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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張文超 多小倩 中國貿(mào)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原標題:「指定歐洲專利局作為PCT國際檢索單位試點項目」的優(yōu)缺點和4個注意事項
中歐兩局將于2020年12月1日啟動為期兩年的試點項目,中國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作為主管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請可選擇歐洲專利局作為國際檢索局。本文主要從該項目的優(yōu)缺點和主要注意事項等方面進行簡要討論。
根據(jù)2020年10月20日發(fā)布的聯(lián)合公報,中歐兩局將于2020年12月1日啟動為期兩年的試點項目,中國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后續(xù)簡稱“國知局”)作為主管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請可選擇歐洲專利局(后續(xù)簡稱“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該舉措利于加強歐洲與中國在《專利合作條約》方面的雙邊合作關系。
國知局官網(wǎng)上公開了該試點項目的申請人指南,對于中國申請人實施該項目提供了依據(jù),下面主要從該項目的優(yōu)缺點和主要注意事項等方面進行簡要討論。
一、實施該項目的優(yōu)點
1、有利于加快整個授權程序
首先,從制定國際檢索報告(ISR)及書面意見的時間來看,對于要求優(yōu)先權的PCT申請,如果選擇國知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完成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的期限應在優(yōu)先權日起9個月,或者自國際檢索單位收到檢索副本之日起3個月,以后到期的為準;而如果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則歐專局通常在收到檢索副本后3個月內(nèi)發(fā)出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因此,對于從優(yōu)先權日起較早遞交的PCT申請,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可更早地收到國際檢索報告和書面意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選擇國知局作為受理局,在直接向歐專局支付檢索費之前,國際檢索不會啟動,因為支付國際檢索費是將國際申請(檢索副本)傳送給歐專局的要求。
其次,若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由于歐專局在國際檢索階段和后續(xù)處理歐洲專利時檢索的判斷標準較為一致,就可免除在進入歐洲國家階段時進行補充歐洲檢索(EESR),可為申請人在該階段節(jié)省最多12個月的時間,且申請人在進入歐洲時也無需再繳納檢索費,同時也能為申請人考慮是否進入歐洲階段和具體進入的國家提供更有意義的參考價值。
再次,若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則還可以繼續(xù)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初審單位(IPEA),并最晚在自優(yōu)先權日起22個月內(nèi)提出初審請求。國際初審這一可選的環(huán)節(jié)使申請人有機會對作為國際檢索局的歐專局的任何評述作出回應,或者克服申請文件中的一些問題,以減少在進入國家或地區(qū)時收到審查意見的次數(shù)。
在此基礎上,申請人還可以通過以下手段加快歐洲審查進程:1)對于遠在31個月屆滿期限前就進入的歐洲申請歐專局不會啟動審查程序,申請人可根據(jù)PCT第23(2)條或第40(2)條在進入時提出提前處理請求(Request of Early Processing),請求EPO提前處理;2)申請人還可選擇放棄依據(jù)EPC Rule 161和162進行主動修改的機會,可將歐洲國家階段的過程再縮短6個月;除此之外,還可同時采用其它加速程序等等。
而且,在歐洲國家階段的專利能夠快速獲得授權的基礎上,對于通過PCT進入其它國家的專利,申請人也可根據(jù)PCT專利的高速路計劃,使用歐專局對于PCT作出的任何工作成果,在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哥倫比亞、以色列、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菲律賓、俄羅斯聯(lián)邦、新加坡、美國、歐亞專利局和秘魯提出加速申請,以利用歐專局的檢索結果加快各同族專利的審查進程。
2、有利于節(jié)約專利申請整體費用
對于檢索后授權前景較為樂觀的申請,若申請人預計進入歐洲國家階段,如果選擇國知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則需要在國際階段繳納檢索費(2100元)的基礎上進一步繳納EESR檢索費(1350歐元),共計12768元。如果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則省去了后續(xù)的EESR檢索費,但由于歐專局的國際檢索費用(1775歐元,約14025元)較高,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在節(jié)省檢索費用方面并無特殊優(yōu)勢。
但是,通過第1部分的分析可知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在加快進入歐洲國家階段的申請有較明顯的優(yōu)勢,而歐洲專利在授權之前,從申請日的第三年開始要繳納“維持費”,來維持該專利申請的審批狀態(tài),該“維持費”從470歐元開始每年遞增,且此處提到的申請日為PCT的國際申請日。另外,如果歐專局出具了國際初審報告,則可享受減免75%進入歐洲階段的審查費?;诖朔N考慮,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在歐洲專利的整個授權過程中仍然具有節(jié)約費用的優(yōu)勢。
二、實施該項目可能存在的缺點
1、針對PCT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申請
按照《專利收費標準》中的規(guī)定:“(1)由中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作為受理局受理的PCT 申請在進入國家階段時免繳申請費及申請附加費;(2)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減繳50%的實質審查費。由中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作出國際檢索報告或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的PCT 申請,在進入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免繳實質審查費。(3)由歐洲專利局、日本特許廳、瑞典專利局三個國際檢索單位作出國際檢索報告的PCT 申請,在進入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減繳20%的實質審查費。”
可見,如果由國知局受理且作為國際檢索局,則在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可免繳實質審查費。如果由國知局受理且由歐專局作出國際檢索報告,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按照上述規(guī)定可以按照(1)或(3)執(zhí)行,但目前的請求書中只能選擇減繳20%的選項。因此,若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在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時,PCT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仍需繳納一定的實質審查費。
2、針對檢索后授權前景不樂觀的申請
若申請人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則需要以英文文本遞交受理局,且需要繳納檢索費1775歐元;若申請人選擇國知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則可先以中文文本遞交受理局,需要繳納的檢索費為2100元。
在實踐中,如果在國際階段經(jīng)過國知局檢索后認為授權前景不樂觀,則申請人可能放棄后續(xù)進入歐洲國家階段,對于這種情況,與國知局作為國際檢索局相比就需要多花費較為昂貴的檢索費,而且前期申請人也多花費了翻譯費用。
三、實施該項目的注意事項
1、語言:只有PCT申請的語言為英文時,才能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
2、遞交形式:向國知局提交并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的PCT申請,必須為電子申請,即必須經(jīng)由CEPCT離線客戶端或CEPCT電子申請網(wǎng)進行提交。
3、選擇時機:試點期間對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單位的選定僅能在提交新申請時選擇,后續(xù)也不接受國際檢索單位的變更;而且,如果在提交申請時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后續(xù)只能選擇歐專局作為國際初審單位。
4、繳費形式:在試點項目的過渡期內(nèi),申請人將以歐元直接向歐專局繳納國際檢索費。
綜上,對歐專局作為國際檢索局的優(yōu)缺點和需要注意的方面進行了簡要討論,在具體實踐中,申請人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從加快整個授權程序、費用和目標進入國家等方面綜合考慮來選擇國際檢索局。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張文超 多小倩 中國貿(mào)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指定歐洲專利局作為PCT國際檢索單位試點項目」的優(yōu)缺點和4個注意事項(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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