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對巨人集團訴“深圳巨人集團”不正當競爭案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了一審關于支持原告提出判令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訴訟請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人民幣300萬元,并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行為,變更企業(yè)名稱,在《解放日報》刊登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重大資訊回顧(點擊文章標題查看巨人集團知識產權歷年資訊)
上海巨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Giant Interactive Group Inc.),成立于2004年11月18日,是一家以網絡游戲為發(fā)展起點,集研發(fā)、運營、銷售為一體的綜合性互動娛樂企業(yè)。2014年3月10日,巨人網絡成立一家手游發(fā)行公司出擊手游業(yè)務,未來,巨人網絡將定位為一家綜合性互聯網企業(yè),將擁有互聯網游戲、社區(qū)工具、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醫(yī)療三大核心業(yè)務。(巨人集團訴“深圳巨人集團”不正當競爭案生效,獲賠300萬元)
#新聞報道#
2021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