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D導讀】
蘋果公司是一家非常嚴謹且注重知識產權保護的公司,一反常態(tài)的公開回應指責小米“剽竊”,其背后是否已在醞釀發(fā)起相應的訴訟,我們暫難擅斷。顯然,背后的隱憂已經(jīng)顯現(xiàn)。
小米 蘋果
針對小米等公司多年的“致敬”,蘋果終于按耐不住“怒火”了。
日前,蘋果公司設計總監(jiān)在出席《名利場》新設立峰會時,對小米等公司的“借鑒”行為公開表示了不滿:“這并不是致敬,這就是抄襲?!?
這應該算是蘋果高管就小米等“中國致敬者們”的首度隔空喊話。這個喊話讓國內一些分析師頗為激動,喊出“小米為何如此傲嬌”,這也讓很多“鐵桿米粉”興奮不已,驚呼:小米讓蘋果顫抖了!
不論是“分析師”還是“米粉”,對小米公司及小米模式的溢美之詞及自我陶醉,已經(jīng)“路人皆知”,但是,這真的是一件如此簡單且值得高興的事兒嗎?這是否已暴露出小米等公司表面光鮮亮麗背后可能潛藏著巨大法律隱憂?
不可否認,小米被蘋果重視,這件事對小米來說在品牌和營銷層面確實正面價值較大,但是,不容忽視的是,這種重視還有可能觸發(fā)“定時炸彈”。為什么這么說?
蘋果:作風嚴謹且注重知識產權保護
說“蘋果公司是一家非常嚴謹且注重知識產權保護的公司”,相信大多數(shù)人不會有異議??v觀蘋果公司以前的做法及表態(tài),其很少公開就同業(yè)者的做法發(fā)表傾向性看法。唯獨例外的是,作為智能設備領域蘋果最強勁的對手——三星,蘋果從未輕易放過。
自2010年以來,蘋果與三星圍繞專利侵權,可謂“大打出手”。雙方在韓國、日本、德國、荷蘭、英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亞等9個國家發(fā)起了30個專利訴訟。
直到前不久,三星和蘋果才將訴訟戰(zhàn)場全面收縮至美國,雙方撤回了美國市場之外其他國家發(fā)起的所有專利訴訟。
很多人可能會問:為什么會有此變化,難道雙方握手言和了?顯然不能這么簡單看待。事實上,這種訴訟策略的變化,恰好說明雙方通過專利訴訟維權且鉗制競爭對手的“主戰(zhàn)場”發(fā)生變了變化。
在過往蘋果與三星的訴訟爭斗中,外觀設計專利(如:iPhone 設計專利)和智能應用專利(如:自動選定電話號碼、統(tǒng)一搜索、數(shù)據(jù)同步、滑動解鎖和自動完成單詞輸入)等歷來是蘋果興訴維權問罪三星的核心所在。
簡單說,在蘋果手機盛行的這些年,蘋果在智能手機領域積累了眾多的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通過建立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也為蘋果在智能手機市場領域“開疆拓土”提供了強力保障。
小米:精于營銷但知識產權有待加強
反觀小米,作為一家創(chuàng)業(yè)不滿5年的公司,它在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領域的“短板”是顯而易見的。來自國家之產權局的信息顯示,在知識產權保護及應用領域,小米與蘋果的差距可謂巨大:
蘋果與小米知識產權保護現(xiàn)狀對比表(截止2014年10月15日):
從上表可以看到:從專利申請總量來看,截至目前,小米公司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1388件專利申請。而蘋果公司則提交了2615件專利申請,兩者的差距還算太大。
從發(fā)明專利授權方面看,蘋果公司的大部分專利已經(jīng)獲得專利授權,而小米公司的大部分專利申請還處在“審查階段”,尚未獲得授權。其中,蘋果公司已獲得的發(fā)明專利授權473件,而小米公司僅有9件。蘋果公司擁有的發(fā)明專利授權數(shù)是小米公司的52倍。
從申請時間來看,在國內,小米公司最早的專利申請為“一種添加聯(lián)系人信息的方法”,申請日為2010年12月27日。而蘋果公司有關手機的專利申請日最早可追溯到2007年。
當然,由于兩家公司成立時間不同,蘋果公司此前已經(jīng)有很多非手機領域的專利申請。但是,總的來說,不論是發(fā)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抑或外觀設計,小米與蘋果PK知識產權競爭,勝算并不大。
回到本次蘋果對小米的隔空喊話,蘋果公司直斥小米“剽竊”,而小米公司高管則回應“用過才知道”、 “我很愿意送一部小米手機給他”。
從公關或傳播角度來看,這種回應貌似很討巧,但是從專業(yè)角度來看,雙方顯然不在“同一頻道”交流。因為,蘋果公司談的是知識產權保護,而小米回應強調的是“用戶體驗”。
小米PK蘋果:專利訴訟可能成最大“壓力”
誠如前述,蘋果公司是一家非常嚴謹且注重知識產權保護的公司,一反常態(tài)的公開回應指責小米“剽竊”,其背后是否已在醞釀發(fā)起相應的訴訟,我們暫難擅斷。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小米公司總裁林斌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小米手機2015年出貨量有望增長50%-100%,超過1億部,從而成為比肩三星、蘋果的智能機巨頭。
顯然,背后的隱憂已經(jīng)顯現(xiàn)。從過往蘋果與三星的專利纏斗來看,蘋果公司在一些訴訟中,要求三星為其每項專利支付8美元(約50元)的專利費。
如果訴訟的對象變?yōu)樾∶?,蘋果公司就某項專利向小米索要10元的專利費,按照小米公司聲稱的2015年出貨量估算,小米公司僅此一項就有可能需要給蘋果公司支付10億元的專利費。
在過往蘋果專利纏斗三星的專利侵權蘇中中,三星在安卓智能手機與Galaxy平板等有關的多次訴訟敗下陣來?,F(xiàn)在如若換小米上場應對,小米能確保全勝嗎?
對以“性價比”見長的小米公司而言,潛在的知識產權訴訟或風險將會成為小米壯大路上的最大變量因素。
有人可能會問:這是不是杞人憂天了?蘋果公司之前為什么沒有起訴小米呢?,究其原因,一來,此前小米的市場規(guī)模尚未引起蘋果重視;二來,專利訴訟成本很高,基于訴訟成本和收益的考慮,起訴小公司和大公司,蘋果單方面的成本付出是相當?shù)?,但收益卻差距巨大。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知識產權訴訟的周期一般較長,這期間小米憑借快速的迭代更新,有可能實現(xiàn)“時間換空間”的知識產權“救贖”。
但是,這其中的風險和挑戰(zhàn),是需要小米公司盡早謀劃提前布局并予以應對的。
來源:鈦媒體 作者:李俊慧 ?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整理:IPRdaily 趙珍 網(wǎng)站: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 IPRdaily小秘書個人微信號:iprdaily2014 ? ■小秘書【小D】個人微信號:iprdaily2014(添加驗證請說明供職單位+姓名) ■添加可獲得更多實務干貨分享、定期私密線下活動、更有機會加入知識產權界最大云社區(qū)【IPer社群班級】與全球知識產權優(yōu)秀精英深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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