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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壺里乾坤大 罐中是非深 ——法庭上的真假“百威”之爭丨知產案件集中宣判周
為充分發(fā)揮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領作用,努力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huán)境,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將于12月25日起至年底開展集中宣判周及典型案件宣傳活動,對部分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和宣傳,發(fā)布的案件力求圍繞當前焦點熱點問題、積極回應產業(yè)關切。敬請期待!
壺里乾坤大 罐中是非深——法庭上的真假“百威”之爭
但凡做買賣的,總免不了為些麻煩事而提心吊膽,光是一個“魚目混珠、張冠李戴”,便足夠讓無數(shù)生意人日日夜夜輾轉難安——可不,篳路藍縷打磨光亮的金字招牌,要是被別家抄去了,便宜了宵小還在其次,要是自家商譽一道受了連累,那才真叫欲哭無淚。
趕巧,前不久,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接到一張狀子,一看這原告,來頭是著實不小,竟是大名鼎鼎的“百威”酒莊,再瞧來意:不為其他,正為了自家的商業(yè)標識!審判人員也不怠慢,一番抽絲剝繭條分縷析,終于厘清了這起“真假”百威之爭的來龍去脈,這其中的百轉千折,且聽我與看官您一一道來……
起
異軍突起的“新秀”,究竟是何來頭?
2016年12月,江西省贛州市部分超市的貨架上迎來了一批新產品,這款罐體上標注了由江西藍色柔情啤酒有限公司監(jiān)制、贛州百惠酒業(yè)有限公司制造,采用了紅白配色,罐體背面印有“美國百威啤酒(江西)集團有限公司授權”,名為“Baiwanbeer”的灌裝啤酒甫一面世,就讓不少消費者產生了強烈的百威啤酒“既視感”。
▲被訴侵權產品
雖說部分資深酒徒心里有些嘀咕,但該款產品的銷路委實不賴,截至2017年7月,這款B字打頭的啤酒已經在江西、浙江、福建三省打開了銷路,更在全國范圍內展開了招商,行情是一路走高,甚至遠在千里之外的上海浦東張江一食品店的櫥柜上,也出現(xiàn)了這兩款啤酒的身影。
殊不知,就在該款產品于啤酒市場一路攻城掠地的節(jié)骨眼上,春風得意的藍色柔情公司、百惠公司,迎來的卻并非紛至沓來的經銷商,而是一紙意味著對簿公堂的訴狀。
承
當“李鬼”遭遇“李逵”。
2018年3月2日,在啤酒行業(yè)頗負盛名的百威(中國)銷售有限公司將藍色柔情公司、百惠公司和食品店一同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藍色柔情公司、百惠公司停止對原告名下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以及擅自使用原告具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包裝、裝潢、擅自使用原告具有一定影響的企業(yè)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連帶賠償百威公司經濟損失350萬元及合理費用、消除影響,食品店立即停止銷售被訴侵權產品。至此,這出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的大幕正式拉開。
要說這百威公司,名聲是端地響亮。早在1995年,這家來自美國的啤酒業(yè)巨頭便進入了中國消費者的視野,20多年過去,百威啤酒以其獨特的口感行銷大江南北,而易于辨識的商標、獨樹一幟的裝潢,更是增加了其在消費者中的知名度。正當這位正牌“李逵”在市場上給自己掙下鼎鼎大名的同時,一些“李鬼”卻也眼紅心熱起來。
面對這肉眼可辨的相似度,藍色柔情公司、百惠公司難免有些理屈詞窮,然而,罐體雖小,涉及到的商標侵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的學問可著實不少。在看似一目了然的案情當中,蘊藏著幾個值得關注的爭點。
轉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爭點其一: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競爭的邊界在何處——商標權保護的法律適用問題
《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同為商業(yè)外觀的知識產權保護路徑,二者有著不同的保護要件,《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yè)外觀的保護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對《商標法》的補充作用。在類案審判中,首先要做的,便是準確識別兩種行為之間的界限,避免對同一侵權行為的重復評價。
藍色柔情公司、百惠公司的侵權行為始于2016年,而百威公司享有的商標1、2注冊時間早于侵權行為發(fā)生時間,商標3注冊時間晚于侵權行為發(fā)生時間。其中:原告主張被控侵權產品中的企業(yè)名稱擅自使用了商標1,但因為被控侵權產品系在企業(yè)名稱中使用,使用方式不構成“突出使用”,故不構成商標侵權。被控侵權產品與商標2經比對構成近似,易造成混淆,構成商標侵權。就商標3而言,當其2017年2月28日完成商標注冊以后,可適用《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加以保護;而對2017年2月28日以前,組成商標3的圖文裝潢的保護,則可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之規(guī)定。
爭點其二:商業(yè)標識侵權行為的認定標準——產品外觀相似性的比對方法
涉案產品的整體包裝,實際是由多個相對獨立的要素有機組合而成,因此,在判斷侵權行為是否成立時,審判人員采用了整體比對和主要部分比對相結合的方法。
所謂整體比對,是從商品的總體結構、圖形布局、色彩搭配等“第一印象”出發(fā),考察商標、裝潢之間的相似程度;主要部分對比,則是從包裝的細節(jié)著眼,從組成產品包裝的主要圖案、文字等角度考察產品外觀的相似性。
無論是注冊商標還是其他商業(yè)標識、外觀,受到保護的核心內容是具有區(qū)別于市場一般產品的識別性特征,并容易導致相關公眾的混淆。以本案為例,百威公司在罐體上使用的“Budweiser”、紅白配色組合等要素具有此種識別性,應作為法律保護對象進行評價。而就罐體上的二維碼、原料、生產商、保質期等文字信息的字體、排列方式,本案所涉的兩款產品雖然也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由于以上要素并不具備區(qū)別于一般啤酒產品的識別性特征,故不宜作為保護對象。
爭點其三:侵權方需承擔的賠償數(shù)額應如何確定——嚴格保護的大趨勢在司法實踐中的體現(xiàn)
商業(yè)標識侵權案件中,受害方損失額度的權衡問題,往往是對審判人員最大的考驗。欲實現(xiàn)賠償額度的準確量化,必離不開審判人員對案件事實的整體把握,為破解這一問題,審判人員抓住如下三個要點:
01、侵權人的主觀惡性
百威公司使用的“百威”“Budweiser”商標以及罐體裝潢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兩被告作為同業(yè)經營者,不可能對此不知曉;被告藍色柔情公司、百惠公司從2016年起開始生產“Baiwanbeer”啤酒,此后數(shù)次因涉案侵權行為遭受各地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至百威公司2018年3月起訴以后仍未停止生產,由此可見,被告藍色柔情公司、百惠公司在實施侵權行為時,具有較大的主觀惡意。
02、侵權行為的客觀影響
經審理查明,僅在浙江一地,查獲的“Baiwanbeer”啤酒就多達4萬余瓶,而百惠公司更就該啤酒在福建、江西、上海、廣東等地建立了銷售渠道,就公司規(guī)模而言,百惠公司則聲稱其是全國最大最新的易拉罐啤酒專業(yè)生產基地,“Baiwanbeer”的影響范圍之廣可見一斑。
此外,“Baiwanbeer”本身的食品屬性,也引起了法官的重視。食品生產對衛(wèi)生、質量、生產工藝等都有較高的要求,兩被告作為專門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的經營者,通過商標侵權和實施不正當競爭等方式誤導公眾,致使消費者對食品的生產者、產品質量等產生誤認,亦使得消費者暴露在食品安全的風險之中。
03、法律價值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兼顧裁判的法律價值和社會效果,是審判人員在每一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所應遵循的準則,本案自不例外。在確認被告承擔的賠償數(shù)額時,承辦法官考慮到知識產權的法定賠償數(shù)額不僅要體現(xiàn)填平原告損失的補償性,亦應具有足以制止侵權行為再次發(fā)生的懲罰性,以實現(xiàn)知識產權民事責任的引導和預防功能,這在與廣大消費者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的食品領域更應如此。在此基礎上,法官最終選擇頂格適用《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的賠償標準,判決被告藍色柔情公司、百惠公司向原告承擔最高額度即300萬元的賠償責任,并賠償合理開支20萬元。
合
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
本案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路徑,不僅體現(xiàn)了實現(xiàn)個案公平正義的原則,更是當前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大方向大趨勢的一個縮影,從這個角度出發(fā),小小一只啤酒易拉罐,承載的卻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這艘方舟即將開赴的萬頃碧波。
來源:上海浦東法院
作者:邱楊
攝影:董雪皓 / 責任編輯:袁田、楊泓藝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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