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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國內(nèi)首起教育商標糾紛,吸引多方關注。這起商標糾紛的雙方,分別為全球首個在線教育“獨角獸”公司vipabc及ABC外語培訓學校。據(jù)悉,近年來,因“ABC”商標糾紛,雙方數(shù)次對簿公堂。圍繞著這起商標糾紛引發(fā)的,還有更多的思考。
首先,是關于“ABC”的爭議。在市面上,帶“ABC”字眼的商標并不少見,比如美國廣播公司ABC(美國傳統(tǒng)三大廣播電視公司之一)、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教育行業(yè)中帶有“ABC”商標的公司也是不勝枚舉,比如abc360、ABC 在線英語、DadaABC等??梢哉f,對于不少人而言,ABC儼然成為一種通用名稱。問題在于,普遍使用的大眾詞匯是不存在商標適用性的。所以,此次ABC商標糾紛,讓不少人感到不可思議。
其次,是關于雙方在商標使用的問題。vipabc成立于2008年,并于同年使用了有關“ABC”商標。vipabc是全球首個在線教育“獨角獸”公司。2015年11月,vipabc獲得GIC、中俄基金、高盛、銀翎資本等世界級投資方近兩億美元C輪融資。這也是vipabc繼2014年初獲阿里巴巴集團、新加坡淡馬錫基金、啟明創(chuàng)投和日本軟銀SBI集團一億美元B輪融資之后,再度創(chuàng)下全球在線教育行業(yè)紀錄。其廣告覆蓋的幅度,從地鐵、公交車、戶外廣告看板到互聯(lián)網(wǎng)各個渠道,可以說是鋪天蓋地的。而商標糾紛的另一方ABC外語培訓學校,據(jù)官網(wǎng)資料顯示,其成立于1995年,建校至今,面授學員超過幾十萬人次,幫助學員上百萬人次。然而在百度搜索“abc”的第一頁上卻沒有看到這家公司的蹤跡,百度指數(shù)也沒有“ABC外語培訓學?!边@個詞條。另外,ABC教育集團擁有的線下門店數(shù)量僅僅在30家左右,遠遠無法與vipabc相比。
顯然,從目前的情況來看,ABC外語培訓學校體量較小,缺乏一定的知名度。那為什么還要與vipabc對薄公堂,以小博大?
此前,網(wǎng)絡上的一篇文章,或許揭開了問題的謎底。根據(jù)文章爆料:“ABC學校創(chuàng)始人劉成,亦即ABC商標持有者,乃是VIPKID創(chuàng)始人米雯娟的舅舅?!边@樣的消息,在創(chuàng)業(yè)邦的一篇文章中,也得到相應的證實。ABC外語培訓學校網(wǎng)站上顯示,其隸屬于北京徑成英教育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據(jù)可靠資料顯示北京徑成英教育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之一,就是VIPKID創(chuàng)始人米文娟。米雯娟既是ABC外語培訓學校所屬的北京徑成英教育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的監(jiān)事,同時也是VIPKID品牌所屬的北京大米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暨法人。
(圖片來自網(wǎng)絡)
這么一來,就很好理解了。ABC外語培訓學校和VIPKID屬于同一家族,米雯娟是家族多家企業(yè)的關系連結點。從表面上,是ABC外語培訓學校與vipabc關于ABC商標的糾紛,其實,糾紛的真正當事者,是VIPKID與vipabc。資料顯示,VIPKID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青少年英語培訓為主的英語培訓機構,創(chuàng)始人是米雯娟,2014年6月平臺才上線。
從業(yè)務范圍來看,VIPKID與vipabc都在從事青少年的英語培訓,屬于同行業(yè)競爭關系。
從時間上來看,2008年,vipabc使用ABC作為商標,5年之后,VIPKID才成立。而且,成立時間較晚VIPKID,其商標與早已成立的vipabc還有相似之處,容易讓人產(chǎn)生混淆。 不明真相的消費者還曾一度以為VIPKID是vipabc旗下的少兒品牌,也有消費者反映因商標相似,而誤報名了VIPKID。所以,這起商標糾紛,究竟是誰占了誰的便宜,也是不難區(qū)分的。事實上,這起糾紛的背后,在于商標巨大的品牌價值。
2014年,NBA巨星姚明宣布成為vipabc全球品牌代言人后,更是讓其名聲大噪。2年后的2016年8月,姚明再度續(xù)約vipabc,可見vipabc在獲得姚明認可之余更是在在線教育市場上擁有著王者之位。有了姚明的“信用背書”,加上此前vipabc的多年經(jīng)營,其商標巨大的品牌價值不言而喻。說白了,整個事件就是VIPKID發(fā)起商標爭奪,而vipabc對自身商標的一種捍衛(wèi)。
反觀最近這些年,關于知名商標的糾紛,并不少見,而“李鬼”勝了“李逵”的案例,也不在少數(shù)??梢哉f,一起又一起的商標糾紛背后,折射出的,是各種亂象。例如,搶注商標,致使原商標使用者不得不改用新名。還有,有些商家將爭奪商標當成了一種商業(yè)策略。
關于商標的糾紛,其實更多的是關于品牌話語權的爭奪。商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種識別度,同時也是企業(yè)的無形資產(chǎn)之一,代表著商譽。商標的擁有者,可以獲得一定的商業(yè)利益。
事實上,利字當頭早已不符合時代的發(fā)展,以誠為本的社會才是文明的商業(yè)之道。
文明的商業(yè)之道,應該建立在公正合理、公平競爭的基礎之上,不支持各種不合理的商標爭奪,更不可助長不良競爭之風。除了法律約束,在道德層面及其輿論的約束也不可或缺。
保護好商標使用者的企業(yè),維護好他們真正的利益,不要讓他們感到心寒,不要讓“李鬼”勝了“李逵”的事件再次重演,或許才是目前最亟待解決的問題。
來源:中國商務新聞網(wǎng)-法治
編輯:IPRdaily.cn LoCo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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