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專利訴訟產權2014年2014年2014年商標許可
IPR Daily,知識產權第一新銳媒體
作者:香檳
12月14日,“亞馬遜強制下架所有扭扭車,意味著什么?”一文開始刷屏,我最早看到這篇文章是公司CEO在內部群的轉發(fā)。緊接著,微信朋友圈開始陸續(xù)出現專利圈各路大神的分析文章。除了少數專業(yè)文章,大多數都是專利圈的自嗨。
我想為大家分享的是,“下架”背后電動平衡車行業(yè)的專利風云。
從US 8,738,278說起
2015年12月12日,美國Amazon強制下架了中國賣家的扭扭車,原因之一是Amazon收到Razor USA公司的告知, 這些產品侵犯了Razor 的美國專利US 8,738,278。
US 8,738,278屬于Shane Chen和他的公司Inventist。2014年5月27日,US 8,738,278取得USPTO專利授權,該專利于2013年2月11提出(申請?zhí)枮?3/764,781),其基于2012年2月12日提出的臨時申請61/597,777。
到目前為止,包括基礎專利U.S. 8,738,278在內,Shane Chen為他的電動平衡車設計申請了37項專利。
US 8,738,278被認為是扭扭車的基礎專利,其權利要求1如下:
一種具有兩車輪及自我平衡功能的車輛裝置,其中:
第一及第二腳踏板彼此相互連接並具獨立可動性的;
前述兩個腳踏板皆具有對應的車輪,兩車輪彼此平行陳列在腳踏板外側;
兩車輪由兩組位置傳感器及馬達來驅動;
并由控制邏輯電路在接收兩組位置傳感器所提供信息后做出響應,通過制導兩車輪來保持兩腳踏板平衡。
Razor與Shane Chen結盟
2015年11月,Razor USA與Shane Chen和他的公司Inventist達成專利和商標許可協議,Razor USA獲得了對包括U.S. 8,738,278在內的一系列知識產權的排他性權利,據稱代價為1000萬美元。通過這一許可協議,Razor與Shane Chen結盟。
許可協議上的簽字墨跡未干,Razor便發(fā)起專利訴訟。2015年11月27日,Razor USA與Shane Chen在美國California法院起訴Segway侵犯U.S. 8,738,278專利權。
不過從Razor的歷史看來,Razor的快速反應在意料之中,早在20世紀初Razor就為保護其市場起訴了20多家公司。
為什么Razor與Shane Chen結盟?這要從中國公司Ninebot收購Segway說起。
Ninebot、Segway與DEKA
2015年4月15日,中國公司Ninebot在與小米公司的電動平衡車發(fā)布會上宣布,Ninebot聯合小米收購Segway所有資產。
Ninebot成立于 2013 年,以僅Segway一半的價格向全世界60多個國家銷售電動平衡車,其在中國銷量非常好,2014年年度年度銷量為2萬臺,占中國市場總銷量的1/3。但因為專利問題,唯獨無法進入美國市場。
而Segway由于其經過多次轉手,一直無法建立售后服務體系,大部分需要維修的平衡車都需要寄回美國返修,極為不便,因而也導致部分客戶流失。并且,由于目前電動平衡車的需求在歐美減少,Segway 的全球訂單量逐漸減少,2014年只達到了1萬臺。
Segway持有100多件電動平衡車相關專利,其中部分專利屬于Segway創(chuàng)始人Dean Kamen及DEKA公司。Dean Kamen是電動平衡車的鼻祖,其早在2001年就成立Segway,并于2002年量產電動平衡車。其專利的殺傷力可想而知。
由于Dean Kamen將其專利許可(exclusive licensee)給Segway,借著收購Segway,Ninebot獲得了Dean Kamen持有的基礎專利的再授權(sub-licensee)。
自此Ninebot、Segway與DEKA結盟。
2015年9月11日,Ninebot聯合Segway及DEKA 公司,在美國Delaware法院控告Shane Chen的公司Inventist侵犯5項DEKA所擁有的5項專利:US6302230、US6651763 、US7023330、US7275607、US7479872。
看到這里或許可以解釋Razor與Shane Chen的結盟了。簡單回顧一下:
2015年4月,Ninebot聯合小米收購Segway形成專利和市場優(yōu)勢;
2015年9月11日,Ninebot、Segway及DEKA聯盟發(fā)起對Shane Chen的專利訴訟;
2015年11月,Razor與Shane Chen結盟,隨后發(fā)起對Segway的反擊;
2015年12月12日,Amazon則響應Razor與Shane Chen的訴求,強制下架中國賣家的平衡車。
自此,電動平衡車的專利戰(zhàn)可能才剛剛開始。
__________________
參考資料
1.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0996
2.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1570
3.http://www.buzzfeed.com/josephbernstein/razor-usa-sues-swagway-over-hoverboards#.px30M7L85
4.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Files/complaint/
complaint_11902_20151208_Razor%
20USA%20LLC%20et%20al%20v.%20Swagway.pdf(訴狀下載)
來源:微IP 香檳 IPRdaily撰稿人
編輯:IPRdaily 趙珍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