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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虎 律師 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來源:IPRdaily
近年來,專業(yè)侵權的案件時有發(fā)生,使得專利維權顯得尤為重要。我國分為四級法院,各級法院有相應的管轄權,因此在專利維權過程中,選擇好相對應的法院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近年來,專業(yè)侵權的案件時有發(fā)生,使得專利維權顯得尤為重要。如何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走好專利維權的第一步很重要,那就是要選擇好管轄法院。
我國分為四級法院,各級法院有相應的管轄權,因此在專利維權過程中,選擇好相對應的法院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我國民事訴訟管轄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級別管轄,即哪一級的法院有第一審案件的管轄權。地域管轄,即哪個地方的法院有管轄權。
因為專利案件比較特殊,一般的基層法院沒有基本力量進行審理。所以,法律對專利案件進行了特殊的規(guī)定。專利維權的第一步就是要搞清楚這些規(guī)定。
1、專利案件的級別管轄:(《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
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2、專利侵權糾紛的地域管轄
因侵犯專利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五條第一款)
原告僅對侵權產(chǎn)品制造者提起訴訟,未起訴銷售者,侵權產(chǎn)品制造地與銷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
以制造者與銷售者為共同被告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
銷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機構,原告在銷售地起訴侵權產(chǎn)品制造者制造、銷售行為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
專利維權的過程復雜而艱辛,當事人最好咨詢相關的律師,找到相應的法院,以免因法院的選定問題而耽誤了維權進程。
來源:IPRdaily
作者:趙虎 律師 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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