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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19日成立,意味著跨區(qū)域集中管轄技術類案件已成主流趨勢。近年來,關于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案件數(shù)量增長迅速,成為社會熱點。日前,最高法還就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的審理出臺司法解釋。
有人會問了,如果因知識產權糾紛去打官司,是不是所有的法院都會受理?知識產權法院和知識產權案件跨區(qū)域管轄法庭又是咋回事?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最高法指定的基層法院和軍事法院有權管轄。
管轄案件標準:
高院: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轄區(qū)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
中院:上述高院管轄標準以下的,除應當由經最高法指定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管轄的以外,均由中院管轄
最高法指定的基層法院: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屬高院或中院轄區(qū)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具體標準由有關高院自行確定并報最高法批準
注意啦:根據2015年修正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院和最高法指定的中院管轄。
最高法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指定基層法院管轄第一審專利糾紛案件。
◆背景介紹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
·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
·2014年8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
·2014年10月,最高法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guī)定》
◆設立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履職
·2014年12月21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2015年1月1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正式運行
◆管轄
·知識產權法院管轄所在市轄區(qū)內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①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民事和行政案件
②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權、商標、不正當競爭等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
③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案件
其中,廣東實行跨省內區(qū)域管轄,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管轄廣東省內第①、③項規(guī)定的案件
·當事人對知識產權法院所在市的基層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著作權、商標、技術合同、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提起的上訴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審理。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專屬管轄范圍
第一審授權確權類案件,主要包括:不服國務院部門授權確權類裁定或者決定的知識產權授權確權類行政案件;與知識產權強制許可有關的行政案件;與知識產權授權確權有關的其他行政行為引發(fā)的行政案件。
◆成果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自2014年11月成立以來,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萬余件,審結1.3萬余件。
2016年全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一審案件8305件,二審2330件,申請再審3件。
與此同時,一批疑難、復雜、具有影響力的案件的審理引發(fā)廣泛的社會關注。例如高通與魅族反壟斷及專利侵權系列糾紛、蘋果與北京知產局專利侵權行政處理糾紛、“中國好聲音”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等。
2016年10月,最高法院對知識產權跨區(qū)域管轄工作作出部署,要求2017年3月前在南京、蘇州、成都、武漢四地設立知識產權案件跨區(qū)域管轄法庭。
這也是自北上廣三家知識產權法院相繼設立之后,專利等技術類案件集中管轄的又一布局。
一起看看設立情況吧!
·1月9日,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正式揭牌
受理四川全省范圍內的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等
·1月19日,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掛牌成立
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發(fā)生在南京、鎮(zhèn)江、揚州、泰州、鹽城、淮安、宿遷、徐州、連云港市轄區(qū)內的專利等技術類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蘇州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發(fā)生在蘇州、無錫、常州、南通市轄區(qū)內的專利等技術類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南京、蘇州知識產權法庭還審理發(fā)生在以上各市轄區(qū)內訴訟標的額為300萬元以上的一審普通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發(fā)生在以上各市轄區(qū)內一審知識產權行政案件等。
來源:法制網
編輯:IPRdaily.cn LoCo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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