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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聯盟各成員國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5文本?!?br/>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fā)布關于啟用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盟各成員國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5文本。
關于啟用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盟各成員國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5文本。申請日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標注冊申請,在進行商品服務項目分類時適用尼斯分類新版本,申請日在此之前的商標注冊申請適用尼斯分類原版本。以尼斯分類為基礎,我局對《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作了相應調整,現將尼斯分類與《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的修改內容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NCL12-2025 中文版和區(qū)分表修改內容 公開版.pdf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NCL12-2025 中文版和區(qū)分表修改內容 公開版.pdf
(原標題:關于啟用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5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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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2025.1.1日起!正式啟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第十二版2025文本|附修改內容(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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