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訴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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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連技術發(fā)明專利權訴訟終審勝訴?!?/strong>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維施德
11月1日,電連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連技術”)發(fā)布了一則關于收到民事判決書暨終審判決的公告。公告顯示,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電連技術與株式會社村田制作所(以下簡稱“村田制作所”)之間的侵犯發(fā)明專利權案件。
01、發(fā)明專利之訴:村田制作所訴訟被駁回
2019年7月,村田制作所就案由侵犯發(fā)明專利權糾紛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電連技術【案號:(2019)粵03民初1972號】,深圳奧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納科技”)同為被告。
村田制作所認為,電連技術及奧納科技生產銷售的產品(包括但不限818011998型號產品)侵犯其ZL200980100028.X號發(fā)明專利權,訴請電連技術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制造被控侵權產品的專用模具,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與奧納科技共同賠償合理支出30萬元。
從村田制作所的訴訟請求不難看出,其目的更多的在于制止侵權行為的持續(xù)發(fā)生。
2021年6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駁回了村田制作所的全部訴訟請求。未能如愿的村田制作所不服上述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11月1日,電連技術公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村田制作所的上訴,維持原判。
02、外觀設計專利之訴:索賠與判賠金額差距大
同時期,村田制作所還提起了一起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號:(2019)粵03民初1973號】。
村田制作所認為,在其ZL200830147570.9號發(fā)明專利權的有效期內,電連技術生產、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構成對原告外觀設計專利的侵權,訴請電連技術賠償經濟損失1500萬元及合理支出20萬元。
與前文制止侵權行為的目的不同,這起外觀設計專利權訴訟更希望的是拿到賠償金額。
2020年11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電連技術賠償其經濟損失20萬元及合理維權支出費用13余萬元。
顯然,賠償金額與村田制作所的訴請相差甚遠,村田制作所遂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在電連技術2022年7月發(fā)布的公告中顯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了村田制作所的上訴,維持了原判。
附:公告原文
(原標題:終審落定!電連技術遭日企起訴專利侵權結果揭曉)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維施德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終審落定!電連技術遭日企起訴專利侵權結果揭曉(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領先的知識產權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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