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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歸納的爭議焦點二:
(二)被訴標識與涉案商標是否構成相同近似,并綜合分析相關使用行為是否導致相關公眾誤認、混淆?
我方意見:被訴標識與涉案商標相同,而且相關使用行為會導致相關公眾誤認、混淆。
二審階段中,對于一審判決認定節(jié)目商標與金阿歡的商標相同、并且屬于商標性使用這二個結論,江蘇電視臺、珍愛網、金阿歡三方均無異議。這原本就不應當作為江蘇電視臺、珍愛網申請再審的理由,但我們對于省高院的審慎安排表示尊重,對此“申請再審理由”予以回應。
1、商標相同
節(jié)目已經是一個婚戀交友平臺---如其所述,形成了線上線下的交融互動、從傳統(tǒng)的節(jié)目形式,穿透到節(jié)目外;被訴的“非誠勿擾”節(jié)目名稱標識:有兩種形式,一種就是突出使用“非誠勿擾”四個漢字;另一種形式為:節(jié)目名稱的變體(漢字+女性剪影)
第一種形式,即四個漢字“非誠勿擾”, 商標標識相同
江蘇電視臺第一種標識形式就是節(jié)目名稱標識“非誠勿擾”簡單的四個漢字;經常會出現(xiàn)純粹的“非誠勿擾”四個字(沒有女性剪影)的突出使用,特別是節(jié)目廣告中。如所謂的“非誠勿擾”極速遞中,純粹的“非誠勿擾”四個漢字醒目可見(見我方補強證據(jù)第128頁)。故被訴標識與我方商標相同。
純“非誠勿擾”漢字服務標識
(來源:金阿歡方補強證據(jù)第128頁)
網站上及整個電視節(jié)目包括嘉賓公開招募等活動,“非誠勿擾”四個字無處不在,并反復使用,節(jié)目主持人孟非多次重復“歡迎來到‘非誠勿擾’舞臺”。
第二種“非誠勿擾”服務標識
(來源:金阿歡方補強證據(jù)第29頁)
即使考慮第二種形式,即“非誠勿擾”四個漢字加一女性剪影,(江蘇電視臺將其稱之為“節(jié)目名稱的變體”),該種形式的被訴標識也包含了我方注冊商標的全部特征要素,即“非誠勿擾”四個漢字。江蘇電視臺自己添加的女性剪影,并非特征要素,而是無關緊要的附加成分
即使硬將女性剪影考量進去,結合電視有聲服務特點,電視節(jié)目名稱商標的特點,結合下列情形,也應當認定基本相同:
(1)國家商標局認定:文字相同(見商標局關于《第10743720號“非誠勿擾”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
(2)江蘇電視臺自稱得到所謂華誼兄弟第41類商標的授權、而又認為金阿歡的注冊商標圖形與華誼兄弟商標一致(模仿華誼兄弟電影海報);故符合邏輯的結論,應當認為江蘇電視臺被訴標識與我方商標相同(退一萬步,也構成混淆性近似;反之,江蘇電視臺就沒有任何必要去與華誼兄弟簽署所謂的商標許可協(xié)議);
(3)有聲服務:音、形、義相同
女性剪影純屬裝飾性的,不構成實質的區(qū)別元素,女性剪影與“非誠勿擾”四個字色調不同,明顯劃分。有無剪影、一個女性剪影還是多個女性剪影或男女剪影均不影響“非誠勿擾”的本質特征。整體完全是以“非誠勿擾”四個漢字為核心,并以“非誠勿擾”四個漢字為整體印象。
(4)由于電視節(jié)目的有聲特性,人們記住的往往僅僅只是節(jié)目名稱本身,根本不在意節(jié)目名稱的圖案。裝飾性成分,對于人們的記憶,根本沒有印象。以央視節(jié)目名稱為例,請大家靜靜地回憶一下,中央電視臺的“新聞聯(lián)播”、“走進科學”、“對話”、“東方時尚”、“社會經緯”、“今日說法”、“東方時空”、“焦點訪談”、“難忘今宵”、“同一首歌”、“綜藝大觀”、“實話實說”、“心連心”均是人們耳熟能詳?shù)碾娨暀谀棵Q。這些欄目名稱的圖案,人們有無回憶得起來?我們相信,這些欄目名稱大家都十分熟悉,但是,記得這些欄目名稱的圖案的相關公眾,寥寥無幾。
(5)一審判決后,二審中,江蘇電視臺、珍愛網對一審判決關于“商標相同、商標性使用”的兩個結論無任何異議。故二審法院圍繞二審爭議的焦點進行審理,完全符合民事訴訟法和司法實踐。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確定的“誠信訴訟”及“禁反言”原則,江蘇電視臺沒有任何證據(jù)與理由推翻此前自己的觀點。
簡言之,江蘇電視臺“非誠勿擾”貫穿使用的形式就是:節(jié)目的名稱及其節(jié)目名稱變體(漢字加女性剪影),顯屬標識性使用、商標性使用。節(jié)目名稱“非誠勿擾”的音、形、意與答辯人商標完全相同。特別是有聲宣傳中,更是完全一致!
節(jié)目名稱與節(jié)目名稱的圖案是什么關系?如同江蘇電視臺一再強調的一樣,節(jié)目名稱的圖案(節(jié)目名稱+加裝飾性圖案),系“節(jié)目名稱的變體”。節(jié)目名稱的變體,是節(jié)目名稱的不同形式,是為了增強“非誠勿擾”這一名稱標識的視覺效果。
“非誠勿擾”節(jié)目名稱的美化效果就成了圖案,如江蘇衛(wèi)視申請的第16、30、42類商標圖案。
節(jié)目名稱的變體形式,往往都帶有圖標,以避免過于單調。漢字是節(jié)目名稱變體中可以用語言表達的、可以發(fā)聲的主要部分。電視節(jié)目是有聲服務、語言服務,所以文字發(fā)音更加尤為重要,便于傳播與記憶。節(jié)目名稱的變體(漢字+裝飾),是圍繞著節(jié)目名稱而為的,就是欄目名稱的圖示標識。這一圖案也時時提醒觀眾,現(xiàn)在是在“非誠勿擾”欄目播出中。這個標識就是節(jié)目的商業(yè)標識,就是節(jié)目名稱的圖形化表示。
節(jié)目名稱“非誠勿擾”漢字的使用就是圖案的主體要部使用,方便性使用、核心內容的使用。節(jié)目名稱變體,均是以節(jié)目名稱為最核心內容,圍繞節(jié)目名稱而裝飾的。節(jié)目名稱一變,變體圖案一定隨之而變。沒有“非誠勿擾”這一欄目名稱,這一圖案必定失去獨立存在的任何意義。
我們再看,電視節(jié)目名稱是如何申請為商標的呢?通常都是以節(jié)目名稱的幾個漢字為核心部分,輔助以簡單的配飾裝扮圖形。如江蘇電視臺的三個欄目名稱“非誠勿擾”、“非常了得”、“一站到底”,均為如此。
所以,我方的結論意見是:本案屬于服務相同、商標實質性相同(文字相同、非文字性部分不是特征性因素)!法律上無需比較混淆,足以認定構成商標侵權。
2、構成混淆
首先我方需要明確的是:商標相同、服務相同,即“雙相同”的情形下,應當適用的是《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依法不需要進行混淆比較,就應當依法認定構成侵權。
而為了尊重法庭歸納的焦點,我們在保留雙相同無需混淆比較這一觀點的同時,仍然簡要地發(fā)表回應意見。
本案容易導致反向混淆和關聯(lián)混淆或來源混淆。
關聯(lián)混淆:誤認為在后商標與在先商標的經營者之間存在某種經營上的聯(lián)系,比如存在聯(lián)營、贊助或許可、附屬等關系。而江蘇電視臺提供的服務中相關合作伙伴是單一的,就是婚介交友服務機構:珍愛網、百合網、世紀佳緣,而我方同樣是婚介服務機構,從事的就是婚介交友服務。我方與江蘇電視臺同用“非誠勿擾”,容易導致關聯(lián)混淆(以及來源混淆)是顯然的。
反向混淆,由于江蘇電視臺的強力宣傳,人們已將婚戀交友領域的“非誠勿擾”與江蘇衛(wèi)視唯一地對應起來,如此已客觀上淹沒了金阿歡的商標,已不可避免地大大壓縮了金阿歡正常的品牌運行空間。無論金阿歡如何運作自己的品牌,也會被消費者或相關政府部門誤認為是在借用江蘇電視臺的商標,這堵死了金阿歡有效發(fā)揮自己商標功能的途徑,這就是典型的“反向混淆”后果。
反向混淆,并不是說必須實際混淆了才成立,而是人們由于思維定式,該認卻不認這個商標合法權利人:要么根本就不知道權利人,被在后強勢使用者的影響淹沒了;要么認為商標權利人不是正宗的。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二審判決適用法律完全正確:二審判決引用的是“雙相同”的條款,也提及到了“反向混淆”,這并沒有錯!雙相同是根據(jù)證據(jù)事實與法律依據(jù)來認定,無需以混淆為評判的標準。但在認定雙相同的基礎上認定侵權,同時提及反向混淆及后果,顯然是考慮人們的傳統(tǒng)觀念,回答為何江蘇電視臺又不是搭金阿歡的順風車,為何也會構成侵權?對于反向混淆這種侵權形式給權利人帶來的侵權后果加以必要的提示。其“反向混淆”論述,僅僅是補充說明侵權的后果。
是否造成混淆?法律規(guī)定與司法實踐,并不要求實際混淆的實證,而是特指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這帶有極強的主觀性。而本案確實存在反向混淆、關聯(lián)混淆或來源混淆。
電視并不是那么的神秘,電視購物、網絡購物與傳統(tǒng)的購物,其手段不同,但實質都是購物,同樣“電視節(jié)目”是按照服務的手段分類的,而“交友、婚姻介紹”是按照服務的內容來分類的,兩者必定存在交集。電視節(jié)目可以包括“交友、婚姻介紹”等不同內容的服務,而“交友、婚姻介紹”可以包括電視手段、廣播手段、網絡手段等不同手段的實施。故江蘇電視臺與金阿歡都從事“婚介交友”服務同一領域,同樣使用“非誠勿擾”的商標標識,必定易使相關公眾對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造成混淆。
江蘇電視臺與婚介公司珍愛網系緊密型合作伙伴,而珍愛網將“非誠勿擾”電視相親服務視為珍愛網自己的“電視相親”活動【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一冊第186頁】,足以說明常見的婚介公司與江蘇電視臺的婚介是相同的、一體的、相互融合的、關聯(lián)的。
珍愛網將“非誠勿擾”列在其電視相親活動首位
(來源: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一冊第186頁)
再從“非誠勿擾”官網上(我方證據(jù)第322頁),可見,“珍愛網”、“百合網”,“世紀佳緣”等這些有名的婚介公司,均為江蘇電視臺的合作伙伴,“珍愛網”還在該頁上做“婚介廣告”:“還單身嗎?你的機會來了”,說明江蘇電視臺與其商業(yè)伙伴一道是在進行婚介交友的一條龍服務,只是對婚介交友的整個市場進行區(qū)段重點利益劃分而已。
還需重復的是,《非誠勿擾》欄目的報名除了直接通過江蘇衛(wèi)視報名之外,還由其商業(yè)伙伴三大婚介公司進行。而通過這三大婚介公司報名的前置程序是先注冊為這婚介公司的會員,也就是成為婚介公司的商業(yè)服務對象。所以,“非誠勿擾”的報名,本身就是利用“非誠勿擾”進行廣告宣傳、同時就是婚介相親的一個不可密分的商業(yè)環(huán)節(jié)(補強證據(jù)第70-78頁)。
所有報名人員,都需填表注冊為婚姻介紹機構的會員,成為婚介公司的婚介交友服務對象。也就是必須填寫婚姻介紹的申請表。整個節(jié)目,是按照電視臺擬定的步驟在求偶對方全體面前展現(xiàn)自己,獲得交友婚配的機會;并且同時在電視觀眾面前展現(xiàn)自己,獲得更廣的交友群體。
雖然金阿歡與珍愛網等三大婚介公司相比,目前的經營規(guī)模、市場知名度差異很大,但同為婚介公司,婚介交友服務目前采用的形式是完全相同的。而珍愛網是與金阿歡服務內容完全一致的婚戀公司,江蘇電視臺為何與珍愛網結盟呢?珍愛網是從自己客戶-征婚者之中挑選女嘉賓登上《非誠勿擾》舞臺征婚,若二者服務類別不同,二者之間合作的必要性而來?珍愛網又為何在《非誠勿擾》欄目網站上,投放大量廣告?
我們可以結合幾個情節(jié)進行說明:
(1)人們常說,想婚戀交友,建議你去“非誠勿擾”試試!就是特指上江蘇衛(wèi)視的“非誠勿擾”去實現(xiàn)婚愿。在人們的觀念中,“非誠勿擾”婚戀交友服務,已經與江蘇電視臺唯一的對應起來。如果不是這場訴訟,任何一個不知詳情的人,一說“非誠勿擾”相親,第一反應、不假思索的反應就是,“非誠勿擾”是江蘇衛(wèi)視的,人們不會認為權利人是金阿歡。我方不妨設想一下,如果沒有這場訴訟,一位有婚戀交友需求的單身人士,非常熟悉江蘇衛(wèi)視的非誠勿擾,當他看到一家婚姻介紹所掛著“非誠勿擾”的牌子,他的第一印象是什么?他一定會認為:要么這家婚介所與江蘇衛(wèi)視存在某種關聯(lián)關系,要么是掛羊頭賣狗肉,傍江蘇衛(wèi)視這個大款。這就是典型的“反向混淆”后果。
由于雙方彼此使用“非誠勿擾”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實在沒法比。無論金阿歡如何竭盡所能,也擺脫不了江蘇衛(wèi)視的淹沒,獨立品牌的發(fā)展空間被阻。這就是典型的反向混淆。商標注冊專用權與權利人的固有聯(lián)系、指向發(fā)生了改變,就是混淆,就是侵權。
(2)江蘇衛(wèi)視對我方申請的簡體字“非誠勿擾”商標提出異議、商標局為此對我方簡體字“非誠勿擾”的商標申請做出不予注冊的決定、引用的法律依據(jù)是《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我方前后兩個“非誠勿擾”商標,是簡體與繁體的區(qū)別,法律上認定為相同的商標。而簡體商標江蘇電視臺認為容易混淆誤認、提出異議并獲得商標局支持,同樣的邏輯,我方已注冊的繁體字“非誠勿擾”商標與江蘇電視臺“非誠勿擾”同樣容易產生混淆誤認。這也是“容易混淆誤認”的直接例證。
(3)江蘇電視臺的兄弟單位揚子晚報報道說,金阿歡在門店上掛“非誠勿擾”的牌匾的理由是:他是為了與江蘇衛(wèi)視打官司,所以掛靠在江蘇衛(wèi)視上。
像這種明顯屬于惡心金阿歡的語言、前半句與后半句直接矛盾、完全沒有邏輯性的語言,揚子晚報為何不去核實真假就報道?為何該報道被為數(shù)眾多的媒體轉載?江蘇衛(wèi)視為何也刻意不去核實就拿來做本案證據(jù)用?為什么大家都犯這種低級錯誤、相信這種報道?就是因為,人們不假思索、潛意思地、骨子里已將江蘇衛(wèi)視與“非誠勿擾”唯一地對應起來,金阿歡或任何其他人在婚介交友服務領域使用“非誠勿擾”就是刻意傍大款,仿冒江蘇衛(wèi)視。這說明,黑白易混淆,商標權利狀況難以澄清,我方的商標權利被淹沒了。這就是典型的反向混淆。
(4)本案混淆方式上,與唯冠蘋果之間的的IPAD案件極為類似:使用IPAD商標,人們一定會聯(lián)想到蘋果。唯冠的IPAD商標難以發(fā)揮獨立的識別功能,自己的商標與自己的固有聯(lián)系被割裂了,識別功能受到了損害,這就是反向混淆、就是侵權。
(5)而由江蘇電視臺所采取的措施明顯可知,江蘇電視臺自己內心上一直不否認混淆可能性的存在:
以非誠勿擾節(jié)目名稱的變體,申請了第16、30、42類商標,卻不敢申請第45類,只好用“非常了得”申請了第45類“交友服務、婚姻介紹所”。之所以沒有以“非誠勿擾”申請,就是明白存在混淆之虞,過不了關。
(6)江蘇電視臺通過華誼第41類授權:說明該節(jié)目名稱及節(jié)目名稱變體與華誼兄弟商標相同或極為近似容易造成混淆,反之江蘇電視臺根本就不可能尋求第41類商標授權了。
而本案兩申請再審人,都一再聲稱金阿歡的商標是套用了華誼兄弟的海報也即而華誼兄弟的第41類商標的字樣。也就是說,金阿歡的商標與華誼兄弟的商標字體圖形一模一樣,江蘇電視臺節(jié)目名稱或變體與華誼兄弟商標相同或基本相同,所以,符合邏輯的結論顯然是:江蘇衛(wèi)視的節(jié)目名稱或變體與金阿歡的商標相同或基本相同,容易造成混淆。
爭議焦點二:
(三)江蘇電視臺對該被訴標識的使用,是否具有正當性?
我方意見:不具有任何正當性!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三維標志注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xù)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qū)別標識”。
是否合理使用他人注冊商標,《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了三種也僅僅規(guī)定了三種情形,江蘇電視臺不符合任何一種情形。根本沒有合理使用的條件、不具備《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即在先使用權。
這里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江蘇電視臺用所謂的附加區(qū)分性標識“緣來非誠勿擾”來代替“非誠勿擾”名稱的使用,這是在惡意抗拒生效判決書的執(zhí)行:
1、我方的訴訟請求要求是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標識,二審判決書也是判令停止使用“非誠勿擾”名稱。顯然是指“非誠勿擾”字樣不可以作為標識使用。判決事項不是所謂的“附加區(qū)分性標識”。
2、附加區(qū)分性標識必須具有在先使用權,而江蘇電視臺根本不具有此在先使用權,故不符合《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的明確規(guī)定。
江蘇電視臺不具有在先使用權,他的使用日期比我方申請日晚了11個月。江蘇電視臺拿其所謂的使用日期與我方初審公告日而不是申請日來比較,是故意曲解商標法的明文規(guī)定。
為何在先使用權是以申請日為界限?我國是商標注冊在先制度,沒有獲準注冊,就投入使用,必定有風險。在先使用權也僅可以保留權利的有限、附加區(qū)分性標識。而江蘇衛(wèi)視,根本不具有在先使用權。
從商標的定義與功能上看,當從事某一類服務超出該行業(yè)的一般性特征并延伸覆蓋其他類服務時,必須予以必要的審慎并避免與覆蓋類別服務中的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發(fā)生沖突。江蘇電視臺“非誠勿擾”欄目從事的是“交友婚介服務”,已經完全超出了《區(qū)分表》41類原有分類確定的范疇,覆蓋了第45類的“交友服務、婚姻介紹”。在此情形下使用前,必須予以必要的審慎,避讓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本應進行必要的檢索后,應當合理地避讓!豈可不經過商標檢索就上貨真價實的婚戀交友服務?江蘇電視臺的使用,毫無正當性,顯然是訴訟前不去進行最基本的商標檢索就投入使用,系魯莽之舉,有著重大的過失!訴訟階段,是明知故犯、故意侵權!二審判決后至今,是在公然抗拒生效判決書的執(zhí)行!
江蘇電視臺對于被訴標識的使用,如前所述,屬于商標性使用。不符合商標法第十一條描述性使用的定義,不屬于描述性使用、也不屬于指示性使用,具有明顯的識別功能,指示的不是商標注冊權利人的商標標識而是指示侵權人本身,從根本上損害注冊商標權人的商標指示功能。
江蘇電視臺所謂“非誠勿擾”不具有顯著性的辯稱,根本不值一駁!
首先,此說法違背了誠信訴訟的原則,在整個一審二審過程中,江蘇電視臺和珍愛網均無如此不客觀的說法!一審期間,我方提供的證據(jù)表明,中國商標網上顯示,申請各類“非誠勿擾”的商標注冊申請高達48項(不包括華誼兄弟自己申請的注冊),其中有23項已獲注冊,包括江蘇電視臺通過全資子公司長江龍新媒體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第16、30、42類“非誠勿擾”三項商標。
不具有顯著性,何來如此多的“非誠勿擾”獲得注冊?不具有顯著性,江蘇電視臺為何要去申請“非誠勿擾”商標注冊?不具有顯著性,為何提供“非誠勿擾”電視服務,且(自稱)得到了華誼兄弟第41類的商標許可?
其次,同一方在不同場合觀點直接沖突,觀點不靠譜!江蘇電視臺二審敗訴后,運用其強大的影響力,將華誼兄弟拉為“盟軍”,“圍魏救趙”、“開辟第二戰(zhàn)場”。將一個普通的著作權糾紛,硬裝扮為所謂的“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拉管轄到北京立案。其代理團隊與本案江蘇電視臺的團隊顯然是同一個團隊(同一家北京律所)。而在該案的訴狀中,聲稱“非誠勿擾”文字是某某公司、某某導演獨家原創(chuàng)的,具有顯著性、達到著作權作品的高度。而在本案中,同一個代理團隊,又聲稱“非誠勿擾”四個字不具有顯著性。言下之意,人人都可以用!不知道,直接矛盾的兩種說法,究竟那種說法靠譜?
江蘇電視臺在申請再審中,將此前從未提及的所謂“商標不具有顯著性”的觀點作為主攻方向之一。聲稱“非誠勿擾”早在同名電影上映前、早在金阿歡申請商標注冊前,已經是各行業(yè)特別是婚姻介紹行業(yè)通用的“商貿用語”、“常用語”,故不具有顯著性,不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標志通??梢苑譃橐茉煨詷酥尽㈦S意性標志、暗示性標志、描述性標志、通用名稱。前三者均具備商標固有的顯著特征。描述性和通用名稱則由于其與所標示的商品之間過強的關聯(lián)關系,而不具有固有的顯著特征?!胺钦\勿擾”屬于隨意性標志、至少也是暗示性標志,具備顯著特征。
早在《非誠勿擾》同名電影上映前,該“非誠勿擾”名詞確實曾在一些行業(yè)中使用,但此前均為直接交易中發(fā)起方常見的用語、要約用語。(但不是中介方的用語):如征婚、求職、轉讓二手房、二手車的等等,包括電影主人公秦奮使用的征婚告示中“非誠勿擾”也是如此。原意就是“沒有誠意,請不要來打擾我”。即“非誠勿擾” 是交易雙方的用語,通常是交易發(fā)起方的用語。并非中介平臺提供者或服務商的行業(yè)用語。而將“非誠勿擾”由于婚介交友中介方,金阿歡是第一使用人,因此,該用語用于第45類“交友服務、婚姻介紹”,具有鮮明的顯著性。商標權利穩(wěn)定,具有排他性的專用權。
除了商標法規(guī)定的幾種特定情形外,任何一個常用語或俗語,均有可能用做特定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識注冊,即用于申請注冊商標。如“蘋果”原本是水果名稱,但可以在第9類電子產品和第25類服裝上申請注冊“蘋果”商標。
此外,江蘇電視臺與珍愛網的另一主攻方向為“原告商標沒有投入使用”、“惡意訴訟”、“搶注”、“已被申請撤三”、“已被申請無效宣告”等等!拿這些毫無事實基礎、根本不值一駁、且根本不涉及原審判決內容的觀點為申請再審的理由,豈不荒唐?這些外圍的“釜底抽薪”、“圍魏救趙”之措,都是缺乏基本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注定是徒勞的!
金阿歡當初作為一位剛畢業(yè)不久、需要創(chuàng)業(yè)的青年,正考慮從事婚姻介紹行業(yè),便不假思索地采用電影海報上的繁體字“非誠勿擾”,于2009年2月進行了“交友服務、婚姻介紹”的商標注冊申請。此后,由于繁體字使用不便,于2012年4月,又以“非誠勿擾”簡體字申請注冊商標(但初審公告后,江蘇電視臺一方提出了異議)。
金阿歡2009年2月商標注冊申請時,《非誠勿擾》節(jié)目根本還沒有出現(xiàn),不存在搶注的問題,并且,金阿歡是為了實際從事婚介交友行業(yè)服務,自己除了申請注冊過第45類的“非誠勿擾”之外,沒有申請過任何其他商標。故江蘇電視臺對我方的指責,是毫無依據(jù)的。
本案我方要求的是停止侵權,并沒有主張賠償,本無需舉證如何使用,況且,我方一審中的證據(jù)足以表明,我方先后以金阿歡個人名義進行了互聯(lián)網婚介服務(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9-22頁)、此后又以“非誠勿擾婚姻介紹所”的名義開展互聯(lián)網婚介交友服務、開辦了婚姻介紹所實體店一直持續(xù)經營,“非誠勿擾”商標作為了店招牌匾(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421頁),高懸在街面,持續(xù)經營。做過大型相親活動(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6-8頁)、在報紙上刊登經營廣告(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429頁)、并印制各種彩頁廣告(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425-426頁),隨報紙一并投遞(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420頁)。
而兩申請再審人對客觀事實視而不見,一再硬性聲稱金阿歡僅僅做過一次廣告、惡意訴訟,而像發(fā)現(xiàn)什么新大陸一般地聲稱,起訴后才使用,就是“惡意訴訟”的標準!這不知是哪來的標準和道理?
長期故意的侵權不認錯,我方維護合法權益,卻被指責,這是哪家的理?回避案件基本事實,卻將注意力用于貶損對方當事人人格,這也說明,沒什么理由可以拿得出手了。
爭議焦點三:
珍愛網是否構成共同侵權?
我方意見:珍愛網與江蘇電視臺構成共同侵權!應當適用《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六)、第(七)、第(三)項、《侵權責任法》第八條、第九條。
珍愛網所謂的“指示性使用”的辯解不成立,刻意曲解了法律概念:指示性合理使用,又稱被提及的合理使用,是指經營者在商業(yè)活動中善意合理地使用他人注冊商標,客觀地說明自己商品或者服務源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務,或者客觀地指示自己商品的用途、服務對象以及其他特性,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有關。
即被告使用商標旨在描述原告的商品,而不是自己或合作者的商品。如果江蘇電視臺的非誠勿擾標識是合法的,則你珍愛網才夠得上指示性使用,反之就是侵權。你這是使用侵權同盟軍的侵權標識,不是合法的指示性使用。
其共同侵權行為表現(xiàn)為:
1、利用合作者的侵權標識,大作廣告、招募嘉賓;不僅在自己網站上如此,還在深圳進行了現(xiàn)場招募,使用“非誠勿擾”標識大作婚戀交友廣告(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一冊第95-96、99、101、107-116頁)。
2、東莞線下相親,直接使用“非誠勿擾”進行相親活動、婚介活動(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一冊第121頁)。
3、電視視屏節(jié)目,用“非誠勿擾”作為服務標識進行廣告宣傳—“廣東移動頻道《精致生活》-珍愛網非誠勿擾” 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一冊第129-136頁。
4、將“非誠勿擾”電視婚介服務在自己網站上列為“電視相親”(金阿歡方一審證據(jù)第一冊第186頁)。
5、其與江蘇衛(wèi)視合作協(xié)議書,顯示其與江蘇電視臺合作在于:資源共享。而該“資源共享”的含義:通過你這婚介機構報名《非誠勿擾》,必須先成為你這婚介機構的會員,即婚介服務的對象,未能牽手成功,仍然繼續(xù)成為你的婚介服務的對象。
說明婚介服務的不同形式,融合、交織在一起。與江蘇電視臺一起將蛋糕做大,從婚介交友服務的共同市場中共同獲益。
珍愛網指向的不是“必要范圍內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標識”,而是指向宣傳侵權的標識,使用侵權標識大作宣傳,指向的是江蘇衛(wèi)視合作體的服務標識、合作聯(lián)盟的標識,這與江蘇衛(wèi)視自己使用、侵權使用沒有區(qū)別。按照珍愛網的邏輯,江蘇衛(wèi)視豈不是也屬于指示性使用、指示自己的標識?所有侵權者豈不都是指向自己的標識?珍愛網宣傳指向,頑固地將“非誠勿擾”標識與權利人金阿歡相割裂。割斷了非誠勿擾商標與權利人金阿歡的聯(lián)系,這就是侵權本身。
2011年底前,珍愛網屬于重大過失、此后明知故犯,我行我素,三年訴訟中沒有任何改變,與江蘇衛(wèi)視鐵如一家,使用侵權標識,為自己謀求帶來更大的商業(yè)利益,故與江蘇電視臺構成共同侵權。
江蘇電視臺及珍愛網還在合議庭歸納的焦點之外,提出了其他問題,我們擇要回應如下:
(一)江蘇電視臺申請再審所提供的證據(jù)和理由均不成立、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江蘇電視臺所稱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第(二)項、第(六)項提出再審申請,但其提供的材料及理由根本就不符合《民事訴訟法》上述規(guī)定,故其再審申請事由不能成立,且不符合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申請再審條件,珍愛網的申請理由同樣不成立,故均應依法予以駁回。
江蘇電視臺申請再審階段提供的所謂“新證據(jù)”,有悖于《民事訴訟法》及《民訴法司法解釋》第388條的明確規(guī)定。并且該證據(jù)也不“足以推翻原判決”,不符合第二百條第(一)項之情形。
江蘇電視臺提供的33項證據(jù)中,認為其中有32項所謂的新證據(jù),而這些證據(jù)根本就不是新發(fā)生的,也不是新發(fā)現(xiàn)的,根據(jù)證據(jù)規(guī)則,都不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新證據(jù)。
對于逾期提交的證據(jù),江蘇電視臺仍要求法院接受的理由是:利益重大!
請問:江蘇電視臺利益重大,就能藐視法律規(guī)定拒不舉證?就能隨意推翻生效判決,浪費司法資源?司法尊嚴何在?江蘇電視臺利益再大,能大過法律秩序穩(wěn)定的重要性?
(二)江蘇電視臺違背了“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1、其觀點前后矛盾:訴訟前聲稱 “非誠勿擾”是一檔大型婚戀交友節(jié)目,公開的婚戀交友平臺、提供高質量的婚戀交友嘉賓,全新的婚戀交友模式。
但在一審二審中,居然連婚戀節(jié)目都不承認,如今雖不得不承認是婚戀節(jié)目但卻又否認提供了婚戀交友服務。
2、對于一審判決認定節(jié)目商標與金阿歡的商標相同,并且屬于商標性使用這二個結論,江蘇電視臺、珍愛網在二審中均無異議。如今江蘇電視臺又對其原已確認的商標性使用觀點反悔!還以此為由申請再審。
3、僅僅字體不同,簡體字與繁體字,商標法意義上,是歸類為相同商標的。此前,江蘇電視臺針對我方簡體字的“非誠勿擾”商標申請?zhí)岢霎愖h,認為容易與其“非誠勿擾”節(jié)目名稱造成混淆誤認,商標局為此也支持了異議意見。在本案中,卻又認為其節(jié)目名稱與我方(繁體字)商標不容易造成混淆。
(三)江蘇電視臺是否真實得到華誼兄弟的第41類授權一事疑點眾多,不宜采信。
1、一審二審聲稱得到了華誼兄弟第41類授權,但持續(xù)三年的訴訟中,一直拿不出協(xié)議。
2、在2016年1月8日申請再審時,江蘇電視臺提供的華誼商標授權證據(jù)是華誼兄弟公司的兩個41類商標,卻仍然拿不出“許可協(xié)議”。如今,補充的所謂“許可協(xié)議”記載的商標卻又不是兩個41類了,而是一個41類,又冒出來了一個38類。
3、拿出的協(xié)議時間也是與付款時間明顯不符。
第一份協(xié)議:2010年1月15日內,必須支付30萬元,實際支付0元;第二份協(xié)議:2011年2月6日前,必須再支付三年期90萬元,累計應當支付120萬,實際0元(于2011年12月1日才支付30萬元)。
而且,即便許可協(xié)議是真實的,也僅僅涉及其在第41類侵權與否的問題,并不影響對其侵犯我方第45類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認定。
(四)江蘇電視臺所謂“其他電視節(jié)目名稱不注冊都構成侵權”的推理,完全是在混淆不同的案情。
江蘇電視臺及珍愛網列舉了一些節(jié)目名稱如“舌尖上的中國”、“今日說法”為例,試圖說明,如果這些節(jié)目名稱沒有申請商標注冊,是不是就構成商標侵權?以此為例來質疑二審判決。同時庭審中,還以“功夫熊貓”、“如果愛”(此前還提及“星光大道”)案件,來支持其不構成商標性使用、不構成侵權的觀點。同時,居然還罕見到聽證開庭時,在庭上大講國外的電影故事來支持己方觀點,真是到了山窮水盡之地!
我國實行的不是判例法,其他電視節(jié)目名稱是否構成商標侵權,需嚴格遵循商標法來具體進行分析,而江蘇電視臺申請再審列舉的“舌尖上的中國”等例證,與本案完全沒有可比性?!吧嗉馍系闹袊碧峁┑膬H僅是中國飲食文化的介紹,不提供任何實際的飲食服務。
而其列舉的“今日說法”,本就是注冊商標,申請再審人應當認真地查詢一下公開資料?!敖袢照f法”由中央電視臺2003年5月7日在的42類“法律服務”項目上,獲準注冊,在41類、38、35類均申請了商標注冊?!叭绻麗邸保欠駷槊枋鲂允褂?,出于對司法機關的尊重,我們不便發(fā)表評述。但是至少可以說的是,這是其他法院的一審判決尚未生效,并且“如果愛”沒有提供真實的婚戀交友服務,與本案沒有可比性。“功夫熊貓”案件,沒有支持原告的請求,是因為電影中,功夫熊貓是其中的“主人公”、整個電影就是圍繞這個人物展開的。電影取名“功夫熊貓”是特指電影主要內容,點名主題。這屬于最典型的描述性使用。這與本案更無可比性。
“星光大道”案,盡管原告敗訴,但該判決并沒有否定節(jié)目名稱可以是商標性使用,只是因為具體使用的情形不同、不同類別的使用而已。該判決恰恰說明,節(jié)目名稱在并非描述性使用的情形下,往往是可以構成商標性使用。
司法實踐中,認定電視欄目名稱構成商標侵權的判例,早有先例。
【“周末喜相逢”商標案】---天津環(huán)渤海文化產業(yè)有限公司訴中央電視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案,被告中央電視臺敗訴,被認定為侵權,并判令停用“周末喜相逢”商標(北京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北京一中院(2007)一中民初字第1747號判決節(jié)引:
本院認為:本案系商標侵權訴訟案,現(xiàn)有證據(jù)足以證明原告是本案訴爭的“周末喜相逢”的注冊商標權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被告的行為是否侵權,故被告對該商標權提出的爭議申請,并不影響本案的正常審理。而且,現(xiàn)行相關規(guī)定中,并無將商標爭議申請的提出作為商標侵權訴訟案中止審理的規(guī)定,故對被告以此為由請求法院中止訴訟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原告承認自己從未使用過該商標,但這并不能作為被告不侵權的合法抗辯理由。
本案中,原告申請“周末喜相逢”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時間早于被告使用“周末喜相逢”的時間,而獲準授權的時間晚于被告使用“周末喜相逢”的時間?!桓鎸ⅰ爸苣┫蚕喾辍弊鳛槠潆娨暪?jié)目的欄目名稱進行突出性使用,在客觀上足以使相關公眾即收看電視的觀眾將“周末喜相逢”商標誤以為是被告的商標,從而造成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者的混淆與誤認。因此,被告的行為已構成與原告“周末喜相逢”相同商標在相同或近似的服務產品類別即“電視節(jié)目制作”的商標性使用行為。被告關于名稱性、敘述性等非商標意義上使用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綜上,江蘇電視臺使用“非誠勿擾”節(jié)目名稱標識,屬于商標性使用,其提供的電視服務,為婚戀交友服務,構成“雙相同”,無須進行混淆比較。即使比較混淆,反向混淆、關聯(lián)混淆及來源混淆的可能性均明顯存在。江蘇電視臺使用“非誠勿擾”標識不具有任何的正當性。珍愛網與江蘇電視臺構成共同侵權。江蘇電視臺違背了 “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所謂“其他電視節(jié)目名稱不注冊都構成侵權”的推理,完全是在混淆不同的案情。認定電視欄目名稱構成商標侵權的判例,也不乏先例。江蘇電視臺申請再審所提供的證據(jù)和理由均不成立、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江蘇電視臺利益再大 、勢力再大,也不應當大過法律秩序的維護的重要性!金阿歡小人物一個,再小,其正當利益依法也應得到保護。深圳中院二審判決查明的事實清楚、適用的法律正確。而江蘇電視臺目前一直借“申請再審”來混淆視聽,處于公然抗拒生效判決書之狀況。我們懇請及時駁回其無理申請!
來源: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編輯: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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