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戰(zhàn)爭:與中國商標“搶注者”們的較量 他們被稱作商標“搶注者”,長期以來令進入中國市場的外企頭疼不已。
英國“每日郵報”網(wǎng)7月17日文章,原題:品牌戰(zhàn)爭:與中國商標“搶注者”們的較量 他們被稱作商標“搶注者”,長期以來令進入中國市場的外企頭疼不已。這些熟諳中國復雜商標法的人,盯上某些有價值的外國品牌,將其注冊為中國商標。當國際企業(yè)希望將產(chǎn)品推向中國市場時,往往別無選擇,要么花大錢買回商標,要么為產(chǎn)品注冊新商標,或通過漫長繁瑣的官司爭取權益。 目前澳大利亞著名的紅酒品牌“奔富”,正因其中文商標與中國某商人陷入官司糾紛,后者去年曾贏得與法國某紅酒商的類似訴訟案。專家表示,對尚未熟悉世界最大消費者市場的外企而言,“奔富”和近年來備受關注的許多案例是種告誡,提醒外企將面臨的風險。 許多外企因中國商標法的“先注冊先得”原則而陷入困境。這與美國和許多英聯(lián)邦國家不同,申請者在這些國家注冊商標須表明已經(jīng)或計劃將其用于商業(yè)領域。 在華外企也有挑戰(zhàn)的機會。一是證明對方確屬惡意搶注行為,實為敲詐。或是表明該品牌在被對方注冊時已是知名品牌。但在實際操作中,許多企業(yè)很難說服法庭。 近來引人注目的商標訴訟案有,即將開始的電動汽車特斯拉的訴訟、輝瑞制藥未能贏得的“偉哥”中文商標爭奪戰(zhàn)……名人也未能“幸免”。流行歌星賈斯汀·比伯、足球明星C羅等人的名字,都已被中國廠商用作促銷從鞋到農(nóng)藥的品牌。兩年前,籃球傳奇喬丹曾起訴名為“喬丹體育”的品牌。事實上,連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也已被中國商家注冊為商標。 法律專家認為,重新修訂并從今年5月開始生效的中國商標法,會令外企更易保護自己的商標。亞洲法律顧問斯坦·阿伯拉姆斯則說,相關法律將改善市場環(huán)境,但此類爭議或?qū)p少的首要原因是,如今眾多外企已更加了解如何在中國市場經(jīng)營。(作者索菲·布朗,丁雨晴譯)
來源:環(huán)球時報 作者:索菲·布朗,丁雨晴譯 整理:iprdaily 周海峰 網(wǎng)站:http://globalwellnesspartn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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