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yè)版權所版權所擁有版權美國版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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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4月25日消息,據《金融時報》網絡版報道,環(huán)球音樂集團(以下簡稱“UMG”)、索尼音樂公司和華納音樂集團(以下簡稱“WMG”)稱谷歌旗下YouTube的過濾技術沒有能夠識別出大量它們擁有版權的內容。
YouTube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流式音樂平臺,吸引的聽眾數量超過Spotify和Apple Music之和。YouTube今年將與上述三大唱片公司談判續(xù)簽授權協議,它與唱片公司和藝人間的關系已經惡化。
UMG、Sony Music和WMG在提交給美國版權局的文件中稱,YouTube的內容識別技術Content ID,沒有能識別出用戶上傳的全部版權音樂內容。
Content ID由YouTube開發(fā),能識別非法上傳的音樂,然后讓版權所有者決定是封殺非法上傳的音樂還是利用它們創(chuàng)收。但唱片公司稱,許多非法上傳的音樂都沒有被Content ID攔截。
UMG在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它已經聘請一家第三方公司,“發(fā)現和封殺被非法上傳到YouTube上的UMG內容”。UMG旗下發(fā)行部門環(huán)球音樂發(fā)行集團估計,Content ID“沒有能識別出YouTube上多達40%的UMG內容”。
索尼在其文件中稱,“由于Content ID沒有能識別出索尼音樂的全部內容,索尼因此每年損失數以百萬美元計的營收?!?/p>
YouTube否認了唱片公司的批評,稱Content ID在識別音樂方面的成功率高達99.5%。YouTube首席商務官羅伯特·金可(Robert Kyncl)說,“Content ID效果不錯,我們有相關數據支持這一說法?!?/p>
金可稱,唱片公司在為與YouTube洽談新的音樂授權協議進行準備工作,它們攻擊Content ID是一種談判策略。
▲觀看音樂視頻成最流行的數字音樂消費方式
YouTube稱,在它向音樂產業(yè)支付的費用中,約50%來自被Content ID識別出的視頻。但唱片公司表示,即便只有0.5%音樂未被識別出來,也意味著數十萬次的上傳,它們無力對如此大量的內容進行過濾。
索尼音樂表示,它聘請第三方對未被Content ID過濾的YouTube音樂進行識別,“Content ID未能識別出的內容,將使索尼及其旗下藝人蒙受770萬美元損失”。
歐盟最近呼吁YouTube向版權所有人支付更多營收。
來源:鳳凰網科技
作者:霜葉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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