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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昌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案例
小知2020-04-20
2019年南昌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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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昌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前  言

 
為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普及,提升公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服務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在第二十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南昌知識產權法庭從近年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中精心挑選了10個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含蓋了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三個領域,并分析了每個案例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醒廣大群眾在生產生活中需要注意的相關事項,現予以公布。


目錄


★ 1.  《康熙大帝》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 2.  “動感量販式KTV”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 3.   微信公眾號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 4.  “斐樂”商標侵權糾紛案

★ 5.  “三九”字號侵權糾紛案

★ 6.  淋浴花灑外觀設計侵權糾紛案

★ 7.  “辣子是主菜”酒瓶外觀設計侵權糾紛案

★ 8.  小鳥車業(yè)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案

★ 9.  饒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 10. 曾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NO.01


《康熙大帝》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


?原告

中文在線數字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市第一中學


案情摘要


中文在線經知名作家二月河授權取得了包括《康熙大帝》《乾隆皇帝》等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專有使用權。南昌一中未經授權擅自在其官方網站的數字圖書欄目中提供《康熙大帝》《乾隆皇帝》等作品的閱讀,使公眾可以在任何時間獲得上述作品。中文在線認為南昌一中的行為侵犯了其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獲得報酬權,故起訴至法院要求南昌一中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南昌一中未經權利人同意和授權,在其主辦的網站向公眾提供案涉作品的在線瀏覽、下載,侵犯了中文在線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侵權責任。中文在線未舉證證明因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也不能證明南昌一中提供涉案作品給公眾瀏覽的所得,且公證書中顯示案涉作品的在線閱讀量為零,法院綜合考慮網絡傳播作品的特殊性,侵權行為的性質,南昌一中作為學校開辦的網站是以教育為目的等情況,酌情確定南昌一中賠償中文在線經濟損失4000元。


法官提醒


雖然近年來公眾的版權意識有所增強,但通過網絡侵犯著作權的情況仍時有發(fā)生。本案中,南昌一中由于對信息網絡傳播權缺乏認識,在其官網提供涉案作品供公眾閱讀下載,雖然本身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質,但仍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



NO.02


“動感量販式KTV”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原告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

?被告

周建紅


案情摘要


2012年3月6日,滾石公司與音集協簽訂音像著作權授權合同,將其依法擁有的音像節(jié)目的放映權信托音集協管理,音集協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侵權使用者提起訴訟。中國唱片總公司出版了《流行歌曲經典(第二輯)》(20碟裝),光盤收入署名著作權人為滾石公司的《彩虹》《活著便精彩》《可否沖破》等案涉67部音像作品。2018年4月17日音集協發(fā)現動感歌廳(動感量販式KTV)收錄并擅自在其經營場所內營業(yè)性公開放映上述67部音像作品。音集協認為動感歌廳(動感量販式KTV)侵犯其著作權,遂起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向消費者提供點播放映案涉67部音像作品,其未舉證該音像作品具有合法來源、及經過相關權利人的直接許可或原告授權,構成對原告的權利侵犯,依法應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因音集協不能提供其因被告侵權所受實際損失或被告違法所得的證據,法院根據侵權行為性質、主觀過錯程度、涉案音像作品數量等侵權情節(jié),酌定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0200元并對其為制止侵權行為進行的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音像作品,應當獲得權利人許可??ɡ璒K經營者可通過與音著協、音集協等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協商的方式,有償獲得音像作品的許可使用,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構成侵權,須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微信圖片_20200420144333.jpg

原告享有著作權的音像作品


微信圖片_20200420144339.jpg

原告享有著作權的音像作品



NO.03


微信公眾號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原告

北京全景視覺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藍光和駿置業(yè)有限公司、長沙拓眾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


全景視覺公司經合法轉讓取得攝影作品《中國圖片庫1E》在中國地區(qū)的著作權。涉案圖片在《中國圖片庫1E》中的編號為1e-00704。藍光和駿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南昌藍光地產”中發(fā)布的文章《春來了,還給南昌帶來了這些好消息》中使用了編號為1e-00704的涉案圖片。藍光和駿公司與長沙拓眾公司之間簽訂有網絡推廣投放服務合同。涉案文章系由長沙拓眾公司制作并推廣投放。


法院經審理認為,全景視覺公司享有的上述作品著作權受法律保護。長沙拓眾公司未獲得原告授權許可在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的文章中使用了全景視覺公司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使用目的在于被告藍光和駿公司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營銷所需,且沒有在使用過程中標明著作權人姓名和作品名稱,也沒有說明作品來源,不屬于合理使用,長沙拓眾公司與藍光和駿公司應當對其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至于兩被告之間的責任劃分,可由兩被告依據其簽訂的合同另行處理。全景視覺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因侵權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以及兩被告使用訴爭圖片的違法所得,法院綜合考慮作品類型、侵權行為性質和使用目的、圖片知名度、圖片大小、圖片使用的影響力等因素,酌定兩被告連帶向原告賠償損失計500元。

法官提醒

在微信公眾號、網站頁面等互聯網環(huán)境使用他人攝影作品對企業(yè)進行宣傳營銷的,需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微信公眾號或者網站等文章制作者從互聯網獲取圖片時要增強版權付費意識,不加鑒別地隨意使用來源不明的圖片可能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微信公眾號或者網站所有者委托第三方推廣運營的,應提醒第三方在網絡推廣中不應侵害他人的著作權,并可在雙方合同中明確侵權責任的承擔。


微信圖片_20200420144343.jpg

全景視覺享有著作權的圖片(上)


微信圖片_20200420144346.png

藍光和駿公眾號中的侵權圖片(下)



NO.04


“斐樂”商標侵權糾紛案


?原告

斐樂體育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贛龍鞋業(yè)有限公司、南昌市洪城大市場匯祥鞋帽批發(fā)部、李順華


案情摘要


滿景(IP)有限公司是第163332號“微信圖片_20200420144350.jpg”商標及第163333號“微信圖片_20200420144354.jpg”注冊商標所有人。涉案商標核定使用范圍為第25類,包括衣服、鞋、帽、手套等。2019年3月2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對涉案注冊商標予以馳名商標擴大保護。2016年6月10日滿景(IP)有限公司授權許可斐樂公司自2008年起在中國大陸的經營活動中以獨占方式使用涉案商標。斐樂公司經調查發(fā)現,贛龍公司未經允許在其生產、銷售的商品上突出使用了與斐樂公司注冊商標相同、近似的涉案標識,遂在匯祥批發(fā)部經營的店鋪公證購買了涉案產品,并起訴至法院要求贛龍公司、匯祥批發(fā)部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控侵權商品與原告斐樂公司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商品屬于同種商品,該商品上使用的圖案只是在涉案商標“微信圖片_20200420144357.jpg”“微信圖片_20200420144400.jpg”圖案的下方增加了橫線并調整了配色,其他文字組合和結構均與涉案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與涉案商標構成近似,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贛龍公司未經許可,在生產、銷售的運動鞋商品上使用與涉案注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會導致公眾混淆,匯祥批發(fā)部未經許可,在其經營場所銷售涉案侵權商品,二者均侵犯了斐樂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知名度、侵權行為性質、侵權產品價值,以及經營規(guī)模,并酌情考量斐樂公司為制止侵權支出相關費用等因素,在斐樂公司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贛龍公司、匯祥批發(fā)部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涉案商標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情況下,酌定由贛龍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包括合理費用共計40000元,由匯祥批發(fā)部賠償經濟損失2000元。


法官提醒


不同的商標標識使得我們能夠準確辨認生活中各類商品,特別是馳名商標,蘊含了商家的優(yōu)良商譽,具有極高的商業(yè)價值,經常成為不良商家侵權的對象。在此提醒各位商家,使用他人商標須經權利人許可,銷售者從廠家進貨時也要盡審慎注意義務,不要銷售侵犯他人商標權利的商品。


微信圖片_20200420144403.jpg

斐樂注冊商標(上)


微信圖片_20200420144407.jpg

侵犯斐樂商標權的商品(下)


NO.05


“三九”字號侵權糾紛案


?原告

華潤三九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華潤三九醫(yī)藥貿易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蘭考三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中天醫(yī)藥生物有限公司、惠城區(qū)修福堂大藥房黃塘店


案情摘要


“三九”字號經華潤三九長期經營,已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蘭考三九成立于2014年6月18日,該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微信圖片_20200420144412.png”商標注冊,商標局于2014年9月27日受理該商標的注冊申請。蘭考三九實際經營范圍涉及醫(yī)藥行業(yè),其在公司名稱、網站宣傳中使用“三九”字號,在公司介紹中亦涉及與三九集團存在關聯性,在其經銷的“天然維生素E軟膠囊”“金奧力牌天然維生素C片”“葡萄糖酸鈣口服液”商品包裝盒均有“三九”字樣。


法院經審理認為,蘭考三九在企業(yè)名稱、宣傳及相關產品上使用“三九”字號及字樣,上述行為足以使公眾誤認為蘭考三九與華潤三九存在關聯性,明顯具有攀附華潤三九公司聲譽的主觀故意,容易造成公眾的誤解,構成不正當競爭,侵害了華潤三九的企業(yè)名稱權。法院結合“三九”字號的知名度、侵權人的主觀故意、企業(yè)規(guī)模,酌定蘭考三九賠償華潤三九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共計5萬元。


法官提醒


本案中,蘭考三九明顯具有攀附知名字號的主觀故意。在此提醒廣大企業(yè),在經營活動中應規(guī)范使用企業(yè)名稱,切勿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其他企業(yè)的字號,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否則將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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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考三九官網截圖(上)



NO.06


淋浴花灑外觀設計侵權糾紛案


?原告

九牧廚衛(wèi)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章貢區(qū)海天水暖衛(wèi)浴經營部


案情摘要


福建西河衛(wèi)浴科技有限公司系名稱為“花灑(67)”的ZL201530010726.9號外觀設計專利權人。2015年11月10日,九牧公司依法取得該外觀設計專利的排他使用許可,且有權以自己名義維權。九牧公司經調查發(fā)現海天水暖銷售的花灑產品的外觀與涉案專利設計特征一致,侵害了九牧公司的專利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海天水暖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九牧廚衛(wèi)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3萬元。


案件受理后,法院組織雙方進行了庭前調解,并促成當事人就侵權賠償數額達成了和解協議。九牧廚衛(wèi)據此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法院予以準許。

法官提醒

個體經營者要警惕自己銷售的商品是否具有合法來源,在進貨時要選擇正規(guī)廠家的正規(guī)產品,查驗相關資質文件和證明文件,并保留好合同、進貨憑證等,不要采購和銷售三無產品,疏忽大意或者心存僥幸都有可能因侵犯他人專利權承擔賠償責任。



NO.07


“辣子是主菜”酒瓶外觀設計侵權糾紛案


?原告

阮禮祥

?被告

景德鎮(zhèn)彩玉陶瓷有限公司、陜西西鳳酒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鎮(zhèn)聚鑫坊陶瓷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


阮禮祥系名稱為酒瓶(油潑辣子一道菜)的201430238397.9號外觀設計專利權人。2019年3月,阮禮祥發(fā)現西鳳酒公司55度關中風情綿柔香型陜西八大怪純糧鳳香白酒(整箱8瓶)在天貓上進行銷售,其中一款“辣子是主菜”涉嫌侵犯上述專利。隨后,阮禮祥通過公證的方式在天貓上購買了侵權產品。涉案酒瓶是聚鑫坊公司根據西鳳酒公司要求按照其認可的樣品進行生產,聚鑫坊公司因產能不足,又委托彩玉陶瓷公司為其生產部分涉案酒瓶。


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酒瓶外觀總體與涉案專利外觀設計相近似,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聚鑫坊公司、彩玉陶瓷公司生產、銷售、許諾銷售涉案被訴侵權產品的行為,西鳳酒公司銷售、許諾銷售涉案被訴侵權產品的行為均構成侵權。法院結合涉案專利的類型、涉案專利的技術含量、以及對涉案產品價值的貢獻、彩玉陶瓷公司、西鳳酒公司、聚鑫坊公司的經營規(guī)模以及涉案專利的價格等因素,同時綜合考慮阮禮祥就本案的維權合理開支的因素,依法酌定本案侵權賠償額為20000元。


法官提醒


本案中,西鳳酒公司作為被訴侵權產品的采購者及銷售者,其從聚鑫坊公司采購酒瓶的行為,并不是簡單的購買,其作為酒瓶的定制方不符合合法來源的構成要件,應與酒瓶的生產者聚鑫坊公司、彩玉陶瓷公司承擔共同侵權責任。在此有必要提醒,擅自使用他人享有專利權的技術方案定制產品,定制方依然構成侵權。受托定制方在接受定制時,要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確保定制產品未侵犯他人專利權,并在合同中明確侵犯專利權的內部責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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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專利產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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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酒瓶(下)



NO.08


小鳥車業(yè)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案


?原告

鄧云漢

?被告

南康區(qū)川通電動車店、小鳥車業(yè)有限公司、天津小鳥車業(yè)有限公司、錫山區(qū)天使電子廠


案情摘要


鄧云漢系“一種復合鎖”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小鳥車業(yè)有限公司向天使電子廠采購涉案鎖具并配置在其生產銷售的電動車上,并通過多種渠道銷售,給鄧云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15年鄧云漢曾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小鳥車業(yè)公司,法院判決要求小鳥車業(yè)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但小鳥車業(yè)公司繼續(xù)實施侵權行為。2018年7月鄧云漢從小鳥電動車專賣店川通車店購買的型號為TDT413Z(星玥M=1D)的電動車仍安裝有侵權產品,故起訴至法院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鳥車業(yè)公司、川通車店存在銷售、許諾銷售侵犯鄧云漢案涉專利的產品的行為,天使電子廠存在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犯鄧云漢案涉專利的產品的行為,應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關于賠償數額,結合專利類型、侵權數量、鎖具價值及作用大小等情況,法院判決小鳥車業(yè)有限公司、錫山區(qū)天使電子廠賠償鄧云漢經濟損失130000元。


法官提醒


本案中,小鳥車業(yè)在被法院判決侵權后,轉而采取向其他企業(yè)采購侵權零部件用于制造電動車進行銷售的方式,企圖以合法來源抗辯規(guī)避侵權法律責任。在此提醒大眾及廠家,請尊重專利權人的智力成果,不要自以為是地鉆法律的空子,以免聰明反被聰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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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圖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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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專利權的鎖具(下)



NO.09


饒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案情摘要


2019年5月至7月,被告人饒某某在租賃的南昌縣小蘭工業(yè)園恒大城20棟1單元1401室和南昌市灣里區(qū)招賢鎮(zhèn)富麗花園五棟1單元101室,未經“OCHIRLY”和“FIVE PLUS”商標所有權人赫基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授權許可,在購進的服裝上擅自使用假冒的“OCHIRLY”和“FIVE PLUS”兩種商標標識,并在網上對外銷售。至2019年7月15日,饒某某在網上銷售假的“OCHIRLY”和“FIVE PLUS”服裝金額共計270608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饒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假冒兩種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為285322元,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被告人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確保知識產權不受侵犯,對被告人饒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沒收假冒注冊商標商品。

法官提醒

在此提醒各位商家,特別是個體小商戶、網店經營者,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并銷售的,不僅構成民事侵權,當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或者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銷售金額在三萬元以上的,還構成刑事犯罪。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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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某某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上)



NO.10

曾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


案情摘要


江西車仆實業(yè)有限公司系“車仆”環(huán)保雪種的商標所有人。2015年2月10日,黃某某(被告人曾某某丈夫,已判刑)注冊成立了博羅縣福田鎮(zhèn)斑馬汽車用品廠,從事汽車用品生產、加工等。2015年底至2016年,被告人曾某某同丈夫黃某某在未取得江西車仆實業(yè)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擅自生產假冒“車仆”注冊商標的雪種,非法經營額近人民幣23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某同他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非法經營數額近人民幣23萬元,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對曾某某屬于從犯的辯護意見,經查,斑馬汽車用品廠系曾某某與其丈夫黃某某共同經營的家庭企業(yè),曾某某對生產、銷售假冒“車仆”注冊商標的雪種是明知的,并參與了產品的打包、送貨、登記等經營活動,其行為已經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其與同案犯黃某某相比,作用并無主次之分,不宜區(qū)分主從犯,據此對曾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已繳納)。

法官提醒


家庭小作坊式的小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更要守法經營,切勿實施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否則參與生產經營的所有家庭成員都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為了獲取非法利益把整個家庭搭進去實在是得不償失。



來源: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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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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