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D導讀】
西班牙議會經多次討論最終通過了新版《知識產權法》,該法律將于明年1月正式施行。新《知識產權法》獲得了西班牙執(zhí)政黨(人民黨)的支持,被認為給對提供未經授權內容的網站進行罰款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據。然而,這項法律頒布后,在西班牙國內引發(fā)質疑聲不斷。
一部極富爭議性的法案 在經過一年的激烈討論后,西班牙于近日頒布了新《知識產權法》,新法將于2015年1月正式施行。
新《知識產權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新聞從業(yè)者的知識產權權益以及打擊盜版。具體內容包括如下方面:一是谷歌在其搜索結果中顯示的新聞內容相關鏈接所屬的媒體機構,有權向谷歌收取名為“新聞內容制造權”的費用。也就是說,該法律為對提供未經授權內容的網站進行罰款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據;二,目前西班牙國內盜版情況異常猖獗,且其國內84%的數字內容都來源于不正當途徑。因此,出于對西班牙媒體和出版商的保護,該法律規(guī)定,如果相關網站為盜版內容提供鏈接,即使沒有從這些鏈接中牟取利益,這些網站也將面臨罰款處罰。
這項新《知識產權法》雖然也被稱之為“谷歌稅”,但是對雅虎等其他提供網絡新聞鏈接的互聯網公司具有同樣的效力,并非僅僅針對谷歌一家公司。
不過,西班牙政府在10月31日也重申,新《知識產權法》實施后的適用對象并不包括臉書和推特等社交媒體。
谷歌也將被迫作出改變 西班牙新《知識產權法》頒布后,谷歌公司迅速對這項新法案發(fā)表了一份聲明。該公司在聲明中回應稱:“對于這項新法,我們感到非常失望,因為我們認為,像谷歌新聞等提供的互聯網聚合服務,可以幫助各大出版商及媒體帶來更大的瀏覽量以及更多的利益。就未來而言,我們將繼續(xù)幫助西班牙的各大出版商提高收入,但是我們會在新法律的框架內作出一定的改變?!?
實際上,這種情況不僅僅發(fā)生在西班牙,在德國也早就有類似的情形發(fā)生:德國新聞出版商曾要求谷歌對互聯網聚合服務鏈接其新聞的行為支付一定的費用,但是并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因為,谷歌采取了一個堪稱“聰明的策略”,除非傳統(tǒng)媒體網站承諾不會對谷歌收費,否則谷歌新聞將刪除其所有新聞鏈接,谷歌借此在德國逃避了繳納此方面費用。
西班牙新《知識產權法》認為,面向鏈接新聞網頁的外部網站獲取經濟補償,這是媒體不可剝奪的權利。美國財經科技網站Business Insider也在報道中稱:“由此看來,谷歌不太可能在西班牙復制德國的回避策略?!?
報業(yè)集團積極支持法案 西班牙報業(yè)集團AEDE作為西班牙各大媒體的代表,出席了新《知識產權法》的辯論過程,并在議會中積極游說議員們支持通過此項法案。而且,這項法案獲得了西班牙執(zhí)政黨(人民黨)的支持,他們表示,這項最新的《知識產權法》是對出版發(fā)行公司的承認,是對新聞從業(yè)者應該為其新聞內容收取一定費用的認可。
西班牙文化大臣也積極促成此法案,早前,他的發(fā)言人拉克爾·馬丁表示,新法案是對稱之為報業(yè)傳統(tǒng)“新聞簡報”的規(guī)制,這是由傳統(tǒng)規(guī)制向網絡規(guī)制的轉變,并不是僅僅針對谷歌,而是針對所有西班牙語互聯網聚合服務鏈接提供網站。
但是,此法遭到西班牙其他黨派國會議員的反對,他們更愿意將這部新的《知識產權法》稱之為是“災難”或者“錯失的良機”。他們表示,新《知識產權法》不僅對規(guī)制新聞鏈接的意義不大,而且將破壞他們對私人盜版實施者規(guī)制上做出的努力,并且此法案也不會對原始內容持有人帶來經濟上的補償。
另外,有批評者還指出,法案中對包括個人盜版在內的盜版內容界定是“模糊”且“無力”的,對于違反知識產權行為的界定也模棱兩可。
作者:李立娟 來源:法制日報 整理:IPRdaily 趙珍 網站: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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