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未經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鼓勵種業(yè)科技自主創(chuàng)新,推動農業(yè)和林業(yè)的科技發(fā)展,種業(yè)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是關鍵?!?/strong>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于春博 連飛
前言
“種業(yè)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已經引起國家層面的關注。在司法實踐中,涉及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案件亦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本文對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基礎性問題進行研究。
種業(yè)是農林產業(yè)的基礎,2022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看望政協(xié)委員時強調,“種源安全關系到國家安全,必須下決心把我國種業(yè)搞上去,實現種業(yè)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惫膭罘N業(yè)科技自主創(chuàng)新,推動農業(yè)和林業(yè)的科技發(fā)展,種業(yè)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是關鍵。
中國采用專門立法模式對種業(yè)科技成果進行保護,主要包括專利權保護和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兩種模式。對于植物育種的方法、植物品種相關的功能基因、編碼蛋白以及載體等,利用《專利法》進行保護。對于植物新品種,專利法第25條第一款規(guī)定,動物和植物品種不授予專利權?!斗N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為植物新品種提供了保護。《專利法》第25條第一款是對于特殊情況的禁止性規(guī)定,《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保護了其禁止的內容。因此,在理論上,《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對植物新品種的保護與《專利法》的保護互相補充,構建了種業(yè)科技成果相關領域的保護體系[1]。
一、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的演進
植物育種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可追溯到19世紀末期,巴黎工業(yè)產權大會認為,工業(yè)產權一詞應該具有更廣泛的保護對象,不僅狹義的工業(yè)產品能夠得到權利保護,農業(yè)產品也應當得到保護。20世紀的20年代至50年代,一些西方國家,例如:美國、法國、德國、比利時等都在探索用工業(yè)專利的方式來保護育種者的品種權,并取得了進步。1968年,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生效,公約的生效標志著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lián)盟(UPOV)正式成立,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2]。
我國于1997年頒布了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正式建立了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并于1999年分別頒布了《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農業(yè)部分)》和《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林業(yè)部分)》。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制度設計基本參照UPOV公約,植物新品種授權的要求主要為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和穩(wěn)定性,植物新品種的保護范圍主要為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
2000年施行的《種子法》,采用單獨立法方式對種業(yè)相關的多個方面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斗N子法》施行后,農業(yè)部、林業(yè)部等先后頒布了多項配套的規(guī)章?!斗N子法》和這些規(guī)章,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種業(yè)科技成果保護的法律環(huán)境。
二、植物新品種權的授權與確權程序
植物新品種權授權程序分為申請、受理、初審、實審和授權五個階段。植物育種成果在申請新品種權時,需要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新品種權申請請求書、說明書和照片及其簡要說明。新品種權申請請求書內容主要包括申請保護的品種、育種人和代理人等基本信息。說明書主要包括品種的暫定名稱、育種信息、近似品種及對比、品種特性說明、適于生長的區(qū)域或環(huán)境以及栽培技術的說明等與品種相關的詳細信息。照片及其說明有其格式上的要求,相關受理部門的網站上有注意事項及示例,需要按照說明和實例拍攝清晰的照片并進行說明。
植物新品種權申請材料的受理部門是農業(yè)農村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農業(yè)部分)和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林業(yè)部分)。受理申請后,受理部門進行初審。初審的內容主要包括品種是否屬于保護名錄列舉的范圍,是否符合新穎性要求,命名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其他形式問題。
初審符合要求的植物新品種權申請將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最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是同時具備特異性、一致性和穩(wěn)定性的審查。必須進行DUS測試,即特異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穩(wěn)定性(Stability)的栽培鑒定試驗或室內分析測試。DUS測試的主要方法是在至少兩個獨立生長周期內,對品種的形狀進行觀測、拍照和綜合評價。目前DUS測試主要包括官方測試、委托測試和自主測試三種方式,三種方式在進行測試以前,均需要向對應的農業(yè)或林業(y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提出申請,并在其監(jiān)督管理下,按照對應的具體流程進行測試。正常情況下每個樣品進行DUS測試的周期為2年(每年一個生長周期),但當樣品兩年間表現不一致時將安排第3年測試。
在完成實質審查后,符合授權規(guī)定的授予新品種權、頒發(fā)品種權證書,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授權規(guī)定的,予以駁回。
類似于專利權,對于被駁回的申請,申請人可以請求復審。復審由對應的農業(yè)或林業(yè)植物新品種復審委員會進行審理,申請人對植物新品種復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于已授權的植物新品種,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可以書面請求無效,對植物新品種復審委員會的無效宣告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區(qū)別于專利權的是,對于已授權的植物新品種,還可以以不符合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第18條為由,書面請求更名。更名請求同樣由植物新品種復審委員會審理,程序與植物新品種無效請求基本相同。
三、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
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范圍是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根據《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規(guī)定,侵權行為包括以商業(yè)目的生產或者銷售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當新品種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發(fā)現侵權行為時,可以向對應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或林業(yè)行政部門請求行政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從目前公開的裁判文書數量可知,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呈逐年增加的趨勢。
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繁殖材料,并不局限于申請品種權時提交的繁殖材料,而是包括該品種的所有繁殖材料。例如,在申請植物新品種權時提交的繁殖材料是嫁接得到的枝條,并不是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范圍僅包括以嫁接方式得到的枝條。除枝條以外的其他繁殖材料例如莖、根等也可能被育種者們普遍使用,該繁殖材料同樣在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范圍內。但是,如果該植物新品種的果實無法作為繁殖材料培育出該新品種,則該果實不落入該植物新品種的保護范圍[3]。是否落入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范圍,關鍵在于涉案材料是否能夠作為繁殖材料培養(yǎng)出被保護的植物新品種。
對于繁殖材料是否侵害植物新品種權,核心在于比對被訴繁殖材料和涉案植物新品種的DUS測試結果。過去長期采用傳統(tǒng)的DUS田間觀察測試方法,通常需要進行兩個以上生長周期的測試,取證的周期、成本和難度都較大。進入21世紀以后,隨著基因指紋圖譜檢測的發(fā)展,植物新品種DUS測試進入了新階段。目前主要的基因指紋圖譜檢測方法包括美國的SSR標記法、SNP標記法,以及我國自主開發(fā)的MNP標記法。通過上述分子標記方法,可以獲得植物品種的基因指紋圖譜。通過前述標記方法獲得基因指紋圖譜周期非常短,甚至可以在當天獲取,大大縮短了植物新品種侵權取證的周期。同時,降低了植物新品種侵權取證的成本和難度。
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加快制定植物品種分子標記法國家標準,并且已經發(fā)布了部分植物品種的分子標記法國家標準,例如NY/T 2594-2016 植物品種鑒定 DNA分子標記法。同時,植物品種DNA指紋數據庫也在高速推進,即將逐步建成上線并實現行業(yè)共享?;蛑讣y圖譜檢測方法已經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認可,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
四、總結
植物新品種權保護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植物新品種權保護與專利權保護構建了種業(yè)科技成果的保護體系,對于鼓勵種業(yè)科技創(chuàng)新,推動種業(yè)科技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農業(yè)是基礎,我國的農林產業(yè)在不斷發(fā)展,植物新品種的經濟價值逐步提高。相應地,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需求在不斷加強。電商銷售模式的普及和基因指紋圖譜檢測技術的快速發(fā)展,大大降低了對植物新品種權的侵權行為的取證難度。在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大趨勢下,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力度會不斷增加。
參考文獻:
[1]羅霞,植物育種成果的專利權保護,[J].知識產權,2020(2):39-47。
[2]呂鳳金,植物新品種保護對我國種子產業(yè)的影響研究[M]. 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2006,9-12。
[3]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終14號民事判決書。
(原標題:種業(yè)科技成果的植物新品種權保護)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于春博 連飛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種業(yè)科技成果的植物新品種權保護 (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領先的知識產權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