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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家標準《創(chuàng)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 (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
IPRdaily消息:近日,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布了國家標準《創(chuàng)新管理 知識產權管理指南 (征求意見稿)》全文,詳情如下。
國家標準《創(chuàng)新管理 知識產權管理指南(征求意見稿)》
編制說明
一、工作簡況
1.任務來源
國家標準《創(chuàng)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是由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主管部門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納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編制項目計劃的任務,計劃號是20173974-T-46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的立項計劃中的標準名稱為《創(chuàng)新過程知識產權管理》。
該標準計劃于2018年1月9日下達,擬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創(chuàng)新管理技術委員會(ISO/TC279)第三工作組起草的《創(chuàng)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工具和方法指南》(ISO56005)。ISO56005是由我國提出并主導制定的首個知識產權管理國際標準提案。
2.主要工作
過程該標準項目是與國際標準同步推動起草制定,項目起草組由ISO56005 起草組中的中國專家組成員組成,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知識產權及創(chuàng)新管理領域專家重點參與。
2016年10月,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辦了ISO/TC279第四次年會,在會議上正式提出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制定總體思路初步構想,獲得各國專家高度贊譽。會后,中國專家團在充分了解國際標準制定規(guī)則基礎上,根據會上各國專家的意見、建議,形成了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制定總體思路初步構想和提綱,并在會議結束后通過中國國家標準委向 ISO/TC279 秘書處正式提交書面提案——知識產權管理國際標準新工作項目提案(NWIP)。
2017年2月,由我國提出并主導的首個知識產權管理新國際標準提案《創(chuàng)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該名稱為標準立項時的名稱)獲得批準立項。同期,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了國家標準立項草案和建議書,并提出了等同采用國際標準的建議。2018年1月國家標準委下達了國家標準立項計劃。
2017年10月的巴黎工作組會議后到2018年3月倫敦年會前,SAC/TC554項目組共組織召開7次工作推進會議,專題研討國際標準制定。倫敦會議期間,中國代表團根據國內討論成果與各國專家深度談判協商,明確了項目初稿框架并形成分工方案。會后,新工作草案于2018年8月修改完成。2018年10月東京會議,中國代表團參會并引導各國專家討論了項目文本中的技術性問題,梳理了標準附件等必備部分內容。會后,2018年12月形成了較為成熟的草案。
2019年瑞典斯德哥爾摩會議閉幕式上,我國專家向大會全面介紹了工作草案內容,委員會表決認為該工作草案內容成熟,文本所有技術問題基本解決,同意ISO56005省去CD階段,直接進入DIS階段。
2020年5月,在項目負責人的有效組織下,采用線上會議方式完成了DIS稿投票中的全部意見處理,形成 ISO56005的最終標準草案稿(FDIS),這為標準的如期發(fā)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20年8月,由中國專家主導的ISO56005《創(chuàng)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工具和方法指南》啟動國際標準發(fā)布前的FDIS 階段投票,以零反對票獲得通過。
2020年11月29日ISO56005正式發(fā)布。
2020年1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采用線上會議方式,組織參與ISO56005起草的專家、標準領域專家,就文稿翻譯工作進行了多次工作研討。
2021年1月,基于ISO56005國際標準形成了標準征求意見稿。
二、本標準主要內容
本標準等同采納 ISO56005:2020, 在結構體例的安排上遵循 ISO/IEC 導則對指南標準的結構和要求。本標準包括:前言; 引言; 第1章 范圍;第2章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 術語和定義;第4章 知識產權管理架構;第5章 知識產權戰(zhàn)略;第6章 創(chuàng)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附錄 A(資料性附錄) 發(fā)明記錄和披露的工具和方法;附錄B(資料性附錄) 知識產權的產生、獲得與維護的工具和方法;附錄C(資料性附錄)知識產權檢索的工具和方法;附錄D(資料性附錄)知識產權權利評估的工具和方法;附錄E(資料性附錄)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的工具和方法;附錄F(資料性附錄)知識產權開發(fā)利用的工具和方法。
三、有關本標準編制技術說明
1.本標準起草過程中的一些問題處理說明。
首先,本標準等同采用ISO56005:2020,這意味著本標準的內容與ISO標準保持一致。
其次,本標準等同采用的ISO56005:2020是ISO56000系列標準的組成部分,涉及由ISO/TC279創(chuàng)建的系列標準:a) ISO56000:2020創(chuàng)新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為理解和實施本標準提供必要背景:b)ISO56002:2019創(chuàng)新管理體系—指南,為開發(fā)、實施和維護創(chuàng)新管理體系提供指導,體系中的所有后續(xù)標準以其為基礎;c)ISO56003:2019創(chuàng)新管理 創(chuàng)新伙伴關系指南,提供了選擇外部伙伴關系的指導和工具以強化成功創(chuàng)新;d)ISO/TR56004:2019創(chuàng)新管理評估指南,提供了組織計劃、實施和跟進創(chuàng)新管理評估的指導。
第三,本標準在文本翻譯上,充分與ISO9001、ISO9004質量管理體系相關標準保持一致。鑒于ISO9000等管理體系標準在中國翻譯轉化并廣泛應用實施,很多詞匯已經在企業(yè)、認證機構得到了廣泛認同。因此,總體上來說,本標準的大部分術語、詞匯的翻譯,與現有管理體系標準保持一致。但為了使用者易于理解和區(qū)分,有些詞匯雖然在國內有認同的翻譯,還是給出了不同國內的表達。例如,Intellectual Property譯為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譯為知識產權權利以方便標準使用者理解。
2.按照新版 GB/T 1.1-2020規(guī)定的各項指標編排。
3.本標準由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四、預期達到社會經濟效果分析
《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發(fā)布實施以來,超過4萬家創(chuàng)新主體實施了這幾項標準,極大提升了創(chuàng)新主體的知識產權管理能力。該項國際標準采納了3項國家標準的實施經驗,同時吸收了全球先進創(chuàng)新管理理念,圍繞創(chuàng)新全過程,突出知識產權管理服務創(chuàng)新的核心作用,我國創(chuàng)新主體提供更高標準。該項標準預期市場前景廣闊,社會經濟效益顯著。
五、標準涉及專利情況
本標準不涉及專利問題。
六、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相關標準、特別是強制性標準的協調性
本標準符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與其他相關標準無矛盾和不協調的情況。
七、重大分歧意見處理經過和依據
本標準等同采用翻譯過程中沒有重大意見分歧。
八、標準性質的建議說明
建議本標準的性質為推薦性國家標準。
九、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建議本標準批準發(fā)布6個月后實施。
十、廢止現行相關標準的建議
無。
2021年2月4日
附:
來源: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網站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國家標準《創(chuàng)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 (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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