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絲集團聲明指出,華彬集團無視最高院生效判決,一再利用所謂‘50年協(xié)議’大做文章,并將協(xié)議條款分拆起訴故意浪費司法資源,同時誤導宣傳,多次對外聲稱有所謂的‘50年’獨家經營權,混淆視聽、擾亂司法審判秩序?!?/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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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絲集團(以下簡稱“天絲紅牛”)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再次發(fā)布聲明,對泰國華彬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彬集團”)提及的“五十年協(xié)議”內容進行了詳細披露和分析。聲明指出,華彬集團及其管理團隊為了長期攫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并一手炮制了所謂的“50年協(xié)議”之爭,無視最高院生效判決,一再利用所謂“50年協(xié)議”大做文章,并將協(xié)議條款分拆起訴故意浪費司法資源,同時誤導宣傳,多次對外聲稱有所謂的“50年”獨家經營權,混淆視聽、擾亂司法審判秩序。
從2016年開始,天絲紅牛與華彬集團針對紅牛商標權歸屬、商標使用期限、合資公司經營期限等事項進行了高達60多起法律訴訟。2018年,華彬集團首次提出了一份“50年協(xié)議”,主張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和商標使用權應以50年為有效期,并提請法院支持其主張。然而,該協(xié)議存在諸多疑點,主要包含:四個簽署方均未加蓋企業(yè)公章且未有簽字授權;未向主管方報批,沒有經過法律所要求的備案核準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該協(xié)議丙方——中泰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從未成立;該協(xié)議存在非法公證行為(后公證書被撤銷)。
基于以上種種因素綜合考慮,多地法院均不認可該協(xié)議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lián)性。華彬集團的相關主張也并未獲得最高院及多地法院支持。相較之下,天絲紅牛的核心主張均獲得最高院及多地法院支持,其中包括:明確“紅?!毕盗猩虡藶樘旖z紅牛所有,天絲紅牛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商標使用許可已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紅牛合資公司經營期限于2018年9月29日到期屆滿,公司經營期限屆滿后,不應再從事經營活動,也不應再獲得和享有相應的經營利益;確認了泰國天絲集團創(chuàng)始家族許氏家族是泰國紅??毓晒蓶|和合資公司控股股東的事實。
2022 年 12 月 19 日,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作出(2019)粵 0391 民初 725 號民事判決,就所謂的“50 年協(xié)議”作出了一審判決,認定該協(xié)議第一條有效。但在2025年1月23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撤銷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作出的對“50年協(xié)議”部分條款效力進行錯誤認定的(2019)粵 0391民初 725 號民事判決,將案件案發(fā)回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重審。深圳中院二審裁定為“50 年協(xié)議”相關案件的審理方向定調,表明華彬分拆訴訟策略也已行不通。天絲公司聲明總結道:所謂“50年協(xié)議”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不過是華彬方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為其持續(xù)侵權行為尋找借口,終將成為華彬集團抓不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附:聲明原文
正本清源系列聲明二:誰在混淆視聽?“50年協(xié)議”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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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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