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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鐘善寶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原標題:淺談關于方法類新申請實施例的撰寫
隨著計算機和大數據的迅速發(fā)展,現在越來越多的新申請稿件都是方法類的發(fā)明,而在方法類的權項中,大部分都是方法、裝置、服務器和存儲介質等四方面的權項加起來共10條權項,而方法類的權項有7條,剩下的裝置、服務器和存儲介質各1條,并且在說明書中的寫法可以直接套用模板,因此以下針對剛入門的同學分享方法類在說明書中具體實施方式如何布置和撰寫能夠更加清楚以及有比較強的邏輯性。
一、引言
隨著計算機和大數據的迅速發(fā)展,現在越來越多的新申請稿件都是方法類的發(fā)明,而在方法類的權項中,大部分都是方法、裝置、服務器和存儲介質等四方面的權項加起來共10條權項,而方法類的權項有7條,剩下的裝置、服務器和存儲介質各1條,并且在說明書中的寫法可以直接套用模板,因此以下針對剛入門的同學分享方法類在說明書中具體實施方式如何布置和撰寫能夠更加清楚以及有比較強的邏輯性。
二、權利要求和實施例之間關系的概述
本文主要分享如何根據權利要求撰寫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方法類的權項在權利要求書中大多數為7條權項,則需要根據每個權項之間的關系進行布置。
1.獨權在實施例中的布置
一般獨權單獨設置一個實施例,把獨權的內容直接撰寫在實施例一中。撰寫的方式為:把獨權的步驟復制到實施例一中,并且對每一個步驟中可能會存在歧義或者不清楚的名詞做解釋,例如“在本實施例中,XX(名詞)是指……”,如果認為只有名詞解釋不夠清楚時,還可以舉例說明。對應獨權的每個步驟進行下位的解釋和說明,細節(jié)的程度以本領域技術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對于下位的具體實施方式,如果從權有涉及可以將從權的內容提煉總結進行上位的描述,以避免從權的技術特征被審查員認為是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
2.從權在實施例中的布置
對于從權的每個步驟,同樣需要每個步驟進行下位的解釋和說明,細節(jié)的程度以本領域技術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對于下位的具體實施方式,如果引用的從權有涉及,則可以將引用的從權內容直接引用進行描述和下位解釋,盡可能的讓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閱讀后形成一個具體完整的可實施方案。
從權有多項,在撰寫對應實施例之前,需要先理清楚從權之間的關系再進行實施例的撰寫,這樣能讓使得實施例之間更加清楚,其他讀者在閱讀具體實施方式時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申請的技術方案。以下為權項之間的關系以及布置方法:
A、所有從權都會有一個引用部分,則需要根據從權的引用部分確定不同權項在同一實施例中的布置。例如,權3引權2、權4也引的權2,那么權2、3、4可以為第一組作為一個實施描述。權5引的權2,而權6和權7引權5,那么權5、6、7可以為第二組作為一個實施例描述。當然也可以每個從權分別作為一個實施例描述,唯一缺點是這種方式可能導致篇幅過長,甚至出現超頁費用,對于預算有限的客戶,最后不得不刪除辛苦撰寫好的說明書內容,這對代理師來說跟割肉一樣難以下手。
B、在將權項分組后,就要根據每一組中每個從權之間的關系進行更詳細的布置,方法類的從權之間一般有以下幾種關系:
a、從權引從權
這種情況,則要先撰寫完前一個從權后,再撰寫后一個從權。例如權3引權2,那么可以在撰寫完權2的具體實施方式后,根據權項中權3引權2的關系進行進一步說明。具體的,如果權3引權2,且權3為權2中A步驟的細化,可以在寫完權2的具體實施方式后,直接在后面加上“具體的,步驟A可以包括”,緊接著撰寫權3的附加技術特征部分即可。注意,說明書附圖中可以把附圖A步驟的部分替換成權3的內容,也可以畫一個附圖只寫附加技術特征,盡量保持說明書附圖的框架結構和說明書每個實施例相互對應,且容易閱讀。
如果權3引權2,且權3為權2步驟B之后的技術特征,可以在寫完權2的具體實施方式后,直接在后面加上“可選的,在步驟B之后包括”,緊接著撰寫權3的附加技術特征即可。例如:
在上述圖示中,權3的步驟A3是在權2的基礎上增加的新的步驟,則在撰寫實施例時,則先撰寫權2的實施例,再補充權3的內容,具體參考下圖:
b、同時引獨權
這種情況,則要判斷不同從權跟獨權之間的關系進行確定。例如,權2、3、4為同一組,但都是引的權1。
(1)如果權2和權3都是在權1中A步驟之后的步驟,那么可以先把權2的具體實施方式撰寫完,直接在后面加上“在一代替實施例中,步驟A可以代替為”,緊接著撰寫權3的附加技術特征部分即可。如果整個說明書的篇幅單薄,當然也可以另起一個實施進行描述,以增加篇幅。例如:
在上述圖示中,權3和權2的附加技術特征都是在步驟A之后的新步驟,則在撰寫實施例時,則先撰寫權2的實施例,再以代替實施例的描述補充權3的內容,具體參考下圖:
(2)如果權2是權1中B步驟之前的步驟,而權3是權1中B步驟之后的步驟,則可以先把權2的具體實施方式撰寫完,直接在后面加上“可選的,在步驟B之后包括”,緊接著撰寫權3的附加技術特征部分即可。例如:
在上述圖示中,權3和權2的附加技術特征都是在步驟A之前和之后的新步驟,則在撰寫實施例時,則先撰寫權2的實施例,再補充權3的內容,具體參考下圖:
如果同一組的權項中,既有步驟A的細化,也有步驟B之前或之后的細化,可以先把步驟A的細化的權項寫完,再寫步驟B之前或之后的細化。如果兩個從權引用同一個從權,也可以采用上述的方法進行布置。
在上述的實施例撰寫過程中,只有第一個實施例需要寫出完整的技術方案,后面的權項只需要補充附加技術特征部分即可,而附圖可以直接在上一個附圖進行改進。例如權2、3、4為一組,則需要把權2的完整技術方案寫清楚,而權3和權4只需要把附加技術特征部分寫清楚即可。說明書有多個獨立描述的實施例時候,前面一個實施例有具體描述過的內容在后續(xù)重復步驟中是再次進行下位的描述,還是簡單的引用下步驟,這種情況對應代理師有時候是一個困惑,根據答復審查意見的經驗,不同的實施例,尤其是方法和裝置的不同實施例,即使涉及相同的方法步驟,也盡量都進行下位的描述和解釋更為合理,否則在修改的過程中容易因為單一實施例沒有下位的概念描述修改超范圍。
三、結語
在撰寫實施例的過程中,需要跟權利要求一一對應。根據上述實施例的布置,可以在講權利要求一一對應的前提下盡量減少篇幅,提高撰寫的效率。本文只供參考,不是統(tǒng)一性模板,需要根據自身情況確定一個屬于自己的模板才是最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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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鐘善寶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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