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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夏普涉嫌知識產權濫用,手機中國聯盟已向國家監(jiān)管機構反映
近日,多家國內企業(yè)陸續(xù)向手機中國聯盟投訴夏普在專利授權談判中存在不合理高價、濫用訴訟禁令等行為,手機中國聯盟已向國家監(jiān)管機構反映夏普涉嫌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
此前,手機中國聯盟曾向執(zhí)法機構舉報高通、愛立信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目前,高通已被處以巨額罰款并作出整改,而愛立信案件也已經立案調查。同時,在DRAM持續(xù)不合理漲價期間,手機中國聯盟也代表行業(yè)舉報三星、美光、海力士的壟斷行為,目前該案件也處于調查階段。
事實上,中國的手機、家電、面板產業(yè)即將迎來由夏普發(fā)起的專利沖擊。這家日本的電子巨頭,在被鴻海收購之后開始執(zhí)行激進的專利策略,對全球家電、汽車、手機、面板企業(yè)發(fā)起了大量專利侵權訴訟。
在2016年被鴻??萍技瘓F收購之后,為了迅速扭虧的夏普開始大幅裁員、降價促銷,而對于專利授權策略,夏普也從原來的溫和、務實全面轉向“大棒政策”。
夏普的專利大棒最先揮向了有著五年合作協議的海信。2015年7月,身處困境的夏普剝離旗下資產,海信以2370萬美元收購夏普墨西哥工廠以及北美地區(qū)“sharp”品牌為期5年的使用權。
2017年,單方面想違約收回品牌使用權的夏普,開始對海信發(fā)起密集訴訟。其中就包括起訴海信侵犯其無線通信的標準必要專利(SEP),并申請337調查,要求ITC對海信發(fā)起排除令和禁止令。此外,夏普還通過斷供屏幕的方式給海信施壓,最終迫使海信于2019年出讓北美品牌使用權。被夏普施壓期間,海信稱這一事件為現實版的“農夫與蛇”。
其后,由于2018年未能實現營收利潤雙增,夏普又將專利大棒揮向汽車市場,于2019年4月-6月期間在曼海姆、慕尼黑法院對德國汽車公司戴姆勒提起五項專利侵權,指控戴姆勒侵犯其移動通信標準必要專利,并向法院申請禁令。在夏普之前,諾基亞也曾向戴姆勒提出10項移動通信標準必要專利的侵權訴訟, 而諾基亞、夏普均為車聯網專利池Avanci的成員。在被起訴后,戴姆勒向歐委會舉報諾基亞在知識產權許可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歐委會針對諾基亞的問題已發(fā)出數輪反壟斷調查問卷。同時,戴姆勒的主要供應商大陸集團則在美國法院提起FRAND訴訟,起訴諾基亞和Avanci濫用知識產權。
當前,對Avanci成員帶來的反壟斷問題,除了歐洲、美國執(zhí)法機構予以高度關注外,日本、韓國監(jiān)管機構也在向本國產業(yè)了解相關情況。著名專利情報平臺IAM在2019年底曾表示,包括比亞迪、零跑汽車、豐田、華為、蔚來等企業(yè)的“亞洲汽車產業(yè)正在為專利戰(zhàn)做準備”。但來自產業(yè)界的擔心、投訴都沒能阻攔夏普的步伐。2020年3月,戰(zhàn)火擴大至特斯拉,夏普在日本起訴特斯拉侵犯其3項LTE專利,并且向東京地區(qū)法院申請禁令,禁止進口3款Model汽車。
除汽車之外,夏普自然不會放過最重要的手機市場。2020年1月至今,夏普先后在日本東京、德國慕尼黑、德國曼海姆、中國臺灣地區(qū)法院起訴OPPO侵犯其WiFi及LTE相關標準必要專利,并且向法院申請禁令。其后,OPPO發(fā)起反擊,一是向日本東京法院起訴夏普侵權閃充技術相關專利,二是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夏普違反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談判中的“公平、合理、無歧視”義務。并且,從OPPO的公開回應可以看出,夏普向OPPO索要不合理的高額專利授權費,并且以訴訟為工具,將法院禁令作為磋商威脅手段。
事實上,根據ETSI此前披露的4G相關標準必要專利聲明數量,夏普貢獻度并不高,標準必要專利占比約2.2%。但據業(yè)內企業(yè)投訴,除了OPPO之外,夏普還向包括vivo在內的多家國內手機廠商尋求專利許可,要求授權費數倍于其合理價格。相關人士介紹:“夏普要價太高,而且還沒談多長時間,現在就開始起訴,還申請禁令,完全不符合標準必要專利的Frand義務,也構成了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p>
除了家電、汽車、手機市場之外,夏普在其強勢的面板領域也動作頻頻。除尋求向多家面板企業(yè)許可其知識產權外,夏普又于2020年3月10日在美國加州中區(qū)法院起訴咸陽彩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及冠捷顯示科技(廈門)有限公司,侵犯其液晶顯示相關專利,并且發(fā)起337調查,要求ITC對彩虹光電、冠捷科技及其部分關聯公司發(fā)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夏普正在全面撒網啟動專利戰(zhàn)。一旦任何一個領域取得成功,那么嘗到甜頭的夏普都會在全產業(yè)復制這一手段,通過申請禁令救濟迫使企業(yè)向夏普支付高額專利授權費。作為全球最大的消費市場,中國企業(yè)必然首當其沖成為受害者。
不過,需要指出,根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濫用知識產權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夏普以不公平的高價許可知識產權,并且通過標準必要專利的禁令救濟申請迫使被許可人接受不公平高價許可費的行為,已構成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違反中國《反壟斷法》。
此前,手機中國聯盟曾向執(zhí)法機構舉報高通、愛立信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目前,高通已被處以巨額罰款并作出整改,而愛立信案件也已經立案調查。同時,在DRAM持續(xù)不合理漲價期間,手機中國聯盟也代表行業(yè)舉報三星、美光、海力士的壟斷行為,目前該案件也處于調查階段。
近年來,中國反壟斷執(zhí)法頻頻向高科技產業(yè)的壟斷行為亮劍,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制約行業(yè)健康有序發(fā)展,損害中國企業(yè)、消費者利益時,《反壟斷法》已成為維護競爭秩序的公平之刃。
來源:IPRdaily綜合鈦媒體、半導體投資聯盟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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