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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導讀】
上周頒布的2015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分類大典」首次明確了“專利代理專業(yè)人員”這一職業(yè),在專利代理行業(yè)發(fā)展了三十余年后,專利代理人終于有了“名分”。
「名分」是別人給的,僅代表外界對這個職業(yè)的初步認可,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每種職業(yè)的人里又會再分出個三六九等,所以,我們不能僅滿足做“有名分”的代理人,還要做“有身份”的代理人。那什么樣的代理人才是“有身份”的代理人?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明確另一個問題:代理人是怎樣一類人?歸根結底,代理人是手藝人。對手藝人而言,聲譽是“命根子”,沒有聲譽,無以立足。具體到代理人,如果沒有聲譽,客戶怎么能把自己的技術成果托付于你?所以,具有良好聲譽的代理人才能成為真正“有身份”的代理人。
代理人聲譽無用論
俗話說:手藝人越“老”越吃香,所以很多資深醫(yī)生仍在坐診,很多資深律師仍在執(zhí)業(yè)。但在IP圈,代理人們在從事一段時間的實務工作后,往往退離一線,選擇轉型。很多代理人在入行時接受的前輩指教是:“熬幾年,以后自己開所,或者去大所做合伙人,或者去甲方做管理。”所以實務工作只是被當作過渡,而不是值得一直去做的事情。
代理人轉型后,有時也需要聲譽,但這時的聲譽和作為代理人的聲譽就是兩碼事了,他們可能會去讀個JD或MBA,重新開始,偶爾寫點文章,參加些會議,沒人會在乎他們的實務做得怎么樣。這也難怪現在有些合伙人一方面發(fā)表著高屋建瓴的大論,另一方面卻任由不入流的案子掛在他的名下。這么看來代理人的聲譽似乎沒什么用,難免有人覺得也就沒有積累的價值了。
對代理人來說,如果打算轉型,代理人聲譽對他可能不那么重要,所以也就沒有積累聲譽的動力。但不是所有人都有機會轉型,那些沒有機會轉型,又不愿意一直做下去的人,要么一直糾結,要么就轉行,換一個行業(yè)重零開始,這個代價是很大的。
代理人為什么要轉型
對于轉行,這里不過多討論。對于轉型,這里就有一些可說的:有很多導致轉型原因,我認為主要是酬勞低和工作強度大。代理人年輕的時候可以拼體力,多加班,收入還算湊合。隨著年齡的增長,結了婚,有了孩子,支出逐漸上升,收入卻沒同步,也不再能拿那么多時間去加班,這時要想平衡生活與工作,不得不另謀出路。
代理人的酬勞主要來自服務費提成,酬勞低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服務費低,知識產權的價值在很長時間里都沒有被充分認識。十幾年前吃碗面只要5毛錢,現在5塊錢都不止,但這段時間專利業(yè)務服務費卻一直沒怎么漲,實屬業(yè)界良心。
另一方面是提成比例低。知識產權業(yè)務可以粗略分為支撐部分(流程和管理等)和實務部分,業(yè)務的價值主要來自代理人完成的實務部分,但代理人卻沒有得到相應比例的服務費。過去,事務所掌握著業(yè)務資源,因此事務所在提成分配問題上具有更大的話語權,同時,因為事務所的數量較少,在提成問題上事務所之間也存在著某種默契。
工作強度大,這一方面與行業(yè)的供求關系有關,另一方面還是與話語權有關。
關于供求關系,專利業(yè)務量在近幾年呈井噴式上升,以申請了為例,2014年專利申請量比2010年翻了一番,2015年上半年的申請量比2014年上半年又上升20%左右,專利代理人的數量雖然一直在上升,卻不足以承載目前需求。
關于話語權,傳統(tǒng)的事務所與代理人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分配業(yè)務就是分配任務的,分你多少就做多少,不要抱怨完成任務是多困難,請給我結果。對此,很多代理人沒有太大商量的余地。
因此,代理人賺不了多少錢,還得拼死拼活的干,干幾年難免就想轉型了。
趨勢與憧憬
伴隨著互聯網+和其他各股勢力,很多行業(yè)的痛點也變成了行業(yè)發(fā)展的突破點。我們看到知識產權行業(yè)也開始有了變化和變化的趨勢。
前面提到服務費和分成比例導致的代理人酬勞低。
關于服務費,讓人欣慰的是,近幾年來人們逐漸開始愿意為知識產權買單了,各大視頻網站現在都有一定比例的付費會員,人們也開始接受iphone的成本不僅僅是硬件的成本,這都是以前不曾有過的,而且是不可逆轉的趨勢,相信IP圈的春天快要到來。
順便說一句,我認為好的服務是不會免費的,邊際成本趨于零的產品才會免費,例如殺毒軟件。手藝人售賣的是自己的時間,不管工作一小時還是一年,單位時間的成本不會明顯降低,某種程度上講,這和洗腳妹差不多,付出多長時間,就要得到多少酬勞。如果這樣的服務可以免費,那要么說明這項服務花不了多少時間,要么說明這里面隱藏著其他的東西,比如美容院發(fā)出的免費護理的邀請,很多人都收到過。
關于提成比例,也有望有提高,一方面,現在事務所越來越多,新的事務所為了吸引人才,需要給出了更合理的分配方案,之前事務所之間的默契逐漸將被打破;另一方面,互聯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事務所的運營成本,事務所有更大的空間為代理人提高提成比例。因此代理人有更大的余地去選擇提成比例更優(yōu)厚的事務所。
進一步的,互聯網時代信息越來越透明,客戶不再好糊弄,無論拿出什么噱頭,客戶最重視的還是專利質量。好的技術方案能否轉換成好專利,取決于專利代理人的手藝,因此隨著聲譽的積累,代理人會有越來越大的話語權?;谠捳Z權大小的變化,事務所與代理人的關系會從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轉變?yōu)楹献鞯年P系。作為一個發(fā)展方向,事務所可以轉變成為支撐平臺,這個平臺負責業(yè)務的流程和其他輔助工作并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代理人處理實務并獲得更大比例地服務費。事務所不用擔心無法盈利,當平臺上聚集了大量的代理人以后,薄利多銷也可獲得可觀的收入,沃爾瑪里的商品單價比小區(qū)口的便利店低,但利潤比小區(qū)口的便利店高得多。做便利店還是沃爾瑪,是事務所們今后要面臨的選擇。
業(yè)務量大的問題也會有所改善。
上文提到業(yè)務量與行業(yè)的供求關系和話語權有關。
關于供求關系,根據規(guī)律,一個行業(yè)在迅猛發(fā)展時從業(yè)者也在快速增加,例如會計行業(yè)或律師行業(yè)等,不久的將來,相信IP圈也將面臨飽和,到時代理人的業(yè)務壓力也會相對減小。行業(yè)飽和后將出現優(yōu)勝劣汰,促進行業(yè)水平的整體提升。到時候,沒有積累好的聲譽,就難免被淘汰。
關于話語權,在上述平臺化的事務所里,客戶、代理人和事務所是三方合作的關系,既然是合作關系,那么代理人在業(yè)務量超出可承受范圍時就可以選擇不接單。會不會因為沒有接單而得罪客戶?小米也曾產能不足,也搞過饑餓營銷,但不影響粉絲對小米的喜愛,2015年上半年小米照樣賣了近3500萬臺手機。所以如果有實在的東西,就不怕客戶等,該怕的是把業(yè)務辦砸了,毀了自己聲譽。
在互聯網+時代,代理人比以前有更多的機會去積累自己的聲譽:一方面是被動積累,客戶群體現在有很多渠道進行交流,可以對接受的服務進行評論,大量的評論信息構建了一個信用體系,代理人的聲譽都可以在信用體系里得到體現;另一方面是主動積累,代理人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發(fā)出自己的聲音,為自己積累聲譽,這一點可以參考兒科醫(yī)生崔玉濤的經驗。
相信以后,聲譽良好的代理人即使不轉型,也能在專利實務的路上走得很悠然,成為越老越吃香的新典范。試想一個積累了良好聲譽的代理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檔期來選擇是否接受客戶委托,而且獲得的報酬是每筆業(yè)務一半以上服務費,是不是挺好?我相信,這會實現。
來源:微IP
作者:胡俊
編輯:周海峰 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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