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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曉磊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原標題:淺談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權利要求書是專利申請中最核心的部分,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之前需要全面理解交底中的技術方案,明確針對解決的問題所需要的必要技術特征,并且對非必要技術特征進行分析,按照重要性進行排序,從而使得撰寫的獨立權利要求在具有新創(chuàng)性的前提下范圍大而合理,從屬權利要求層層遞進。
一、引言
權利要求書是專利申請文件中最核心的組成部分,限定了專利申請文件的所要求的保護范圍,其撰寫的結果應該實現(xiàn)專利申請的目的,一是得到確定且穩(wěn)定的保護,二是盡可能得到最大范圍的保護??梢哉f,即獲得專利授權又得到最大范圍的穩(wěn)定保護才是專利申請的根本目的,也是權利要求撰寫的宗旨。
二、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權利要求書的撰寫主要包括對技術方案的理解、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和從屬權利要求書的撰寫,其中技術方案的理解是寫好權利要求書的關鍵所在,而獨立權利要求書是權利要求書中最重要的部分,接下來將從技術方案的理解、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和從屬權利要求的撰寫三個方面來進行分析說明。
1、技術方案的理解
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專利代理人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時需要確定必要技術特征,為了確定必要技術特征,需要將交底書中發(fā)明人提供的內(nèi)容進行充分的理解,以期從中摘出解決發(fā)明人提出的最基本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也就是必要技術特征。但是專利代理人不應當僅僅根據(jù)發(fā)明人提供的背景技術自行判斷必要技術特征,因為有時候發(fā)明人并不了解背景技術對于撰寫人員來說意味著什么,其提供的背景技術也不一定是最接近的現(xiàn)有技術。
因此,切忌在看完交底書后“自以為是”,而是應當基于發(fā)明人的發(fā)明意圖,找出符合該發(fā)明意圖的技術方案,并且與發(fā)明人進行溝通。因此在溝通時需要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2).要解決上述技術問題需要采用的技術方案,技術方案中那些技術特征是可以去除或者被替代,并且再次確定技術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3).確定哪個發(fā)明點是最核心的(針對于具有兩個以上發(fā)明點的情況)。
4).針對具有兩個以上發(fā)明點的情況,需要確認是否是可以拆解,突出一個還是看做一個整體。
5).數(shù)量問題,技術方案中涉及數(shù)量時,一定要確定比方案中提到的數(shù)量多或者少是否可行。
6).細節(jié)問題,比如:采用的某種結構的類型或型號;除發(fā)明點之外的結構有什么效果。
總的來說,是在明確技術問題、規(guī)避最接近的現(xiàn)有技術和突出核心發(fā)明點的基礎上,確定最終的技術方案,而不是僅僅根據(jù)基于發(fā)明人提供的交底來確定技術問題和技術方案,避免出現(xiàn)遺漏技術方案,偏離發(fā)明點的情況。
舉例:技術方案包括A+B,A單獨針對一個問題,具有一定的效果,A+B針對另一個問題,具有一定的效果。這時就需要針對檢索結果和與發(fā)明人溝通來確定獨權是針對A來寫還是針對A+B來寫。
在與發(fā)明人溝通之后,對整個交底書的內(nèi)容進行整理。
1).本申請要解決的問題。(現(xiàn)有技術有哪些問題)
2).要解決上述問題所采用的核心技術方案(發(fā)明點)。
3).除核心技術方案外的其他技術方案(附加點)。
2、獨立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獨立權利要求是權利要求書中最重要的權項,其限定了專利申請文件所要求的最大的保護范圍。在專利申請中,獨立權利要求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專利代理人應注重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質(zhì)量。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專利審查指南》(2010版)中關于獨立權利要求的相關規(guī)定,獨立權利要求應至少滿足下列要求:
1).清楚、簡要的限定獨立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
2).從整體上反映發(fā)明或?qū)嵱眯滦偷募夹g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
3).具有新穎性和創(chuàng)造性。
其中,必要技術特征時指為解決技術問題所必不可缺少的技術特征,其總和足以構成發(fā)明或?qū)嵱眯滦偷募夹g方案。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時,必須將解決通過檢索結果和發(fā)明人溝通確認后的技術問題的核心的區(qū)別技術特征放入獨立權利要求內(nèi)。這些區(qū)別技術特征是使得獨立權利要求具備新創(chuàng)性的關鍵。
對于除上述區(qū)別技術特征之外的某個技術特征可通過排出法來確定其是否為必要技術特征。即若將某個技術特征放入獨立權利要求中,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方案能解決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而不將這個技術特征放入獨立權利要求中,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方案不能解決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那么這個技術特征就是必要技術特征。當然,對于兩個相互關聯(lián),協(xié)作的技術特征可考慮同時放入獨立權利要求中來進行判斷。
在確定出所有的必要技術特征后,就能開始撰寫獨立權利要求,這時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發(fā)明人總是希望專利申請能夠獲得最大的保護范圍,而作為代理人,應當在保持具有新創(chuàng)性的前提下盡量寫出一個保護范圍較大的獨立權利要求。因此,在進行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時,不能僅限于發(fā)明人提供的具體實施方式,因為發(fā)明人在交底書中提供的一般是最佳的實施方式,但是并不代表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具體在撰寫時,對于某一個必要技術特征,首先要分析其是否能被替代,也就是其他類似的結構或特征能否達到相近或相同的效果,如果有,就需將這個必要技術特征進行上位概括,但是上位概括一定要合理,切不可導致該必要技術特征喪失區(qū)別性,如果是,則不能對該必要技術特征進行上位概括??偟膩碚f,獨立權利要求盡量做到“范圍大而合理”,判斷撰寫的獨立權利要求是否合理的一個參考準則是:“大部分的從屬權利要求都可以通過引用獨立權利要求來進行撰寫”。
在撰寫出保護范圍合理且具備一定新穎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獨立權利要求后,還需要對獨立權利要求進行反復斟酌,刪掉與解決的技術問題沒有直接關系的技術特征,去除不必要的限定或者限制,使得獨立權利要求簡潔、嚴謹、完整。
因此,獨立權利要求撰寫時后需要注意一下問題:
1).是否具有新創(chuàng)性;
2).是否能夠解決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3).是否存在非必要技術特征;
4).是否進行了合理的上位;
5).技術方案是否清楚,是否存在歧義;
6).語句是否簡潔精煉。
3、從屬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從屬權利要求又稱“從屬權項”,是跟隨獨立權利要求之后,用附加的技術特征對引用的權利要求(包括獨立或從屬權利要求)進一步限定的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是獨立權利要求的下位權利要求,是對獨立權利要求改進,本身必定落入獨立權利保護范圍之內(nèi),但通過增加新的技術特征進一步優(yōu)化和限定獨立權利要求。因此,從屬權利要求的作用在于:在審批程序中為針對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的審查意見提供答復的回旋余地;在無效程序中形成專利權人的多道防線;限定一些比較有商業(yè)應用價值的具體技術方案,從而在侵權訴訟和許可證貿(mào)易使專利權人十分有利。
綜上,從屬權利要求主要具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對所引用的權利要求(獨權或從權)中已有的技術特征進行進一步限定或者解釋說明;一種是在所引用的權利要求(獨權或從權)的基礎上增加新的技術特征。也就是說,一部分從屬權利要求為對獨立要求書的技術特征的進一步限定,是對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進行下位的解釋;另一部分從屬權利要求是在獨立權利要求的基礎上增加新的技術特征,解決更多的技術問題,將新的技術特征與獨立權利要求的必要技術特征結合構成一個新的技術方案。
一般來說,新增加的技術特征對獨立權利要求的創(chuàng)造性貢獻較大,可以考慮優(yōu)先撰寫,當新增加的技術特征有多個時,可按照對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大小進排序。當從屬權利要求書中沒有增加新的技術特征時,可根據(jù)獨立權利要求書中的技術特征的重要性進行排序,比如獨立權利要求包括A+B+C,重要性A>B>C,從權的順序可以為對A的進一步的限定、對B的進一步限定,最后是對C的進一步限定。
因此,從屬權利要求撰寫時需要注意一下問題:
1).每個從屬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征是否構成一個完整的技術方案,技術方案是否合理有效;
2).每個從屬權利要求是否進行了合理的上位;
3).相對于其引用的權利要求是否重復限定;
4).每個從屬權利要求是否對應有一定的效果;
5).從權的布局、梯度是否合理。
三、舉例說明
如圖1所示,將內(nèi)嵌式攝像頭設計為彈出式,并且能夠進行180°的旋轉(zhuǎn),具體為電磁鐵通電對磁鐵產(chǎn)生吸力將卡塊從安裝座內(nèi)吸出使得攝像頭伸出,并且在電磁鐵斷電后通過小彈簧的彈力使得卡塊又卡接于安裝座,將攝像頭限制在凹槽內(nèi)。
分析交底的內(nèi)容并且與發(fā)明人溝通之后確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現(xiàn)有的如筆記本電腦的攝像頭都是內(nèi)嵌式固裝在顯示器上,不可進行調(diào)整。若要實現(xiàn)攝像頭可進行調(diào)整,則首先攝像頭得可伸出凹槽,隨后可進行旋轉(zhuǎn),對應地攝像頭能夠伸出就得能夠回縮,也就是攝像頭被某種結構限制在凹槽內(nèi),解除限制時攝像頭可伸出。因此,必要技術特征就包括:攝像頭、電磁鐵、磁鐵、卡塊、小彈簧、安裝座、彈簧。非必要技術特征包括:轉(zhuǎn)軸、固定柱、隨后分析上述的必要技術特征是否能夠進行合并或分解,并進行合理的上位,攝像頭能夠180°轉(zhuǎn)動需要安裝座,則只需考慮安裝座的限位和伸出即可,彈簧的作用使得安裝座能夠彈出,但是能夠使得安裝座伸出的結構并不是只有彈簧,因此彈簧可進行上位,比如彈出組件??▔K、小彈簧及電磁鐵的共同作用是將安裝座鎖定或者放開,因此他們可以看做一個整體進行上位。比如限位結構。
則相應的獨立權利要求就可以寫成:
一種攝像頭結構,包括攝像頭和承載所述攝像頭的本體,所述本體上設置有凹槽,所述攝像頭收容于所述凹槽內(nèi),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結構還包括:
安裝座,活動設置于所述凹槽內(nèi),所述攝像頭能夠轉(zhuǎn)動地設置于所述安裝座上;及限位結構,設置于所述凹槽內(nèi),所述限位結構能夠鎖定或放開所述安裝座;及彈出組件,連接于所述安裝座與所述凹槽之間,能夠在所述安裝座被放開后將所述攝像頭彈出所述凹槽。
其中,“其特征在于”前面的部分為前序部分。
獨立權利要求撰寫完成后,相應的從屬權利要求就是對限位結構、彈出組件及非必要技術特征等內(nèi)容的撰寫。按照對獨立權利要求新創(chuàng)性的貢獻進行分析,限位結構>彈出組件和非必要技術特征。
綜上分析,從屬權利要求首先對限位結構進行進一步的限定,隨后在對彈出組件和非必要技術特征進行限定。在上述分析時,限位結構由卡塊、小彈簧和電磁鐵構成,也就是說卡塊、小彈簧和電磁鐵構成一個完整的技術方案,但是從屬權利要求也應當進行一定的上位,因此可將三者進行分解、合并,由于電磁鐵和小彈簧共同作用來使得卡塊和安裝座卡接或脫離卡接,因此卡塊單獨可上位成限位結構,小彈簧和電磁鐵可上位成驅(qū)動件。
圖1
四、總結
權利要求書是專利申請中最核心的部分,在撰寫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之前需要全面理解交底中的技術方案,明確針對解決的問題所需要的必要技術特征,并且對非必要技術特征進行分析,按照重要性進行排序,從而使得撰寫的獨立權利要求在具有新創(chuàng)性的前提下范圍大而合理,從屬權利要求層層遞進。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張曉磊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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