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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
蘇州稻香村將對北京稻香村商標提起無效申請
——稻香村集團就稻香村商標侵權訴訟及混淆言論召開媒體說明會
IPRdaily消息:4月20日,稻香村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在北京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針對不久前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召開的媒體溝通會和法院訴訟作出回應。蘇州稻香村 重申自己是稻香村字號的創(chuàng)立者,已持續(xù)經(jīng)營已200多年的中華老字號,是糕點食品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持有者,北京稻香村是被授權在糕點上使用稻香村商 標,商標被許可人反訴權利人,匪夷所思,并宣布將對北京稻香村商標全面提出無效申請。
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
“稻香村商標就是我們的,對方注冊和使用的是‘三禾’標識,其在違法違規(guī)使用‘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標識,并故意引起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strong>蘇州稻香村副 總經(jīng)理楊國印認為,雙方產(chǎn)生糾紛的根源是近年來稻香村集團發(fā)展迅速,影響到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利益,迫于市場壓力,對方借用看似合法的知識產(chǎn)權訴訟手段,來 達到阻撓蘇州稻香村公司發(fā)展、非法竊取“稻香村”商譽的目的。
據(jù)楊國印出示的證據(jù)顯示,蘇州稻香村公司傳承使用“稻 香村”品牌始于1773年,已有243年歷史,歷經(jīng)一代代“稻香村人”的持續(xù)傳承,蘇州稻香村公司現(xiàn)已發(fā)展成為中國最大糕點食品集團企業(yè)之一,在不同地區(qū) 建立了五大生產(chǎn)基地,工廠面積達600余畝,旗下?lián)碛袉T工3000余人,在全國范圍內(nèi)擁有極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相關的糕點類“稻香村”商標也被認定 為“中國馳名商標”,“稻香村”品牌也曾榮獲多項榮譽。
蘇州稻香村在糕點食品類的“稻香村”商標
值 得一提的是,蘇州稻香村公司為了發(fā)揚傳統(tǒng)老字號、推廣“稻香村”品牌,曾經(jīng)兩次授權北京稻香村公司使用“稻香村”商標。在2008年1月22日,蘇州稻香 村公司與北京稻香村公司簽訂了《商標許可合同》并于在商標局備案,許可使用期限從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12月30日,約定許可使用費為北京稻 香村公司銷售額的3%。雙方簽訂許可合同,聲明共同維護稻香村品牌。與此同時,北京稻香村公司在此被許可期間申請注冊了“北京稻香村”商標。
“當 時的許可費明確由北京稻香村用于‘稻香村’品牌的推廣就行,實際上我們沒有收取一分錢,現(xiàn)在對方還非法注冊‘北京稻香村’,反訴我們侵權,并要我們改 名”。楊國印頗為委屈,認為對方有“三禾”商標不用,非法使用和惡意注冊“北京稻香村”、“稻香村”,有違基本的誠信原則。
“在 品牌授權許可合同存續(xù)期內(nèi),去注冊同類商品的同名商標,這種做法違背了基本商業(yè)的道德?!睂τ凇氨本┑鞠愦濉鄙虡说淖裕K州稻香村公司法務徐建峰認為, 北京稻香村公司的行為是違背《商標法》注冊制度的,因為“北京稻香村”商標與蘇州稻香村公司的“稻香村”商標近似,且商品范圍類似?!疤K州稻香村公司多年 來也一直通過法律手段,對各種侵犯稻香村正當權利的行為進行幾十起維權,未經(jīng)授權不論以何種字體和方式使用稻香村三個字都被法院判定為侵權,有力地保護了 “稻香村”這個傳統(tǒng)老字號。”
蘇 州稻香村代理律師羅銘君談及此前相關訴訟,認為北京稻香村公司要求蘇州稻香村公司的“稻香村”改名為“蘇州稻香村”有違法理和常識。羅律師表示“從歷史傳 承和法權界定看,特別是在目前我國依法治國,全面加入WTO世界經(jīng)濟貿(mào)易組織的大背景下,蘇州稻香村作為糕點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權利人,其使用“稻香 村”作為產(chǎn)品標示、企業(yè)字號、門店牌匾、并用于廣告宣傳合理合法并無任何不妥。蘇州稻香村就“稻香村”享有絕對的在先字號權,在先著作權和在先注冊商標 權,在先的中國馳名商標稱號,在糕點類食品上的使用具有絕對的排他權利;北京稻香村在發(fā)展過程中先后兩次取得稻香村的商標許可使用授權,北京稻香村在糕點 食品類上的注冊商標一直是“三禾”,是北京稻香村一直在混淆宣傳和侵權使用?!?/span>
北京稻香村在不同的場合強調(diào)“有三禾,才是北京稻香村!
稻香村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沈根富表示,蘇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兩個作為行業(yè)的龍頭企業(yè)不該以這種方式解決爭端,以前兩家關系不錯,北京稻香村期初還到蘇 州稻香村拜訪取經(jīng),代理過蘇州稻香村產(chǎn)品,雙方都有來往交流?!暗鞠愦濉笔侵袊恻c的代表性符號之一,歷史悠久的民族品牌,人為將其在不同區(qū)域進行切割, 對品牌的長遠發(fā)展極為不利,與稻香村集團將老字號稻香村推向全球的長遠目標也不符合。要妥善解決老字號商標爭議,還需要格局與心胸。
來源:IPRdaily
編輯:IPRdaily 彭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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