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商標
#局里那些事兒#
14部門發(fā)文,集中治理網(wǎng)上賣假貨,懲處直播帶貨等違法犯罪行為
日前,市場監(jiān)管總局、中央宣傳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等14家網(wǎng)絡市場監(jiān)管部際聯(lián)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印發(fā)2020網(wǎng)絡市場監(jiān)管專項行動(網(wǎng)劍行動)方案的通知》,決定于10月至12月開展2020網(wǎng)劍行動。
2020網(wǎng)劍行動圍繞做好“六?!惫ぷ?、落實“六穩(wěn)”任務,以落實《電子商務法》為統(tǒng)領,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平臺經(jīng)濟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集中整治網(wǎng)絡市場突出問題,保護消費者和經(jīng)營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市場環(huán)境。
《通知》明確2020網(wǎng)劍行動重點任務包括:落實電商平臺責任、重拳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集中治理網(wǎng)上銷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嚴厲打擊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為、強化互聯(lián)網(wǎng)廣告監(jiān)管、整治社會熱點問題等。
按照通知要求,2020網(wǎng)絡市場監(jiān)管專項行動(網(wǎng)劍行動)將圍繞七項重點任務開展:
一是落實電商平臺責任,夯實監(jiān)管基礎。按照《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依法督促電子商務平臺落實平臺責任;規(guī)范電子商務經(jīng)營主體,集中整治非法主體互聯(lián)網(wǎng)應用。
二是重拳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規(guī)范網(wǎng)絡市場競爭秩序。按照《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規(guī)定,嚴厲打擊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jīng)營者合法提供的網(wǎng)絡產(chǎn)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行為,依法查處電子商務平臺經(jīng)營者對平臺內經(jīng)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行為。
三是集中治理網(wǎng)上銷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守住安全底線。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醫(yī)療器械、防疫用品、化妝品、兒童用品、服裝鞋帽、家居家裝、汽車及配件等輿情熱點、社會反映集中、關系公眾生命健康安全的產(chǎn)品為重點,開展集中整治,強化線上線下聯(lián)合監(jiān)管和信息共享,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四是嚴厲打擊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為,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公共衛(wèi)生安全。嚴肅查處通過微博、微信、視頻網(wǎng)站、直播平臺等網(wǎng)絡社交平臺,發(fā)布、直播和惡意傳播、轉發(fā)違法獵捕、殺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動物及制品的視頻和網(wǎng)絡直播行為;加大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監(jiān)管力度,全面禁止網(wǎng)上非法野生動植物交易。
五是強化互聯(lián)網(wǎng)廣告監(jiān)管,維護互聯(lián)網(wǎng)廣告市場秩序。集中整治社會影響大、覆蓋面廣的門戶網(wǎng)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臺、移動客戶端和新媒體賬戶等互聯(lián)網(wǎng)媒介上發(fā)布違法廣告行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六是依法整治社會熱點問題,營造良好網(wǎng)絡市場環(huán)境。規(guī)范“直播帶貨”等網(wǎng)絡經(jīng)營活動秩序,依法懲處“直播帶貨”等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加強二手物品網(wǎng)絡交易平臺監(jiān)管,依法打擊借眾籌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整治社會熱點問題。
七是依法查處其他網(wǎng)絡交易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下一步,市場監(jiān)管總局等部門將充分發(fā)揮網(wǎng)絡市場監(jiān)管聯(lián)席會議作用,加強工作督促指導,積極推動專項行動各項工作穩(wěn)步推進,不斷凈化網(wǎng)絡市場環(huán)境,保護消費者和經(jīng)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網(wǎng)絡經(jīng)濟健康發(fā)展。(來源: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官網(wǎng))
#企業(yè)知產(chǎn)那些事兒#
“滴滴打球”惡意攀附“滴滴”馳名商標,被判賠償七十萬元
近日,北京知產(chǎn)法院審結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標(涉案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標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yè)名稱,并判令賠償經(jīng)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70萬元。
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類“運送乘客;運送旅客;交通信息;出租車運輸”等服務上第14229622號“滴滴”注冊商標的前后專用權人。
被告滴滴打球公司未經(jīng)許可,在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網(wǎng)站、公司裝潢等處大量使用包含“滴滴” 、“DiDi”文字的“滴滴打球管家”等標識,并提供高爾夫球、搏擊、卡丁車等活動場地預定、教練課程預定及教學預約、文體培訓、舉辦體育賽事等服務。
2016年3月31日,被告將企業(yè)名稱由“北京顥宸易融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原告兩公司主張滴滴打球公司的涉案行為侵犯了第14229622號“滴滴”馳名商標合法權益,故訴至北京知產(chǎn)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停止使用包含“滴滴”的企業(yè)名稱,并要求賠償300萬元。
法院認為:綜合考量第14229622號“滴滴”商標的宣傳使用時間、地域影響范圍、相關公眾的知曉程度和認馳記錄等證據(jù),北京知產(chǎn)法院認定第14229622號“滴滴”商標在被訴行為發(fā)生時已達到馳名程度,構成已注冊馳名商標。被告在網(wǎng)站、公眾號、員工名片等處突出使用包含“滴滴”或“DiDi”的標識整體構成對 “滴滴”馳名商標的復制、摹仿、翻譯,極易使相關公眾誤認上述服務系“滴滴”商標所有人原告提供或與其存在許可使用、關聯(lián)企業(yè)等特定聯(lián)系,屬于“誤導公眾,致使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侵犯了原告的“滴滴”注冊商標專用權。另外,被告在明知涉案“滴滴”商標知名度的情況下,將企業(yè)名稱由“北京顥宸易融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并進行商業(yè)使用,其攀附“滴滴”品牌知名度的主觀惡意明顯,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yè)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最后,北京知產(chǎn)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涉案商標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樣的企業(yè)名稱,并判令賠償經(jīng)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70萬元。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生效。(來源:知產(chǎn)北京 作者:劉曉慧 審三庭)
#科技企業(yè)那些事兒#
美國對數(shù)字視頻播放設備及其組件發(fā)起337調查
2020年10月1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決定對數(shù)字視頻播放設備及其組件(Certain Digital Video-Capable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發(fā)起337調查。該調查由荷蘭皇家飛利浦公司和飛利浦北美公司于9月18日依據(jù)《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jié)規(guī)定,向ITC提出申請,指控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上述產(chǎn)品侵犯其專利權,請求ITC發(fā)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來源:貿易救濟局)
美國ITC正式對路由器、接入點、控制器、網(wǎng)絡管理設備、其他網(wǎng)絡產(chǎn)品及其硬軟件組件啟動337調查
2020年10月2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決定對特定路由器、接入點、控制器、網(wǎng)絡管理設備、其他網(wǎng)絡產(chǎn)品及其硬軟件組件(Certain Routers, Access Points, Controllers,Network Management Devices, Other Networking Products, and Hardware andSoftware Components Thereof)啟動337調查(調查編碼:337-TA-1227)。
2020年9月22日,美國Q3 Networking LLC of Frisco, Texas向美國ITC提出337立案調查申請,主張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該產(chǎn)品侵犯了其專利權(美國注冊專利號7,457,627、7,609,677、7,895,305、8,797,853),請求美國ITC發(fā)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國CommScope Holding Company, Inc., of Hickory, NC、美國CommScope, Inc., of Hickory, NC、美國Arris US Holdings, Inc., of Suwanee, GA、美國Ruckus Wireless, Inc., of Sunnyvale, CA、美國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Co. of Palo Alto, CA、美國Aruba Networks, Inc., of Santa Clara, CA、美國Netgear, Inc., of San Jose, CA為列名被告。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立案后45天內確定調查結束期。除美國貿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決的情況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337案件中發(fā)布的救濟令自發(fā)布之日生效并于發(fā)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終局效力。(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wǎng) 編譯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網(wǎng) 編譯:于娟)
美國ITC正式對假睫毛產(chǎn)品及其組件啟動337調查
2020年10月2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決定對特定假睫毛產(chǎn)品及其組件(Certain Artificial Eyelash Extension Systems,Produc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啟動337調查(調查編碼:337-TA-1226)。
2020年9月10日,美國Lashify, Inc., of Glendale, CA向美國ITC提出337立案調查申請,主張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該產(chǎn)品侵犯了其專利權(美國注冊專利號10,660,388、10,721,984和美國注冊設計號D877,416、D867,664),請求美國ITC發(fā)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國KISS Nail Products, Inc., of Port Washington, NY、美國Ulta Beauty, Inc., of Bolingbrook, IL、美國Walmart, Inc., of Bentonville, AR、美國CVS Health Corporation of Woonsocket, RI、中國山東Qingdao Hollyren Cosmetics Co., Ltd. d/b/a Hollyrenof Shandong Province, China青島佳合永潤化妝用品有限公司、中國山東Qingdao Xizi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d/b/aXizi Lashes of Shandong Province, China青島溪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中國山東Qingdao LashBeauty Cosmetic Co., Ltd. d/b/aWorldbeauty of Qingdao, China青島睫立美化妝品有限公司、美國Alicia Zeng d/b/a Lilac St Artemis FamilyBeginnings, Inc., of San Francisco, CA、美國Rachael Gleason d/b/a Avant Guard Beauty Co. ofDallas TX為列名被告。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立案后45天內確定調查結束期。除美國貿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決的情況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337案件中發(fā)布的救濟令自發(fā)布之日生效并于發(fā)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終局效力。(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wǎng) 編譯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網(wǎng) 編譯:于娟)
美國ITC發(fā)布對完井鉆頭及其下游產(chǎn)品的337部分終裁
2020年10月2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公告稱,對特定完井鉆頭及其下游產(chǎn)品(Certain Completion Drill Bi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the Same,調查編碼:337-TA-1205)作出337調查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0月13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8)不予復審,即基于和解終止本案調查。
2020年7月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決定對特定完井鉆頭及其下游產(chǎn)品(Certain Completion Drill Bi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the Same)啟動337調查(調查編碼:337-TA-1205)。
2020年6月4日,美國Varel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LLC向美國ITC提出337立案調查申請,主張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該產(chǎn)品侵犯了其專利權(美國注冊專利號10538970),請求美國ITC發(fā)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中國湖北Kingdream Public Ltd. Co. of Hubei, China、美國Taurex Drill Bits, LLC, Norman, OK為列名被告。(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wǎng) 編譯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網(wǎng) 編譯:于娟)
美國ITC發(fā)布對高密度光纖設備及其組件的337部分終裁
2020年10月27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公告稱,對特定高密度光纖設備及其組件(Certain High-Density Fiber Optic Equipment andComponents Thereof,調查編碼:337-TA-1194)作出337調查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19)不予復審,即終止本案對美國專利號10,120,153第1、10項申訴和8,712,206第14項申訴的調查。
2020年9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9月10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16)進行復審后確認,基于同意令終止本案對涉案企業(yè)美國Total Cable Solutions, Inc., Springboro, OH的調查。
2020年9月1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13)不予復審,即中國上海Shanghai TARLUZ Telecom Tech. Co., Ltd., d/b/aTARLUZ, China上海態(tài)路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廣東Shenzhen Anfkom Telecom Co., Ltd., d/b/a AnfkomTelecom, China、中國廣東Wulei Technology Co., Ltd., d/b/a Bonelinks, China這三家中國涉案企業(yè)為缺席被告。
2020年8月1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7月8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11)不予復審,即終止對美國注冊專利號9,020,320第2項申訴,8,712,206第2、10、11項申訴,10,120,153第2、5-8、11-15、19、24、25、27項申訴,10,094,996第22-29項申訴,10,444,456第17、18、20、29、30項申訴的調查。
2020年6月2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6月9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7、8)不予復審,即涉案企業(yè)瑞士Huber+Suhner AG, Switzerland、美國Huber+Suhner, Inc., Charlotte, NC為缺席被告。
2020年5月7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4月16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5)不予復審,即基于申請方撤回終止對美國Legrand North America, LLC, West Hartford, CT的調查。
2020年3月1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決定對特定高密度光纖設備及其組件(Certain High-Density Fiber Optic Equipment and ComponentsThereof)啟動337調查(調查編碼:337-TA-1194)。
2020年2月21日,美國 Corning Optical Communications LLC向美國ITC提出337立案調查申請,主張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該產(chǎn)品侵犯了其專利權(美國注冊專利號9,020,320、8,712,206、10,120,153、10,094,996、10,444,456 ),請求美國ITC發(fā)布普遍排除令、禁止令。
美國AFL Telecommunication Holdings LLC, d/b/a AFL,Duncan, SC、美國FS.com Inc., New Castle, DE、瑞士Huber+Suhner AG, Switzerland、美國Huber+Suhner, Inc., Charlotte, NC、美國Legrand North America, LLC, West Hartford, CT、美國Leviton Manufacturing Co., Inc., Melville, NY、美國Panduit Corporation, Tinley, IL、中國上海Shanghai TARLUZ Telecom Tech. Co., Ltd., d/b/aTARLUZ, China上海態(tài)路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廣東Shenzhen Anfkom Telecom Co., Ltd., d/b/a AnfkomTelecom, China、加拿大The LAN Wirewerks Research Laboratories Inc., d/b/aWirewerks, Canada、美國The Siemon Company, Watertown, CT、美國Total Cable Solutions, Inc., Springboro, OH、中國廣東Wulei Technology Co., Ltd., d/b/a Bonelinks, China為列名被告。(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wǎng) 編譯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網(wǎng) 編譯:于娟)
美國ITC發(fā)布對工業(yè)自動化系統(tǒng)及組件的337部分終裁
2020年10月27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公告稱,對特定工業(yè)自動化系統(tǒng)及組件(certain industrial automation systems andcomponents thereof including control systems, controllers, visualization hardware,motion and motor control systems, networking equipment, safety devices, andpower supplies,案件號337-TA-1074)作出337調查部分終裁:發(fā)布更正后的普遍排除令。因為當初發(fā)布普遍排除令時未遵守一項規(guī)定,該規(guī)定為要求申請方每年向ITC提交書面證明,證明所主張的商標沒有被放棄、取消、失效、無法執(zhí)行,并且仍在美國商業(yè)活動中使用,同時申請方仍然滿足國內產(chǎn)業(yè)需求。
2019年4月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的初裁(FID)不予復審,即認定存在侵犯商標權的行為,發(fā)布一項普遍排除令,對中國上海Fractioni (Hongkong) Ltd.發(fā)布一項禁止令,終止本案調查。
2018年8月1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18年7月17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 41)不予復審,即基于申請方美國Rockwell Automation, Inc. of Milwaukee, Wisconsin提出的動議,對未回答應訴方(certain unserved respondents)終止調查。
2018年7月2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fā)布337調查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18年6月28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 32)不予復審,即對中國上海Yaspro Electronics (Shanghai) Co., Ltd.、中國廣東Can Electric Limited of Guangdong, China作出缺席裁決(IN DEFAULT)。
2018年2月2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中國上海Fractioni (Hongkong) Ltd.,of Shanghai, China、中國香港GreySolution Limited(經(jīng)營名稱為Fibica)、中國上海KBS Electronics Suzhou Co., Ltd. of Shanghai, China、中國上海Shanghai EuoSource Electronic Co., Ltd. of Shanghai, China、中國深圳ShenZhen T-Tide Trading Co., Ltd. of Shenzhen, China、中國香港SoBuy Commercial (HK) Co. Limited of Kowloon, Hong Kong、中國江蘇Suzhou Yi Micro Optical Co., Ltd. of Jiangsu, China作出缺席裁決(IN DEFAULT)。
2017年9月6日,美國企業(yè)Rockwell Automation, Inc.向美國ITC提出337立案調查申請,并且于2017年9月29日補充了其立案申請內容,主張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特定工業(yè)自動化系統(tǒng)及其組件侵犯了其商標權和著作權(美國注冊商標號為1,172,995、696,401、693,780、1,172,994、712,800、712,836、2,510,226、2,671,196、2,701,786和2,412,742,美國注冊版權號為TX0008389890、TX0008389887、TX0008390098、TX0008390094、TX0008390077、TX0008390088、TX0008390116、TX0008390084、TX0008390111和TX0008390091),請求美國ITC發(fā)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2017年10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啟動337調查。涉案產(chǎn)品包括控制系統(tǒng)、控制器、可視化硬件、網(wǎng)絡設備、安全裝置和電源等工業(yè)自動化系統(tǒng)及其組件。
中國Can Electric Limited、香港地區(qū)Capnil (HK) Company Limited、中國大陸Fractioni (Hongkong) Ltd.、福建大宏偉業(yè)商貿有限公司(Fujian Dahong Trade Co., Ltd)、香港地區(qū)GreySolution Limited(經(jīng)營名稱為Fibica)、中國Huang Wei Feng(經(jīng)營名稱A-O-M Industry)、中國KBS Electronics Suzhou Co, Ltd.、香港地區(qū)PLC-VIP Shop (經(jīng)營名稱為VIP Tech Limited)、美國Radwell International, Inc.(經(jīng)營名稱為PLC Center)、中國Shanghai EuoSource Electronic Co., Ltd、中國ShenZhen T-Tide Trading co., Ltd.、香港地區(qū)SoBuy Commercial (HK) Co. Limited、中國Suzhou Yi Micro Optical Co., Ltd.、中國Wenzhou Sparker Group Co. Ltd.和中國Yaspro Electronics (Shanghai) Co., Ltd.為列名被告。(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wǎng) 編譯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網(wǎng) 編譯:于娟)
#知產(chǎn)大省那些事兒#
《青海省強化知識產(chǎn)權保護實施方案》印發(fā)
近日,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青海省強化知識產(chǎn)權保護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強化制度約束、優(yōu)化協(xié)作機制,推動青海省知識產(chǎn)權保護工作高質量發(fā)展。
《實施方案》立足全省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突出問題導向,提出了強化打擊力度、加強社會監(jiān)督共治、健全優(yōu)化協(xié)作機制、加強基礎條件建設四個方面的重點任務,旨在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jīng)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形成知識產(chǎn)權保護合力,有效提升知識產(chǎn)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實施方案》明確指出,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知識產(chǎn)權保護屬地責任;強化考核評價,完善督查考核評價機制;加強獎勵激勵,激發(fā)社會公眾參與知識產(chǎn)權保護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廣泛宣傳引導,不斷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主體知識產(chǎn)權保護意識。
此外,《實施方案》分兩個階段推動近期任務和長期目標,提出了近兩年重點推進的88項具體任務,明確了各項工作完成時限、成果形式和責任部門,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細落到位。(來源: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網(wǎng)站)
#海外知產(chǎn)那些事兒#
德國推動第二次批準歐盟統(tǒng)一專利法院法案
德國聯(lián)邦議院將進行投票再次試圖通過歐盟統(tǒng)一專利法院法案。國際上,針對倫敦統(tǒng)一專利法院分部的解決方案已被討論。根據(jù)JUVE Patent的消息來源,倫敦分部將暫時遷到巴黎和慕尼黑。
聯(lián)邦政府敦促加快統(tǒng)一專利法院立法的第二次批準。在德國憲法法院于春季宣布第一次批準無效之后,此次批準尤為必要。
聯(lián)邦政府早在2020年7月29日就向聯(lián)邦議院和聯(lián)邦參議院提交了第二輪待批準法律草案以供議會批準。據(jù)專家們稱,新草案未對第一份待批準法案做出大的改動,因為憲法法院未對該法案內容或專利統(tǒng)一法院發(fā)表評論,只就議院以簡單多數(shù)而不是三分之二多數(shù)的方式就該法案進行投票提出了批評。
聯(lián)邦議院將在下周的一讀中再次處理統(tǒng)一專利法院批準問題。但據(jù)內部人士稱,議會成員間不會就此辯論。通常,他們首先會將該法律呈遞給相關委員會進行討論,法律事務委員會是牽頭委員會,文化委員會也必須進行處理,之后由議會的第二次聽證會作出決定。(來源:中國知識產(chǎn)權維權援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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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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