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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導讀】
微信的商標是兩個卡通人頭像,他們在溝通對話。而現(xiàn)實中,為這個商標的所屬,兩家公司卻因無法溝通而打起了官司。
近日,創(chuàng)博亞太(山東)科技有限公司因對“微信”商標歸屬的爭議走上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法庭,狀告商標評審委員會,想要“拿回”微信的商標所有權。但法庭當庭宣判,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三公司爭“微信”商標
在2010年11月,騰訊公司推出微信產品前,創(chuàng)博亞太公司就對計算機軟件和通訊服務兩類業(yè)務提出了注冊“微信”商標的申請。
申請?zhí)岢龊?,一位名叫張新河的年輕人,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商標局審理后認為,創(chuàng)博亞太公司申請注冊的“微信”商標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認并導致不良的社會影響,不予核準注冊。創(chuàng)博亞太公司不服,經過商標評審委員會復議,依然裁定不予核準。
在此期間,一家名為北京聯(lián)智昭陽文化傳播公司的企業(yè)也參與到了“微信”商標的爭奪中。騰訊公司的微信產品是2011年1月21日正式推出的,而在此之前,騰訊就已經對微信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內測。但讓人費解的是,微信正式推出三天后,騰訊才正式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權申請。
因此,聯(lián)智昭陽以7天的微弱時間優(yōu)勢搶了先,將“微信”商標權收入囊中。而聯(lián)智昭陽公司在取得商標公告的半年前,就因未按規(guī)定參加年檢而被工商局吊銷了營業(yè)執(zhí)照。目前,聯(lián)智昭陽公司的“微信”商標已經被宣告無效。
根據(jù)商標局網(wǎng)站的查詢結果,騰訊公司已經在2013年取得了“微信”注冊商標。
訴諸法律 創(chuàng)博亞太失利
近日,創(chuàng)博亞太公司與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糾紛在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創(chuàng)博亞太公司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不予核準“微信”商標的裁定,并主張自己申請在先,應該是微信商標的所有者。
創(chuàng)博亞太公司表示,自己早于騰訊公司兩個月提出了商標申請,而商標本身并不存在商評委認定的“不良影響”,因此認為商評委的裁定并沒有法律依據(jù)。
商評委則表達了不同的意見,由于創(chuàng)博亞太公司并沒有向大眾推出以“微信”為名的服務,因此不能認定其已經使用“微信”商標。截至裁定作出前,微信用戶已超過4億,并已經形成了穩(wěn)定的市場和消費群體。因此,商評委考慮到公眾利益,為了防止微信用戶產生誤認、不便和損失,才作出了不予核準的裁定。
“如果都可以這樣操作,那以后所有公司都不用申請商標,看著哪個商標好就拿來用,最后就看誰的經營規(guī)模大就屬于誰了,那肯定是不符合法律的。”創(chuàng)博亞太公司表示,他們曾與山東聯(lián)通合作,“騰訊公司的用戶規(guī)模一度還沒有我們多,而且用四年后的用戶規(guī)模來評價一個四年前的商標申請,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經過法庭審理,合議庭認為,商標申請在尊重先申請原則的同時還應考慮公眾利益,當發(fā)生沖突時應當結合市場的客觀實際,盡可能消除商業(yè)標志混淆的可能性。原告提供的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證明其主張的“微信”產品已經形成大量服務群體,而微信廣大用戶已經對現(xiàn)有的微信服務形成了固定認知。
因此,法庭當庭判決維持商評委的裁定。原告方當庭表示將上訴。
對商標“反應遲鈍”的騰訊
這已經不是騰訊公司第一次在商標問題上反應遲鈍。
十年前,騰訊與奇瑞之間那場著名的官司就是關于“QQ”商標的爭議。事實上,奇瑞QQ的上市時間是2003年,為何騰訊公司沒有立刻提出異議呢?原來當時正值騰訊公司上市的重要時間點,等到公司把上市的事務理清,挪出精力與奇瑞打官司,已經是兩年后了。在被法院判決敗訴后,騰訊公司幾乎將“QQ”商標能夠注冊的全部行業(yè)類型都注冊了個遍。
騰訊微博作為騰訊的主要業(yè)務之一,也被騰訊公司的“拖延癥”拖了后腿。騰訊公司2011年就注冊了“騰訊微博”的商標,但2014年1月,才申請相似商標注冊,而此時,“微博”商標則是被新浪早早地注冊成功,去年1月騰訊似乎才如夢初醒,向商標局提出了“微博”商標的注冊申請,但不出意外地被駁回。
原標題:“微信”商標 引發(fā)訴訟大戰(zhàn)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劉蘇雅 編輯:IPRdaily 趙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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