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頂部
我們已發(fā)送驗證鏈接到您的郵箱,請查收并驗證
沒收到驗證郵件?請確認郵箱是否正確或 重新發(fā)送郵件
確定
產業(yè)行業(yè)政策訴訟TOP100招聘灣區(qū)IP動態(tài)職場人物國際視野許可交易深度專題活動商標版權Oversea晨報董圖產品公司審查員說法官說首席知識產權官G40領袖機構企業(yè)專利大洋洲律所

諾和諾德"治療糖尿病藥物專利"被判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

專利
豆豆7年前
諾和諾德

諾和諾德"治療糖尿病藥物專利"被判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結案信息| 諾和諾德治療糖尿病藥物專利被判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


諾沃挪第克公司(也稱諾和諾德公司)在用于糖尿病治療的胰島素開發(fā)和生產方面居世界領先地位。專利號為200480034152.8的“對于生產和用于注射裝置中是最佳的含有丙二醇的肽制劑”的專利是該公司所擁有的發(fā)明專利之一。


2015年3月31日,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上述專利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為由,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后,以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為由宣告涉案專利無效。諾沃挪第克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近日,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涉案專利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判決駁回了原告諾沃挪第克公司的訴訟請求。


本案涉案專利所保護的肽制劑就是一種用于治療成人2 型糖尿病的注射用胰島素制劑。該專利并非保護藥物的核心部分——活性成分利拉魯肽,而是在現有技術基礎上,用理化性質相近的丙二醇替換了丙三醇,作為制劑的等滲劑。


為了保持注射液與體液等滲,避免產生刺激性或溶血等不利后果,往往需要在制劑中添加等滲劑以維持滲透壓平衡。甘露醇、丙二醇、丙三醇(甘油)等都是藥學上常見的等滲劑。這其中,丙二醇與丙三醇都是多羥基醇,具有相似的理化性質,在實踐中經常替換使用。


本案的爭議焦點也正是涉案專利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中胰島素制劑之間等滲劑的替代使用——前者為丙二醇,后者為丙三醇(即甘油),而這種替代是否具備專利法所規(guī)定的創(chuàng)造性。


原告聲稱涉案專利可以避免形成針尖液滴和針上凝膠樣液滴,可以避免沉積和阻塞,可以改善制劑的物理化學穩(wěn)定性,因此具備創(chuàng)造性。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


首先,“避免形成針尖液滴和針上凝膠樣液滴”從始至終都不是本專利真正關注的技術問題。在客觀上,現有技術包括本案內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中,都不存在這方面的技術缺陷或需求,也就不存在為了克服該缺陷的技術問題。因此,“避免形成針尖液滴和針上凝膠樣液滴”不是本案中基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所重新確定的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


其次,本專利說明書中記載的避免沉積和阻塞是相對于現有技術中采用甘露醇作為等滲劑時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但面對最接近的現有技術采用丙三醇作等滲劑的情形,且在無明顯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本領域通常會認為在將利拉魯肽制劑中的等滲劑由丙三醇替換為理化性質相近的丙二醇后,二者所能達到的技術效果也是相似的,不會有明顯差異,這從本專利說明書中有關沉積和阻塞的試驗結果也能得到佐證。因此,涉案專利相對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區(qū)別所能達到的技術效果并不包括避免沉積和阻塞,相應地,“避免沉積和阻塞”也不是本案中基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所重新確定的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


最后,本專利說明書僅載明選擇丙二醇作為等滲劑時,對利拉魯肽制劑的物理和化學穩(wěn)定性沒有影響,至于原告所聲稱的技術效果即“改善的物理化學穩(wěn)定性”,無法從本專利說明書中得到確認,從而也不能作為確定發(fā)明實際解決技術問題的基礎。而且,本案中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已經實現了利拉魯肽制劑物理穩(wěn)定的技術效果。因此,“改善物理化學穩(wěn)定性”也不是本案中基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所重新確定的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


綜上所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涉案專利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效果相當的利拉魯肽制劑的替代制劑,并在此基礎上得出了涉案專利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的結論,最終判決駁回了原告諾沃挪第克公司的訴訟請求。目前,尚未收到當事人針對本案判決提出的上訴。


連線法官


在評價發(fā)明是否具備創(chuàng)造性時,應當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判斷其是否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其中,判斷發(fā)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就是要判斷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要求保護的發(fā)明相對于現有技術是否顯而易見。為提升判斷的客觀性,實踐中通常采用“三步法”,即:(1)確定最接近的現有技術;(2)確定發(fā)明的區(qū)別特征和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3)判斷要求保護的發(fā)明對本領域技術人員是否顯而易見。據此,在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和區(qū)別特征均能準確確定的基礎上,對發(fā)明實際解決技術問題的認定就成為“三步法”中承上啟下的關鍵。


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需要根據發(fā)明與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之間的區(qū)別特征所能達到的技術效果予以確定,是為了獲得更好的技術效果而需對最接近的現有技術進行改進的技術任務。在創(chuàng)造性審查中,由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可能不同于專利說明書中描述的現有技術,故基于該最接近現有技術確定的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可能也不同于專利說明書中描述的技術問題,這需要根據最接近現有技術的情況在個案中重新予以確定。



來源:人民法院報、知產北京

作者:許波 審一庭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投稿”請投郵箱“iprdaily@163.com”


諾和諾德"治療糖尿病藥物專利"被判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產業(yè)服務平臺,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人,用戶匯聚了中國、美國、德國、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成長型科技企業(yè)IP高管、研發(fā)人員、法務、政府機構、律所、事務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萬產業(yè)用戶(國內25萬+海外30萬);同時擁有近百萬條高質量的技術資源+專利資源,通過媒體構建全球知識產權資產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獲啟賦資本領投和天使匯跟投的Pre-A輪融資。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諾和諾德"治療糖尿病藥物專利"被判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

本文來自人民法院報、知產北京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豆豆投稿作者
共發(fā)表文章4690
最近文章
關鍵詞
首席知識產權官 世界知識產權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數據 軟件著作權登記 專利商標 商標注冊人 人工智能 版權登記代理 如何快速獲得美國專利授權? 材料科學 申請注冊商標 軟件著作權 虛擬現實與增強現實 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處理 專利預警 知識產權 全球視野 中國商標 版權保護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yè) 躲過商標轉讓的陷阱 航空航天裝備 樂天 產業(yè) 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 著作權 電子版權 醫(yī)藥及高性能醫(yī)療器械 中國專利年報 游戲動漫 條例 國際專利 商標 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費用 專利管理 出版管理條例 版權商標 知識產權侵權 商標審查協(xié)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業(yè)商標布局 新商標審查「不規(guī)范漢字」審理標準 專利機構排名 商標分類 專利檢索 申請商標注冊 法規(guī) 行業(yè) 法律常識 設計專利 2016知識產權行業(yè)分析 發(fā)明專利申請 國家商標總局 電影版權 專利申請 香港知識產權 國防知識產權 國際版權交易 十件 版權 顧問 版權登記 發(fā)明專利 亞洲知識產權 版權歸屬 商標辦理 商標申請 美國專利局 ip 共享單車 一帶一路商標 融資 馳名商標保護 知識產權工程師 授權 音樂的版權 專利 商標數據 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法 專利小白 商標是什么 商標注冊 知識產權網 中超 商標審查 維權 律所 專利代理人 知識產權案例 專利運營 現代產業(yè)
本文來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為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article_19684.html,發(fā)布時間為2018-08-23 10:38:00。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說兩句
    還可以輸入140個字
    我要評論
    回復
    還可以輸入 70 個字
    請選擇打賞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