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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七星天專利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原標題:各國專利局對于申請人大小實體的規(guī)定—美國、加拿大、印度和墨西哥介紹
專利的申請和維持,向來費用不低,各國官費是否有優(yōu)惠政策,也是申請人很關心的話題。有些國家會根據(jù)申請人的性質以及大小的不同,給與一定的優(yōu)惠。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大小實體(Entity)的認定和折價?;谖覀兊慕涷?,常見的官費區(qū)分大小實體的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和墨西哥。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四個國家有關實體的優(yōu)惠政策,幫助中國申請人在申請海外專利時節(jié)省相關費用。
一、美國
為鼓勵中小企業(yè)和個人申請專利,美國專利局推出了針對小實體和微實體的官費減免政策。具體來說,美國專利商標局將申請人[1]分為大實體(Large Entity)、小實體(Small Entity)和微實體(Micro Entity),大實體的官費為標準官費,無減免,小實體和微實體分別可以享受官費減免50%和75%。
請注意,美國專利申請人的小實體資格,是以實際情況為準并隨時調整的。例如,如果申請人在該美國專利申請遞交日(filing date)符合小實體標準,則遞交費用可以減半。但如果在申請過程中,授權之前變得不符合小實體標準,則繳納授權費時需要全額交付,但之前作為小實體時的減免不需補足。
以下我們來詳細看一下這三類實體的劃分情況。
1、大實體(專利費用無減免)
根據(jù)美國專利法,專利申請人如果為企業(yè),且企業(yè)人員規(guī)模如果大于500人,則只能以“大實體”資格申請專利,費用不可享受減免優(yōu)惠。
2、小實體(專利費用減免50%)[2]
37 CFR § 1.27規(guī)定滿足下面任何一條的實體一般都可以被認為是小實體[3]:
①個人
②相關規(guī)定下的小型企業(yè)【雇員數(shù)(包含關聯(lián)機構)不超500人】
③相關規(guī)定下的非盈利組織(此條包含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
第②點規(guī)定的關聯(lián)機構包括與申請人公司相關的企業(yè),譬如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在計算雇員數(shù)的時候需要全部加上。如果算上關聯(lián)機構,企業(yè)人數(shù)還未超過500人,那么企業(yè)就是小實體。
關于第③點的非盈利組織,大學等高等教育機構、以及非盈利性質的組織(如醫(yī)院和研究所)也可以以小實體申請美國專利。
滿足小實體要求,還有一個條件:申請人如果以小實體申請專利,則必須沒有簽署過專利權轉讓協(xié)議給非小實體的第三方,或者是在法律層面,合同層面都沒有義務轉讓專利權給非小實體的第三方。
例如,A公司的雇員不超過500人,屬于小實體,但是A公司早已與B公司簽署過協(xié)議,會將知識產權全部轉讓給B公司,而B公司不滿足小實體的要求。那么這種情況下,如果A公司申請專利,是不滿足小實體要求的。
另外,如果申請人有兩位及以上,則需要所有的申請人都滿足小實體的要求,才可以以小實體申請美國專利。申請人中如有一方不滿足小實體的條件,申請就需要按照大實體遞交。
3、微實體(專利費用減免75%)[4]
以微實體遞交美國專利申請,專利申請的官費可以減免四分之三,自然條件也更為嚴苛,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5]:
第一點,需要滿足上面小實體的所有要求;
第二點,申請人在此之前遞交美國申請(臨時申請不算在內)的數(shù)量不能超過4個;
第三點,在遞交本申請的這一年,申請人和發(fā)明人的總收入不能超過美國中等家庭收入的3倍,這里的“收入”,英文對應為“Gross Income”,對企業(yè)而言意味著收入而非利潤;
第四點,不可將發(fā)明的相關權益轉移給不滿足第三點的一方。
關于第三點,“美國中等家庭收入的3倍”這一數(shù)據(jù)每年都不一樣,以2020年6月查詢結果而言,如果要滿足微實體要求,在遞交本申請的這一年,申請人和發(fā)明人的總收入不能超過$189,537。[6]
二、加拿大
加拿大專利局也有針對小實體的官費優(yōu)惠政策,不過相比美國專利局的規(guī)定,加拿大對于小實體的標準更為嚴格,另外,加拿大沒有微實體的概念,只有小實體和標準實體兩種。
1、小實體(專利費用減免50%)[7]
根據(jù)加拿大專利法的相關規(guī)定,小實體為“雇員人數(shù)不超過50人之實體(含個人)或大學”。但不包括以下狀況:
a) 該實體直接或間接為非小實體者掌控;
b) 發(fā)明相關權利已轉讓授權或有義務轉讓授權予非小實體者,僅限受讓方為大學。
請注意,申請人是否具有小實體資格,是以申請人在該加拿大專利申請日(filing date)時的雇員人數(shù)為判斷基礎。例如,一公司在申請日當天雇有10名員工,五年后即使雇員人數(shù)增為200人,也不會因此喪失小實體資格。
2、標準實體(專利費用無減免)
不滿足上述小實體標準的企業(yè)屬于標準實體,需按標準官費繳納。
三、印度
與加拿大的規(guī)定類似,印度也將專利申請實體劃分為小實體和標準實體兩類,小實體享受官費50%的減免。
1、小實體(專利費用減免50%)
根據(jù)印度專利法規(guī)定,如果符合印度小實體標準,申請人作為小實體在遞交印度申請時可享受官費減半優(yōu)惠。
印度小實體標準[8],[9]包括:
①對從事產品制造業(yè)的企業(yè),其廠房和機器投資低于1億印度盧比(約160萬美元);
②對從事服務業(yè)的企業(yè),其設備投資低于5000萬印度盧比(約80萬美元)。
申請人如果滿足小實體標準,還需要向印度專利局提供證明材料。具體來說,申請人如果符合小實體的標準,需要在提交印度申請的同時提交清楚的足以說明工廠和機器、設備的總投資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公司的年度報告(an annual report),或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an audited balance sheet of the company),或財務證明(a chartered accountant’scertificate specifying the total investment in plant and machinery/equipment)。申請人所提供的小實體證明文件,如果是非英文的文件,需要提供英文翻譯版本。
2、標準實體
不滿足上述小實體標準的企業(yè)屬于標準實體,需按標準官費繳納。
四、墨西哥
針對專利申請的官費,墨西哥專利局也是將申請人分為小實體和大實體兩類,小實體享受專利費用50%的減免。
1、小實體(專利費用減免50%)[10]
根據(jù)墨西哥專利法,如果專利申請人符合以下小實體的標準[11],享受減免50%專利費用的政策:
1)自然人或學術或研究性非盈利組織(如大學、高校以及科研機構);或,
2)企業(yè)營業(yè)額少于500萬美元,且員工數(shù)少于50人(工業(yè),服務業(yè))或30人(從事商業(yè)活動)。
但墨西哥律師建議,對于非墨西哥本土企業(yè),只有員工少于30人且年營業(yè)額少于500萬美元,才可以考慮作為小實體遞交申請。因此,對于其他非墨西哥企業(yè),從安全考慮,建議不要作為小實體遞交申請,以防后期因為實體問題,導致專利無效。
2、大實體(專利費用無減免)
不滿足上述小實體標準的企業(yè),需按標準官費繳納。
結語
在申請專利的過程中,申請人應當隨時注意自身實體是否有變化。如果本為大實體,卻以小實體的名義享受官費減免,會有欺騙專利局的嫌疑,在極端的情況下甚至可能導致專利無效。因此,強烈建議申請人隨時和律師/代理人溝通關于自身和所申請發(fā)明的變動,以便在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讓律師/代理人對申請人的實體情況做出及時變更。
注:
[1]這里的“申請人”泛指一般意義上是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因為大小實體的區(qū)分主要應用在申請期間,所以以“申請人”一體涵蓋。
[2]美國小實體減免政策
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mpep-9015-appx-l.html#d0e301581
[3]美國小實體標準規(guī)定
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mpep-9020-appx-r.html#aia_d0e316949
[4]美國微實體減免政策
https://www.uspto.gov/patents-application-process/applying-online/entity-status-fee-purposes
[5]美國微實體標準規(guī)定
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mpep-9020-appx-r.html#ar_d1fc9c_19092_1c8
[6]2020年微實體申請人和發(fā)明人總收入上限
https://www.uspto.gov/patent/laws-and-regulations/micro-entity-status-gross-income-limit
[7]加拿大小實體費用減免政策和標準規(guī)定
http://www.ic.gc.ca/eic/site/cipointernet-internetopic.nsf/eng/wr04203.html
[8]印度小實體標準規(guī)定
http://ipindia.nic.in/writereaddata/Portal/IPORule/1_8_1_patent-amendment-rules-2014.pdf
[9]印度小實體標準規(guī)定
https://www.wipo.int/edocs/lexdocs/laws/en/in/in114en.pdf
[10]墨西哥小實體減免政策
https://www.wipo.int/export/sites/www/pct/guide/en/gdvol2/annexes/mx.pdf
[11]墨西哥小實體標準規(guī)定
http://en.naipo.com/download/MoreInfoDoc/PT/Entity/Entity_MX_E.pdf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供稿:七星天專利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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