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識產權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記者:IPRdaily 李夢
原標題:南開大學主持召開“演進中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體系”國際研討會
5月13日,“演進中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體系”國際研討會在南開津南校區(qū)專家公寓舉行,來自國內外知識產權研究領域的100余名專家學者、高校師生代表共同參加。
南開大學副校長朱光磊,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劉春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辦事處副主任呂國良,瑞士伯爾尼大學歐盟法和國際經濟法名譽教授Thomas Cottier,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法學院教授Peter Drahos,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比較法中心主任Laurence Helfer,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監(jiān)管和全球治理學院教授Susan Sell等出席開幕式。開幕式由南開大學法學院負責人主持。
朱光磊在致辭中代表學校對與會嘉賓到訪南開表示熱烈歡迎。他指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已經成為我國深化實施知識產權戰(zhàn)略的根本目標和重要舉措,知識產權學術研究的開展是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建設創(chuàng)新型國家的重要推動力。希望大家以此次論壇為契機,共同交流、碰撞思想,攜手推進知識產權研究發(fā)展進步。
呂國良表示,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幾乎得到了世界各國的認可,知識產權保護將為當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戰(zhàn)。他簡要介紹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職能,并表示其中國辦事處將繼續(xù)加強與政府之間的合作,為中國各知識產權部門、南開大學知識產權教育與研究提供支持與服務。
開幕式后,與會專家學者進行了主旨發(fā)言。
劉春田以“互聯(lián)網時代的中國與世界”為題進行了發(fā)言。他談道,知識產權作為對財產的尊重與保護,在中國正逐漸深入人心,互聯(lián)網帶來了深遠的變革,讓創(chuàng)新無處不在,使世界成為了一個完整體系。劉春田認為,創(chuàng)新就是對材料信息能源等要素做出的新的配置。中國改革開放后,逐步加深了對世界秩序的影響,雖然仍面臨許多問題,但依然是世界浪潮的核心。西方國家進入穩(wěn)定社會,我國進入轉型社會,只有不斷提高國家實力、國家能力,才能對世界產生積極影響。
Thomas Cottier: The Legal Contex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 Some Missing Pieces in International Law
Thomas Cottier在發(fā)言中談到,隨著巴黎公約和伯爾尼公約以及包括執(zhí)行權利在內的新標準被納入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定,知識產權法和國際公法開始融合。他提出了發(fā)展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法學科、確立知識產權保護在國際公法中的保護范圍、加強企業(yè)社會責任和對傳統(tǒng)知識的保護,以及在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系框架內建立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互補多邊框架。
Peter Drahos: Trade Agree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US Administration: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Peter Drahos在發(fā)言中表示,特朗普政府自執(zhí)政以來,為了促進美國經濟增長和就業(yè),確立了四項基本目標,即保護美國主權、強化美國貿易法的實施、增強經濟動力以擴大服務和商品出口、保護知識產權。而雙邊條約被特朗普政府視為達成這些目標的基本途徑,發(fā)展多邊貿易體系不再是美國政府的優(yōu)先選擇。他分析了特朗普政府未來的政策導向及產生的影響,包括可能致力于推行貿易保護主義、降低貿易逆差、提高知識產權的全球保護標準等。
Laurence Helfer: Us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Tools to Achieve Human Rights Ends-The Example of the Marrakesh VIP Treaty
Laurence Helfer以馬拉喀什條約為例,講解如何通過知識產權工具取得人權保護。據Helfter介紹,《馬拉喀什條約》是國際著作權體系中的歷史性條約,其為便利視力障礙者獲取出版作品提供了眾多的例外與限制,是一個版權領域具有人權性質的國際條約,也是解決世界上3.4億盲人、視障者和印刷品閱讀障礙者面臨“書荒”問題的一個善舉。全球已有包括中國在內的80個國家簽署了該條約。作為馬拉喀什條約實施指南起草者的Laurence Helfer認為,馬拉喀什條約對于版權的保護應該基于歷史因素,同時也需要國家法律,個人以及團體在版權分享上做出貢獻,為盲人閱讀帶去福音。
Susan Sell: How to Tailor IP for Public Policy Goals and Development
Susan Sell圍繞主題“如何調整知識產權以適應公共政策的目標與發(fā)展”介紹了知識產權的意義,著重探討當代知識產權政策背景,如政權的分裂與復雜性、投資的意義夸大化、美國退出TPP/TTIP以及區(qū)域的崛起,以此說明后TPP時代面臨的機遇與挑戰(zhàn),并為知識產權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意見建議。
Doris Long: Mapping the Pathways to Protecting the Investment Valu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美國約翰·馬歇爾法學院教授Doris Long以“繪制保護知識產權投資價值的路線”為題談到,ISDS路徑可能是知識產權保護投資的一種途徑,但在將其作為21世紀知識產權保護的一部分之前,要使其規(guī)模、現狀與其他知識產權政策相結合。此外,知識產權權利人保護及公眾獲取也存在困難,應著手制定國際準則和規(guī)范,平衡相互矛盾。
現場氣氛熱烈,會后現場觀眾對今天的演講內容積極提問
本次研討會為期兩天,由南開大學法學院和南開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聯(lián)合主辦。會議旨在通過對當今國際知識產權領域內熱點問題,尤其是“一帶一路”戰(zhàn)略背景下中國知識產權發(fā)展問題的探討,在為我國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提供方向指導和對策應對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南開法學與國內外兄弟院校的深入協(xié)同合作,推動南開知識產權研究進程。
按照不同的發(fā)言主題,參會人員分別在并行的兩個會議室進行了四場分論壇主題討論。第一會議室的七位專家學者就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前沿問題展開討論。Llew Joseph Gibbons教授主持了會議,復旦大學的張乃根教授首先進行了題為“‘一帶一路’相關知識產權關稅(customs)的實施:中國與歐亞經濟聯(lián)盟、中歐關系”的發(fā)言。他談到,中國和歐盟的合作已有先例,例如中德以上海自貿區(qū)為媒介,建立了良好的產品運輸體系,將中國的商品直接運輸到德國漢堡,促進了信息、產品的交流互通,有力地推動中國產品走出去。而海關合作是經濟合作的第一步,中國應當更加重視加強同歐盟、歐亞經濟聯(lián)盟的關系,加強海關執(zhí)法,努力改善如何遏制假冒偽劣產品進出口的問題。
聶建強教授則談到,各國應當致力于促進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包容性發(fā)展。當今時代為知識產權提供了更多的保護,但是也為各方帶來了更多的緊張情緒,為了實現利益分配的再平衡,包容性發(fā)展是一個可能的選擇。所謂包容性發(fā)展,就是建立一種綜合考量保護靈活性、公共利益和政策等問題的更加高效完善的發(fā)展制度。
田一鈞博士就云計算和跨太平洋伙伴關系(TPP)中的跨境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進行了探討。他認為,知識產權無疑日益重要,已為國際社會多數國家承認,同時也越來越多地與貿易協(xié)定相關聯(lián),因此知識產權制度設計和個人信息保護有著日益密切的關系。他澄清了云計算的概念,并強調云計算沒有邊界,例如谷歌、臉書等互聯(lián)網產品的用戶信息受哪一國家法律保護尚不清楚,這更說明云計算中知識產權保護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重要性。他還談到,TPP提供了很好的爭端解決機制,協(xié)議成員國GDP總量占全球GDP的40%。且各成員國都同意進行保護個人數據、跨境數據交流和保障信息自由。因此TPP在個人數據保護方面與貿易協(xié)定建立起來的聯(lián)系值得重視,但不應過度夸大其重要性,未來發(fā)展方向應當是使法律與技術有更多的融合。
萬勇教授就TPP與RECP與中國版權法改革問題做了發(fā)言,他認為中國版權法發(fā)展的歷史就是一部法律移植的歷史,并通過對比TPP與RECP,提出中國的版權法改革仍欠缺靈活性,提出中國應調整自身發(fā)展戰(zhàn)略,積極地參與到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戰(zhàn)略中去。
發(fā)言結束后,Thomas Cottier教授和熊萍博士對四位發(fā)言人的觀點進行了點評。首先,Thomas Cottier教授對四位發(fā)言人的發(fā)言進行了總結,并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及問題供大家探討——“一帶一路”體系是在壟斷還是開放情況下實施;應關注包容性的不同方面,包括程序與實質內容的包容性;不能孤立看待知識產權,要以知識產權作為工具,為人的權益提供更多保障,使云計算和個人權益的保護在全球實現平衡等。
熊萍博士認為,可以通過政府間合作或信息交換來促進海關保護權利的強化;全球商品化背景下國際法與知識產權法的結合是必然趨勢,既要考慮保護個人權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也要考慮全球的發(fā)展。
經過短暫的茶歇,參會學者又圍繞“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挑戰(zhàn)與前景”為主題進行了發(fā)言與討論,會議由來自杜克大學法學院的教授Laurence Helfer主持。
北京化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余俊圍繞“國際產權保護與中國知識產權的百年演進”為主題,簡要介紹了中國知識產權法制百年變遷,重點探討其定位,并歸納出百年變遷的三條路徑:外國法的中國化、制度法的實踐化以及權力觀的個人化。與會人員對此紛紛表現出濃厚的興趣,尤其是中國知識產權法制初創(chuàng)時期的相關商約與法制。
蘇州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的蔣莉博士以“中國知識產權集中管理改革”為題進行了發(fā)言,她認為,在推動創(chuàng)新、順應國際趨勢以及政府職能轉變的大背景下,知識產權集中化管理是必要的,并例舉了蘇州、上海等地的相關案例對其觀點加以支持。而浦東知識產權辦公室的經驗證明這種管理方式是有效的,其有利于節(jié)約成本與時間,為企業(yè)提供便利。最后,她強調在建立這種管理制度之時應同時考慮到中國的行政管理特色以及人員支持。隨后與會人員就該種方式是否會造成過度保護的問題進行了熱烈討論。
來自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官張玲玲以中國經驗為視角,探討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的演進。其表示,現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體系是“一主一輔四補充”的模式,而司法保護體系占主導地位。中國自1993年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審判庭,到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知識產權派出法庭,用三十年的時間走出了一條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中國道路”,且還在不斷發(fā)展完善之中。中國已開始嘗試建立跨區(qū)域管轄法院即“京津冀技術類案件跨區(qū)域管轄工作領導小組”,而建立國家層面的知識產權上訴法院仍待探索。 三位學者發(fā)言完畢后,天津大學的俞風雷教授與煙臺大學的宋紅松教授進行了點評,并提出了個人見解,現場聽眾亦積極提問,與學者進行了積極互動,本次分論壇圓滿落幕。
13號下午第二會議室的參會學者圍繞“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中國視角”主題,展開了精彩的討論,現場氣氛非?;钴S。該分論壇由Doris Long教授主持,Ken Shao教授、俞風雷教授、宋紅松教授、管榮齊教授分別做了專題發(fā)言。首先,Ken Shao教授用一個獨特的視角解讀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與中國傳統(tǒng)文化之間內在聯(lián)系”,他談到文化創(chuàng)造力的內涵以及意義,并且指出文化創(chuàng)造力在不同國家的演進成果是存在不同的,中國文化的創(chuàng)造力要從東方哲學角度探析,同時指出知識產權保護也正是建立在世界不完美的基礎上的,他還談及中國的“陰陽”之學,指出陰陽之間需要平衡,需要轉化,所以中國知識產權保護也需要此種平衡。
俞風雷教授以“知識產權保護的中國國際化合作之路”為題談到中國知識產權國家合作機制研究,尤其對當前“一帶一路”戰(zhàn)略下中國如何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自己的獨到見解。
宋紅松教授則從自貿區(qū)中如何落實知識產權執(zhí)法措施這一問題出發(fā),發(fā)表了深入淺出的觀點,也對自貿區(qū)內過境貨物、平行進口等問題應當如何規(guī)制進行了解答。管榮齊教授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認為中國知識產權需要從質量把關,而非僅僅關注于數量,并對如何加強原創(chuàng)性、促進跨國合作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最后由Peter Drahos教授和馮術杰副教授對以上幾位專家的發(fā)言做出點評。Peter Drahos教授指出中國知識產權學術界的研究非常令人贊嘆,他非常認同Ken Shao 教授對中國文化的關注,因為Peter Drahos教授的研究領域也是哲學與知識產權保護關系。他指出,中國文化擁有不同于西方文化的特質,因此對中國文化的研究還需要進一步深入鉆研,才能更好地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此外他提出,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已在不斷地學習與借鑒外國經驗,但是,中國也需要繼續(xù)探索自己的模式。
經過短暫的茶歇,第二會議室圍繞“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微觀視角”主題繼續(xù)進行分論壇討論,該時段論壇由Susan Sell 教授主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的馬曉博士對大數據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探討了大數據本身是否為知識產權客體、大數據的所有權問題,并提出中國對大數據的規(guī)制方案建議。
清華大學的馮術杰副教授對地理標記的國際合作以及中國選擇分享了自己的觀點,從目前地理標記的國際法規(guī)制與國內立法現狀出發(fā),指出進一步加強地理標記的保護水平還將有賴于國際合作與國內法自身的規(guī)則制定。
南京大學的呂炳斌副教授對網上廣告攔截軟件中用戶自由與網絡內容提供者經營模式之間沖突提出了獨特見解,并且介紹了中國知識產權法如何規(guī)制該問題以及需要完善之處。
三位學者發(fā)言后,來自悉尼科技大學的田一鈞博士以及南開大學法學院謝晴川博士進行了點評,并提出了個人觀點。同時,現場參會人員也積極提問,與學者互動。本次分論壇圓滿結束。
5月14日第五分論壇在南開大學專家公寓四樓第一會議室召開。 本次會議的主題是:“商標保護與市場發(fā)展”。會議分為兩階段,主持人分別由武漢大學聶建強教授與悉尼科技大學田一鈞博士擔任。與會的國內外著名專家學者分別進行了發(fā)言,另外還有點評和提問環(huán)節(jié)。
首先由來自中國人民大學的姚歡慶副教授發(fā)言,他演講的主題為“商標保護和創(chuàng)新激勵”。首先他指出商標與創(chuàng)新的關系,進一步解釋和深化了對創(chuàng)新的理解。隨后,姚歡慶副教授闡釋了商標激勵創(chuàng)新的四種方式:區(qū)別功能減少搜索成本;傳遞言外之意豐富商品多樣性;品牌戰(zhàn)略承載組織管理模式創(chuàng)新;延續(xù)創(chuàng)新累積效益,規(guī)模報酬遞增。
接下來,廈門大學法學院的朱冬博士進行了發(fā)言。他演講的主題為“普通法系商標財產觀念的嬗變”。通過回顧歷史的方式,他對商標法存在不同的商標財產觀念、商標財產觀念并非導致商標權擴張的唯一原因進行了解釋,并提出了商譽理論無法限制商標權的擴張以及商標的財產化程度取決于對商標功能的認識等觀點。
最后由來自中山大學法學院的謝琳博士發(fā)言,主要探討了商標反相混淆使用的相關問題,通過列舉和分析新百倫案、非誠勿擾案等典型案例,對法院判決與學者討論的相關爭議進行歸納總結。最后謝琳博士指出反向混淆概念在中國可以使用,但應當謹慎。
在三位學者精彩的演講過后,來自約翰馬歇爾法學院的與談人Doris Long教授、南開大學法學院向波博士分別對三位發(fā)言人的發(fā)言內容進行了深入點評。在提問環(huán)節(jié),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法學院教授Peter Drahos又與三位演講人進行了深入的學術討論。
短暫的茶歇過后,本次會議的第七分論壇,“知識產權交易與市場化:價值、交易與管理”,繼續(xù)在專家公寓四樓第一會議室進行。該主題的發(fā)言人主要由來自知識產權實務屆的專家組成。第一位發(fā)言人是來自慧與(中國)有限公司亞太地區(qū)知識產權交易與咨詢的高級顧問梁帆。其發(fā)言題目為“全球知識產權環(huán)境中的許可策略”。他在演講中對于troll的戰(zhàn)略相關問題進行了闡述,并對美國大型公司使用troll策略的必要性分析。
接下來,來自美國Lada&Parry律師事務所的王東芳律師以迪斯尼商標引入,講述如何通過商標獲利,強調了商標的風險管理。最后提出評估商標風險要有商業(yè)計劃,并介紹了一些風險的評估方式,搜尋,研究、調查,同時指出最重要是從商業(yè)角度評估風險并盡早解決問題。
最后,由南開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梁金馬對藥品專利可及性與全球治理進行發(fā)言,通過對美國、中國、印度與最不發(fā)達國家對藥品專利不同利益訴求的分析,他認為在藥品專利背景下,要解決公共健康問題,各國民族利益的平衡比公共健康與專利權人利益的平衡更重要。最后他提出要解決公共健康問題需要多個學科的學者共同努力促進國家間的合作,希望能夠建立一種國家更主動配合的體制來解決公共健康問題。
在三位學者精彩的演講過后,在主持人田一鈞博士的主持下,由來自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法學院的Susan sell教授、人民大學姚歡慶副教授對三位演講人的發(fā)言進行了深入的學術點評。最后,在提問環(huán)節(jié),南開大學法學院博士生任天一同學對與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用相關的問題與兩位實務屆律師進行了交流。到此本次分論壇圓滿結束。
5月14日第六分論壇在南開大學專家公寓四樓第二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的主題為“版權保護的方式”。主持人由瑞士伯爾尼大學歐盟法和國際經濟法名譽教授Thomas Cottier擔任,來自美國托列多大學的Llew Joseph Gibbons教授、南開大學法學院張玲教授、謝晴川博士,分別進行了學術分享,與談人為美國杜克大學的Laurence Helfer教授及西澳大利亞大學的Ken Shao教授。
首先,會議由Llew Joseph Gibbons教授發(fā)言,他所談的是知識產權政策的平衡化以及專利權合理使用的經濟原因。他表示,目前不僅在中國,美國等國家也都存在出版商對于版權和藝術的不了解,而版權工業(yè)和知識產權工業(yè)作為經濟發(fā)展的重要驅動力需要提起足夠的重視,他以迪士尼公司為例闡述了版權工業(yè)是公司發(fā)展的重要動力。對于美國版權的公平利用,借鑒并建立秩序來保護中國的版權非常重要,版權工業(yè)對經濟就業(yè)都可以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最后,Llew Joseph Gibbons教授建議版權應建立公平合理的機制,以及通過合理使用來促進經濟的發(fā)展。
接下來,南開大學法學院張玲教授以“作品本質的反思和權力體系重構”為題進行了主題發(fā)言。她對于作品的界定,主張:拋棄“人格觀”,轉而用“智力成果觀”來給作品定性,并提出,應借鑒專利法的模式,在作品之上,區(qū)分作者權和著作權,從而規(guī)避兩大作品權利體系的弊端。
最后由南開大學法學院謝晴川博士發(fā)言。謝博士探討了中國藝術作品的二分法。他闡述了藝術作品的藝術性與知識產權獨創(chuàng)性的關系,并通過案例研究,對如何處理相關問題提出三種路徑,對于路徑的內容發(fā)展與轉化進行了詳細的闡述,通過對于二分法的解釋和埃菲爾鐵塔的例子,謝博士提出,應融合兩種舊的路徑,對于如何判斷藝術性作為形式要件,實質性則從獨創(chuàng)性判斷。
在三位學者精彩的演講過后,Thomas Cottier教授組織與談人和三位演講人進行了學術討論以及現場提問。最終,本次分論壇圓滿結束。
短暫的茶歇過后,第八次分論壇,即“知識產權的商業(yè)化:從專利到商業(yè)秘密”專題的討論,繼續(xù)在專家公寓四樓第二會議室進行。主持人為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法學院教授Peter Drahos,發(fā)言人為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孫山,律所合伙人李慧律師以及西澳大利亞大學的熊萍博士。與談人為來自約翰馬歇爾法學院的Doris Long教授和美國托萊多大學的Llew Joseph Gibbons教授。
首先由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孫山發(fā)言。他以“商業(yè)秘密保護中的請求權配置”為題進行分享。他對于商業(yè)秘密法律屬性的界定進行了簡要闡述,并提出“未上升為權利的法益+權利=法益”這樣獨創(chuàng)性的觀點。接下來,他對訴前禁令的缺位,以及商業(yè)秘密保護和訴前保全相關問題進行了探討。他表示,商業(yè)秘密請求權包括停止危害請求權和消除危險請求權以及損害賠償請求權,最后對請求權行使的限制進行了探討。
接下來,李慧女士對中國工業(yè)設計侵權的影響因素進行了闡述。她首先介紹了我國專利的類型,并表示其中外觀設計容易被侵權,案件比例較高,她通過案例闡明了影響外觀設計的幾個重要因素,以bridgestone vs hangtingdun 等案件為例,提出外觀設計的專利程度較低,但侵權認定較為復雜。
最后,由熊萍博士對商業(yè)秘密保護和區(qū)分進行學術分享。她首先介紹了商業(yè)秘密的發(fā)展背景,以Sino-Legend Chemical Ltd.v.S.L.Group Inc.案件引出商業(yè)秘密存在的差別,并以比較法分析美國、澳大利亞和中國商業(yè)秘密保護的不同。最后,通過案例研究,提出中國和美國在商業(yè)秘密發(fā)展路徑上的不同,并且由于這樣的不同,將會導致未來商業(yè)秘密國際保護的困難。
在三位學者精彩的演講過后,在主持人Peter Drahos教授組織下,與談人和三位演講人進行了學術討論以及現場提問環(huán)節(jié)。最終,本次分論壇圓滿結束。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記者:IPRdaily 李夢 / 通訊員:喬仁銘 邊思琪 / 攝影:喬仁銘
編輯:IPRdaily 趙珍 / 校對:IPRdaily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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