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東南亞諸國的商標注冊費用
商標指的是具有一定識別度的且可以用來代表特定產品或服務的標志、符號以及短語。商標持有人可以利用這些標志來將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與其他企業(yè)或者組織提供的類似產品和服務區(qū)分開來?;旧蟻碇v,商標的作用就是幫助消費者們意識到某些產品或者服務是屬于特定企業(yè)的。
眾所周知,東南亞國家聯(lián)盟(ASEAN)是一個以促進該地區(qū)經濟、政治與安全一體化的合作組織。
幾年前,國際商標協(xié)會曾發(fā)布了一份由其下轄組織商標影響力研究委員會提供的研究報告,這份報告主要聚焦于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以及泰國國內商標密集型產業(yè)對于經濟發(fā)展所作出的貢獻。根據(jù)研究的結果,商標密集型產業(yè)對于東盟諸國出口額的貢獻率大約在27%至60%之間,而這些產業(yè)對于各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貢獻率則處于17%到50%這個區(qū)間。舉例來講,泰國商標密集型產業(yè)的出口額占到了總量的60%,而印尼商標密集型產業(yè)的出口額占比則為27%。除了對于出口以及GDP作出的直接貢獻,這份報告還指出由于商標密集型產業(yè)提供了大量的就業(yè)機會,因此這些產業(yè)對于該地區(qū)的就業(yè)率也作出了相當大的貢獻。由此可見,商標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
與其他地區(qū)一樣,東盟地區(qū)各個國家的商標注冊收費標準也是有所差異的。例如,如果人們在泰國提交的申請中指定了5項以下的產品或服務的話,其只需要逐項繳納費用。而如果該申請中指定的產品或服務超過了5項的話,那么該名申請人則需要按照一個統(tǒng)一的價格來繳費。
在新加坡,如果指定的產品或服務類別已經存在于官方數(shù)據(jù)庫的話,那么每一類的商標注冊申請費用分別為374新加坡元(紙質提交方式)以及240新加坡元(網絡提交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官方的數(shù)據(jù)庫并未查到指定的產品或服務類別,那么每一類的商標注冊申請費用則為341新加坡元。就分案申請來講,申請人需要為每一件來自于母案申請的分案申請繳納280新加坡元。如果商標人持有人在其商標到期之前進行續(xù)展的話,其需要繳納380新加坡元(網絡提交方式)或者380新加坡元再加上額外的服務費(紙質提交方式)。而如果商標人持有人是在其商標到期之后進行續(xù)展的話,其需要繳納560新加坡元(網絡提交方式)或者560新加坡元再加上額外的服務費(紙質提交方式)。
在馬來西亞,注冊商標的費用分別為330馬來西亞林吉特(網絡提交方式)以及370林吉特(紙質提交方式)。如果申請人希望能夠加快其商標申請的審查工作的話,其需要繳納200林吉特(電子以及網絡提交方式)或者250林吉特(紙質提交方式)。而如果申請人想盡快得到商標申請的審查報告的話,那么其還需要再繳納1060林吉特(網絡提交方式)或者1200林吉特(紙質提交方式)。
在菲律賓,大型企業(yè)與小公司所需要繳納的商標注冊費用是不同的。大型企業(yè)需要為每一類商標支付2160菲律賓比索的申請費用,而小公司只需要繳納1080比索。此外,大型企業(yè)與小公司要求開展優(yōu)先審查的費用分別為5200比索和2600比索,要求提供各種證明的費用分別為1000比索和500比索,而續(xù)展注冊商標的費用則分別是5500比索和2750比索。
在印尼,商標注冊的費用取決于申請人的類型。如果申請人是一家小微企業(yè),那么每一類商標申請的收費分別為50萬印尼盾(網絡提交方式)以及60萬印尼盾(紙質提交方式)。如果申請人是一家公共機構的話,那么每一類商標申請的收費分別為180萬印尼盾(網絡提交方式)以及200萬印尼盾(紙質提交方式)。對于小微企業(yè)來講,如果其在商標到期前6個月內就進行續(xù)展的話,其只需要繳納100萬印尼盾(網絡提交方式)或者120萬印尼盾(紙質提交方式)的續(xù)展費,而如果其是在商標到期后的6個月內才進行續(xù)展的話,那么其將繳納150萬印尼盾(網絡提交方式)或者180萬印尼盾(紙質提交方式)的續(xù)展費。對于公共機構來講,如果其在商標到期后的6個月內進行續(xù)展的話,其要繳納的費用將達到300萬印尼盾(網絡提交方式)或者400萬印尼盾(紙質提交方式),而如果其選擇在商標到期前的6個月內進行續(xù)展的話,那么其應該繳納225萬印尼盾(網絡提交方式)或者250萬印尼盾(紙質提交方式)的續(xù)展費。
在緬甸,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不過,為了充分享受到這個長達10年的保護期,商標持有人需要在完成注冊后的第5年向有關機構提供一份使用證明。目前,由于緬甸的知識產權律法工作剛剛起步,因此為了完成商標的注冊工作,人們還是需要前往緬甸注冊局來提交一份《所有權聲明》。具體來講,在該國第一部《商標法》實施之前,人們現(xiàn)在還是只能按照緬甸的《刑法典》《商品標記法》《特定救濟法》《海關法》以及《注冊法》來開展工作。
結語
隨著商標密集型產業(yè)在東南亞諸國的興起,很多國家(例如緬甸這個即將出臺知識產權法律的國家)的經濟發(fā)展前景都很值得期待。同時,很多國家都在商標保護領域展開了合作,例如菲律賓知識產權局就在幫助緬甸建立起該國第一個知識產權局。
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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