售(融資租賃)” 第36類 3503 增加“補償支付的金融管理(替他人)360114”。 看修改,感覺分期付款買的東西真的不屬于你了,是租賃,不是購買?
三、東軟、各IT技術公司
關鍵字:技術研究,IT,IT外包服務
修改后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表中的新增內容,對技術研究,IT類企業(yè)的需求主要有:
第42類4220 第一部分增加“技術咨詢 420231,電信技術咨詢420233”。
第42類4220 增加“外包商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 420230,計算機技術咨詢420232,,”。
電信技術單列出來,說明了對通信領域的重視。此前都是統(tǒng)稱為技術研究。技術服務外包的概念第一次進入《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中,對于很多IT軟件類技術公司是一個福音。
綜上,各企業(yè)請盡快安排注冊保護吧,2014年的前車之鑒已經很多,不要一而再的在知識產權領域栽跟頭,有一些跟頭是可以預防和事先做好準備 就可避免的。臨時抱佛腳不可取。
作者:高錦榮 編輯:IPRdaily 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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